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貫珠集》~ 卷八·厥陰篇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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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厥陰篇 (7)

1. 厥陰溫法十條

上九味。以水六升,清酒六升,和煮取五升,去滓,溫分五服。一方水酒各四升。

大汗出,熱不去,內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惡寒者,四逆湯主之。

此過汗傷陽,病本熱而變為寒之證。大汗出,熱不去者,邪氣不從汗解,而陽氣反從汗亡也。陽氣外亡,則寒冷內生;內冷則脈拘急而不舒也。四肢者,諸陽之本;陽虛不足,不能實氣於四肢,則為之疼痛也。甚至下利厥逆而惡寒,則不特無以內守,亦並不為外護矣。故必以四逆湯救陽驅陰為主。余謂傳經之熱,久亦成陰者,此類是也。

大汗,若大下利而厥逆者,四逆湯主之。

此亦陽病誤治而變陰寒之證。成氏所謂大汗若大下利,表裡雖殊,其亡津液損陽氣一也。陽虛陰勝,則生厥逆。雖無裡急下利等證,亦必以救陽驅陰為急。易曰:履霜堅冰至。陰盛之戒,不可不凜也。

傷寒脈促,手足厥逆者,可灸之。

脈陽盛則促,陰盛則結。手足厥逆而脈促者,非陽之虛,乃陽之鬱而不通也。灸之所以引陽外出。若厥而脈微者,則必更以四逆湯溫之,豈特灸之哉!

嘔而脈弱,小便複利,身有微熱,見厥者,難治。四逆湯主之。

脈弱便利而厥,為內虛且寒之候。則嘔非火邪,乃是陰氣之上逆;熱非寒邪,乃是陽氣之外越矣。故以四逆湯救陽驅陰為主。然陰方上衝而陽且外越,其離決之勢,有未可即為順接者,故曰難治。或曰:嘔與身熱為邪實,厥利脈弱為正虛;虛實互見,故曰難治。四逆湯,舍其標而治其本也。亦通。

下利清穀,裡寒外熱,汗出而厥者,通脈四逆湯主之。

挾熱下利者,傷在太陰之陰;中寒清穀者,傷在少陰之陽。裡寒外熱,汗出而厥,為陰內盛而陽外越之象。故於四逆加乾薑一倍,以溫里而勝寒邪。曰通脈者,蓋欲使陽氣內行,而厥與利俱止耳。

傷寒厥而心下悸者,宜先治水,當服茯苓甘草湯,卻治其厥。不爾,水漬入胃,必作利也。

傷寒寒勝則厥;心下有水則悸。厥而心下悸者,寒中於陰而水聚於心下也。是宜以茯苓甘草湯先治其水;水去然後治厥。如傷寒二三日,心中悸而煩者,先服建中湯之意也。建中者,建立中氣;恐其中虛而邪易入,邪入則煩不止矣。茯苓甘草湯甘淡利水益中氣;恐其水漬入胃而作利,利作則厥不回矣。仲景治病,每以正氣為慮如此。

傷寒本自寒下,醫復吐下之,寒格更逆吐下。若食入口即吐,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主之。

傷寒本自寒下,蓋即太陰腹滿自利之證。醫不知而復吐下之,裡氣遂虛,陰寒益甚。胃中之陽,被格而上逆;脾中之陰,被抑而下注。得不倍增吐下乎?至食入口即吐,則逆之甚矣。若以寒治逆,則寒下轉增;或僅投溫劑,則必格拒而不入。故以連、芩之苦,以通寒格;參、姜之溫,以復正氣而逐陰邪也。

白話文:

《厥陰溫法十條》

  1. 藥方煎服法
    將九味藥材用六升水和六升清酒混合煮沸,煮至五升後濾去藥渣,溫熱分五次服用。另有一方使用四升水和四升酒。

  2. 大汗傷陽證
    若患者大汗淋灕而熱不退,內腹拘急緊縮,四肢疼痛,又出現腹瀉、四肢冰冷且怕冷的症狀,應以「四逆湯」為主方治療。
    這是因過度發汗損傷陽氣,原本熱證轉為寒證的表現。大汗後熱不退,是因邪氣未隨汗散,反而陽氣隨汗流失。陽氣外散則內生寒涼,導致筋脈拘急不舒。四肢為陽氣之本,陽虛則四肢失養而疼痛,甚至下利、厥逆惡寒,顯示體內陽氣既不能固守,也無法護衛外層,故急用「四逆湯」回陽祛寒。

  3. 誤治轉寒證
    因大汗或嚴重腹瀉導致四肢冰冷的,同樣用「四逆湯」主治。此為陽證誤治轉為陰寒之證,無論表裡症狀如何,本質均是津液與陽氣受損,陰寒內盛而生厥逆,需立即救陽祛陰,防範陰邪進一步加劇。

  4. 陽鬱厥逆
    傷寒患者脈搏急促且四肢冰冷,可施灸法。脈促代表陽氣鬱滯不通,灸法能引陽氣外達;若脈微而厥冷,則需直接用「四逆湯」溫補,非僅依靠灸法。

  5. 陰盛陽脫危證
    嘔吐伴脈弱、小便清長、輕微發熱又見四肢冰冷的,屬難治之症,仍以「四逆湯」為主。此為內虛寒盛,嘔因陰氣上逆,熱因陽氣外越,陰陽即將離決,故稱難治。或解為嘔熱屬邪實,厥利脈弱屬正虛,虛實夾雜,故捨標治本。

  6. 陽氣外越證
    腹瀉完穀不化、內寒外熱、出汗且四肢冰冷的,用「通脈四逆湯」主治。此為陰寒內盛、陽氣外越,故加重乾薑用量以溫裡散寒。「通脈」意在使陽氣內行,止厥利。

  7. 水飲致厥證
    傷寒患者四肢冰冷且心下悸動,應先治水飲,服「茯苓甘草湯」,再治厥冷。否則水濕下滲腸胃,恐引發腹瀉。此因寒邪與水飲並存,先利水防變證,猶如建中湯先固中氣之理。

  8. 寒熱格拒證
    患者本有虛寒腹瀉,誤用吐下法後,寒熱格拒更劇,食入即吐,用「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主治。此屬中焦虛寒被誤治,陰寒上逆拒熱,故以黃連、黃芩苦降寒格,人參、乾薑溫補正氣,寒熱並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