《傷寒懸解》~ 卷三 (9)
卷三 (9)
1. 文蛤散(十二)
文蛤(五兩)
上一味杵為散,以沸湯五合和方寸匕。
2. 白散(十三)
上二味為末,內巴豆,更於臼中杵之,以白飲和服。強人半錢匕,弱者減之。病在膈上必吐,在膈下必利。不利,進熱粥一杯。利過不止,進冷粥一杯。身熱皮粟不解,欲引衣自覆者,若以水噀之洗之,益令熱不得去。當汗而不汗則煩。假令汗已出腹中痛,與芍藥三兩,如上法。 (汗出腹痛者,血亡而木燥也。芍藥清風木而潤血燥。)
3. 太陽傷寒抵當湯證(四章太陽入陽明去路)
風寒外感,有上焦之熱,有下焦之熱,有氣分之熱,有血分之熱。上焦氣分之熱,白虎可清;上焦血分之熱,承氣可下;而膀胱熱結,病在下焦血分,則於承氣而加破血之藥,於是有桃核承氣、抵當湯、丸之設。傷寒之病,在於衛氣;氣鬱則生寒;中風之病,在乎營血;血鬱則生熱;熱結血分,是中風之證,非傷寒之證也。至於陽盛之人,傷寒而有此,則抵當用丸而不用湯,以其下熱不如中風之甚也。
4. 桃核承氣證一(太陽四十四)
太陽病不解,熱結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當先解外。外解已,但小腹急結者,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氣湯。
太陽病表證不解,經熱內蒸而結於膀胱。膀胱者,太陽之腑,水腑不清,膀胱素有濕熱,一因表郁,腑熱內發,故表熱隨經而深結也。熱結則其人如狂。緣膀胱熱結必入血室。血者,心所主,胎君火而孕陽神。血熱則心神擾亂,是以狂作也。若使瘀血自下,則熱隨血泄,不治而愈。
5. 桃核承氣湯(十四)
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半,去滓,內芒硝,更上火微沸,下火,先食溫服五合,日三服,當微利。
6. 抵當證二(太陽四十五)
太陽病六七日,表證猶存,脈微而沉,反不結胸,其人如狂者,以熱在下焦。少腹當硬滿,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陽隨經瘀熱在腹裡故也。抵當湯主之。
六七日,經盡之期,表證猶存,脈微而沉,已無表脈。寸脈浮,關脈沉,當病結胸,乃反不結胸,而其人如狂者,以熱不在上焦,而在下焦也。熱結下焦,其少腹必當硬滿。若是小便自利,是熱結血分,下血乃愈。以太陽表邪隨經內入,瘀熱在裡,宜抵當湯。水蛭、虻蟲、桃仁、大黃,破瘀而泄熱也。
7. 抵當湯(十五)
上四味為末,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不下,再服。
8. 抵當湯證三(太陽四十六)
太陽病身黃脈沉結少腹硬,小便不利者為無血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血證諦也。抵當湯主之。
身黃脈沉結少腹硬,是皆血瘀之脈證。血司於肝,血結木鬱,賊傷己土,則發黃色。緣木主五色,入土為黃故也。然使小便不利,則三者乃膀胱濕熱之瘀,是茵陳五苓證,非血證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血證已諦,故宜抵當。
9. 抵當證四(太陽四十七)
傷寒有熱少腹滿,應小便不利,今反利者為有血也,當下之,不可余藥,宜抵當丸。
身有熱而少腹滿,多是木鬱陽陷,疏泄不行,應當小便不利,今利者是有血瘀,當下然滿而未硬下,不必急減抵當之,分兩變湯為丸,緩攻可也。
10. 抵當丸(十六)
上四味杵分為四丸,以水一升煎一丸,取七合服之。晬時當下血。若不下者,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