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元御

傷寒懸解》~ 卷三 (4)

卷三 (4)

26. 太陽傷寒(九章)

寒者天地閉藏之氣也,皮毛未合,寒氣內入,傷其營,陰則竅闔而營閉。營性升發,營欲泄,而寒閉之,欲泄不能,則外乘陽位而束衛氣,是以病也。

27. 太陽傷寒一(太陽十九)

太陽病或已發熱,或未發熱,必惡寒,體疼,嘔逆,脈陰陽俱緊者,名曰傷寒。

陽鬱則發熱,陰氣外束則惡寒。寒閉皮毛,經氣不得通達,則壅遏而為痛。經絡鬱閉,衛氣遏逼,濁陰上逆,則為嘔逆。經脈束迫不得發越,則尺寸俱緊。

28. 太陽傷寒麻黃湯證

肝藏營血,寒傷於營,行其閉藏之,令營血不宣,是以無汗,營愈閉而愈泄。泄而不通,則衛鬱而寒生。麻黃湯所以開皮毛而泄衛郁也。

29. 太陽傷寒麻黃證一(太陽二十)

太陽病頭痛發熱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惡寒無汗而喘者麻黃主之

寒為陰邪,營為陰氣,陰邪中人則陰分受之,故傷營血。血秉肝氣,其性疏泄,寒閉營陰,失其疏泄之權,是以無汗。寒愈閉而血愈泄,則外束衛氣,閉藏而為寒。是營血被傷而衛氣受病也。故傷在營血而治在衛氣。麻黃甘草保其中氣,桂枝發其營郁,麻黃泄其衛氣,杏仁利其肺氣,降逆而止喘也。孔竅一開而衛郁外達,則傷寒愈矣。

衛氣為陽,外行皮毛,營血為陰,內行經絡。肺藏氣而主衛,肝藏血而司營。肺金收斂,肝木疏泄。陰陽自然之性也。肝性疏泄而營血之內守者,肺氣斂之也。肺氣收斂而衛陽之外發者,肝氣泄之也。收斂則無汗,疏泄則有汗。風傷衛氣,衛病而非營病也。然衛被風斂則內閉營陰,營氣不通,是以發熱。

故以桂枝泄經熱而達營鬱。氣病而用血藥者,以氣傷而累血也。寒傷營血,營病而非衛病也。然營為寒束則外閉衛陽,衛陽不宣,是以惡寒。故以麻黃泄表寒而達衛鬱。血病而用氣藥者,以血傷而累氣也。桂枝泄其肝血,麻黃泄其肺氣。營衛分屬於肺肝而統司於太陽。故太陽風寒之初治,首以桂枝麻黃二方為定法也。

30. 麻黃湯(二)

麻黃(三兩去節) 桂枝(一兩去皮) 甘草(一兩炙) 杏仁(七十枚,湯泡去皮尖及兩仁者)

上四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半,去渣,溫服八合,覆取微似汗,不須歠飲,余如桂枝法將息。

31. 麻黃證二(太陽二十一)

脈浮者,病在表,可發汗,宜麻黃。脈浮而數者,可發汗,宜麻黃湯。

浮為在表,表被風寒則宜汗。浮數即浮緊之變,文緊則必不遲緩,亦可言數。是傷寒之脈,當以麻黃髮汗也。

32. 麻黃證三(太陽二十二)

傷寒發汗宜解,半日許復煩,脈浮數者,可更發汗,宜桂枝(方在太陽三)。

傷寒服麻黃髮汗已解,乃半日許復煩,脈見浮數,是衛郁已泄而營郁不達,可更發汗以泄其營,宜桂枝湯也。

33. 麻黃證四(太陽二十三)

傷寒不大便六七日,頭痛有熱者,與承氣湯(太陽入陽明去路)。其小便清者,知不在裡,仍在表也。當鬚髮汗(此麻黃證)。若頭痛者,必衄,宜桂枝(方在太陽五。此麻黃證中,又有用桂枝者)。

陽明腑病,胃燥便難。傷寒不大便,至六七日,頭痛而有熱者,是有陽明裡證。宜與承氣湯,以泄裡熱。然陽明病,小便當赤。若小便清者,則病不在裡,猶在表也。當鬚髮汗,以解表寒。若頭痛不已者,是衛郁不得旁泄,而逆沖頭面,故致頭痛。及其鬱迫莫容,自尋出路,必將衝突鼻竅,以泄積鬱。

衛氣上泄,升逼營血,是為衄證。此宜以桂枝泄其營郁,使不閉束衛氣。衛氣鬆緩,則衄證免矣。

34. 麻黃證五(太陽二十四)

太陽病,脈浮緊,發熱,身無汗,自衄者愈。

發熱無汗而脈浮緊,是宜麻黃髮汗以泄衛郁。若失服麻黃,皮毛束閉,衛郁莫泄,蓄極思通,勢必逆沖鼻竅而為衄證。自衄則衛泄而病愈矣。

35. 麻黃證六(太陽二十五)

傷寒脈浮緊,不發汗,以致衄者,宜麻黃主之。

浮緊之脈,應當發汗,失不發汗,衛郁莫泄,因而致衄。是緣不早服麻黃,故至此當先以麻黃髮之,勿俟其衄也。

36. 麻黃證七(太陽二十六)

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證仍在此,當發汗,麻黃主之。服藥已,微除,其人發煩,目瞑,劇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

發熱,無汗,脈浮緊,而身疼痛,此麻黃湯證失,不早服,至八九日不解,而表證仍在此,當發汗,宜麻黃湯。若衛氣閉塞,泄之不透,服藥之後,病僅微除,其人猶覺煩躁,昏暈,未能全解,劇者,衛郁升突,必至鼻衄衄乃盡解。所以然者,久病失解,陽氣之郁遏太重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