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貫珠集》~ 卷三·陽明篇上 (7)
卷三·陽明篇上 (7)
1. 白虎加人參湯證三條
傷寒病。若吐若下後。六七日不解。熱結在裡。表裡俱熱。時時惡風。大渴。舌上乾燥而煩。欲飲水數升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以下三條。王叔和本在太陽篇中。今移置此。
傷寒若下若吐後。至七八日不解。而燥渴轉增者。邪氣去太陽之經。而入陽明之腑也。陽明經為表。而腑為里。故曰熱結在裡。腑中之熱。自內際外。為表裡俱熱。熱盛於內。陰反居外。為時時惡風。而胃者。津液之原也。熱盛而涸。則舌上乾燥。故既以白虎除熱。必加人參以生津。
尚從善所謂邪熱結而為實者。則無大渴。邪氣散漫。熏蒸焦膈。故舌上乾燥而煩。大渴欲飲水數升是也。是以白虎承氣。併為陽明腑病之方。而承氣苦寒。逐熱蕩實。為熱而且實者設。白虎甘寒。逐熱生津。為熱而不實者設。乃陽明邪熱入腑之兩大法門也。故從太陽分出三條。
並列於此云。
白虎加人參湯,方見太陽斡旋法。
傷寒無大熱。口燥渴。心煩。背微惡寒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無大熱。表無大熱也。口燥渴心煩。裡熱極盛也。背微惡寒。與時時惡風同意。蓋亦太陽經邪傳入陽明胃腑。熏蒸焦膈之證。故宜白虎加人參。以徹熱而生津也。
傷寒脈浮。發熱無汗。其表不解者。不可與白虎湯。渴欲飲水。無表證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前二條既著白虎之用。此條復示白虎之戒。謂邪氣雖入陽明之腑。而脈證猶帶太陽之經者。則不可便與白虎湯。與之則適以留表邪。而傷胃氣也。而又申之曰、渴欲飲水。無表證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其丁寧反復之意。可謂至矣。
白話文:
白虎加人參湯證三條
- 傷寒病經過嘔吐或瀉下治療後,六七天仍未痊癒,熱邪鬱結在體內,表裡皆熱,時常怕風,非常口渴,舌頭乾燥煩躁,想喝大量水的人,應以白虎加人參湯治療。
(以下三條原在王叔和《傷寒論》太陽篇,現移至本篇。)
傷寒病若經瀉下或嘔吐治療後,七八天仍未解,反而口渴加劇,表示邪氣已離開太陽經,進入陽明腑。陽明經屬表,腑屬裡,因此稱「熱結在裡」。腑中之熱由內向外擴散,造成表裡皆熱;體內熱盛,陰氣反居於外,所以時常怕風。胃是津液的來源,熱盛耗津,導致舌頭乾燥,因此用白虎湯清熱的同時,必須加入人參以生津。
尚從善曾說:若邪熱結聚成實證,不會出現嚴重口渴;此處邪氣彌散,燻蒸胸膈,因此舌乾煩躁、極度口渴且想大量飲水。所以白虎湯與承氣湯皆為陽明腑病的方劑,承氣湯苦寒,能攻下熱結、清除實邪,適用於熱實證;白虎湯甘寒,能清熱生津,適用於熱但不實的證候,是治療陽明邪熱入腑的兩大方法。故將太陽篇中這三條移至此處。
白虎加人參湯(方見太陽篇調治法)。
- 傷寒患者體表無明顯發熱,但口乾渴、心煩、背部微覺怕冷,應以白虎加人參湯治療。
「無大熱」指表熱不顯;「口燥渴心煩」為裡熱極盛;「背微惡寒」與「時時惡風」意義相同,均是太陽經邪傳入陽明胃腑,燻灼胸膈的證候,故適合用白虎加人參湯清熱生津。
- 傷寒脈浮、發熱無汗,若表證未解,不可用白虎湯。若口渴想喝水,且無表證,則以白虎加人參湯為主。
前兩條已說明白虎湯的應用,此條補充禁忌:即使邪氣已入陽明腑,若脈證仍帶太陽經表證,不可輕用白虎湯,否則會留滯表邪並損傷胃氣。再強調:「渴欲飲水,無表證者」才適用白虎加人參湯,反覆叮囑之意已至為明確。
2. 陽明經病脈因證治十一條
傷寒三日。陽明脈大。
邪氣並於太陽則浮。並於陽明則大。云三日者。舉傳經次第之大凡也。又陽明之脈。人迎趺陽皆是。傷寒三日。邪入陽明。則是二脈當大。不得獨診於右手之附上也。
本太陽病。初得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也。
徹、達也。汗雖欲出。而不達於皮膚。則邪不外出。而反內入。此太陽之邪傳陽明之經。與汗下後入腑者不同也。
陽明病。脈浮而緊者。必潮熱。發作有時。但浮者,必盜汗出。
太陽脈緊。為寒在表。陽明脈緊。為實在裡。裡實則潮熱。發作有時也。若脈但浮而不緊者。為里未實而經有熱。經熱則盜汗出。蓋雜病盜汗。為熱在臟。外感盜汗。為邪在經。易簡方用防風治盜汗不止。此之謂也。
陽明病。反無汗而小便利。二三日。嘔而咳。手足厥者。必苦頭痛。苦不咳不嘔。手足不厥者。頭不痛。
無汗而小便利。邪不外散。而氣但下趨也。二三日。嘔而咳者。邪復從上行也。手足厥者。氣仍不外達也。
故必苦頭痛。所以然者。下趨而極。勢必上行。外達無由。上攻必猛也。若不咳不嘔。則氣且下行。手足不厥。則氣得四達。何至上逆而頭痛哉。讀此可以知陽明邪氣上下進退之機。
陽明病。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咽者。此必衄。
陽明口燥。欲飲水者。熱在氣而屬腑。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咽者。熱在血而屬經。經中熱甚。血被熱迫。必妄行為衄也。
脈浮發熱。口乾鼻燥。能食者則衄。
脈浮發熱。口乾鼻燥。亦熱邪壅盛於經之證。能食者。風多熱迫。安得不勝陰血被衄耶。
陽明病。脈遲。汗出多。微惡寒者。表未解也。可發汗。宜桂枝湯。
陽明病。脈浮無汗而喘者。發汗則愈。宜麻黃湯。
此二條乃風寒初中陽明之證。其見證與太陽中風傷寒相類。而陽明比太陽稍深。故中風之脈。不浮而遲。傷寒之脈。不緊而浮。以風寒之氣。入肌肉之分。則閉固之力少。而壅遏之力多也。而其治法。則必與太陽少異。見有汗而惡寒者。必桂枝可解。無汗而喘者。非麻黃不發矣。
二陽並病。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續自微汗出。不惡寒。若太陽病證不罷者。不可下。下之為逆。如此可小發汗。設面色緣緣正赤者。陽氣怫鬱在表。當解之熏之。若發汗不徹。不足言。陽氣怫鬱不得越。當汗不汗。其人躁煩。不知痛處。乍在腹中。
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氣。但坐以汗出不徹故也。更發汗則愈。何以知汗出不徹。以脈澀。故知也。此篇從太陽篇移入。
二陽並病者。太陽病未罷。而並於陽明也。太陽得病時。發汗不徹。則邪氣不得外。出而反內走陽明。此並之由也。續自微汗出。不惡寒。此陽明證續見。乃並之證也。若太陽證不罷者。不可下。下之為逆。所謂本當發汗而反下之。此為逆是也。如是者。可小發汗。以病兼陽明。
白話文:
【陽明經病症狀與治療十一個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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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病第三天,若陽明經脈出現洪大脈象。
邪氣侵犯太陽經則脈浮,侵犯陽明經則脈大。「三日」是指疾病傳變的一般順序。此外,陽明經的脈象可從人迎穴及趺陽穴診察。若傷寒第三天邪入陽明,這兩個部位的脈象應顯洪大,不能僅從右手的附陽脈診斷。 -
原本屬太陽病的患者,初期服發汗藥後,汗出不透,導致邪氣轉入陽明經。
「徹」指通達。若汗欲出而未透達肌表,邪氣無法外散反而內陷,此為太陽病邪傳陽明經的狀況,與服汗下藥後邪入陽明腑的狀況不同。 -
陽明病患者,若脈象浮緊,必定有定時發作的潮熱;若僅脈浮,則會出現盜汗。
太陽病脈緊為寒邪在表,陽明病脈緊為實邪在裡,裡實則潮熱定時發作。若脈只浮不緊,表示裡未實但經絡有熱,經熱則引發盜汗。雜病的盜汗多因臟腑有熱,外感病的盜汗則因邪在經絡,《易簡方》用防風治療盜汗不止,即指此類情況。 -
陽明病患者沒有出汗且小便通利,二至三日後出現嘔吐、咳嗽、手足冰冷者,必定頭痛。若無咳嗽、嘔吐及手足冰冷,則不會頭痛。
無汗而小便利表示邪氣未外散,反而下行。二三日後嘔吐咳嗽,說明邪氣上行;手足冰冷則表示氣血未能外達,因此必然頭痛。這是因邪氣下行至極則轉向上攻,若無這些症狀,邪氣則下行或外散,不會上逆導致頭痛。此段揭示陽明病邪氣上下進退的規律。 -
陽明病患者口乾,只想漱口但不欲吞嚥水者,必定鼻衄(流鼻血)。
口乾欲飲水者,是熱在氣分屬腑;若口乾僅想漱口不欲咽,則熱在血分屬經。經中熱盛迫血妄行,故導致鼻衄。 -
若脈浮、發熱、口乾鼻燥,且能進食者,可能出現鼻衄。
脈浮發熱、口乾鼻燥為熱邪壅盛於經絡的表現。能進食者表示風熱逼迫,容易引發陰血受熱而鼻衄。 -
陽明病脈遲、汗多、微惡寒者,表示表證未解,可發汗,宜用桂枝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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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脈浮、無汗而喘者,發汗即可痊癒,宜用麻黃湯。
這兩條是風寒初犯陽明經的症狀,表現類似太陽病的中風與傷寒,但陽明病較太陽病更深一層。因此中風脈象不浮而遲,傷寒脈象不緊而浮,因風寒侵入肌肉層後,閉塞之力減弱而壅滯之力增強。治療上與太陽病稍有不同:有汗惡寒者用桂枝湯,無汗而喘者須用麻黃湯發汗。 -
太陽與陽明併病(太陽病未癒又併發陽明病),初期發汗不徹底,邪氣轉入陽明,續而微汗出但不惡寒。若太陽病症未完全消退,不可用下法,誤下則屬逆治。此時可稍發汗。若患者面色持續發紅,表示陽氣鬱滯在表,應解表或薰蒸治療。
若發汗不透,陽氣鬱滯無法外達,應汗未汗時,患者會煩躁不安,疼痛位置不定(或在腹中,或在四肢),按之無固定痛點,並有氣短現象,此皆因汗出不透所致,須再發汗才能痊癒。如何判斷汗出不透?脈澀即為徵兆。
(此段原屬太陽病篇,移入討論)
- 太陽與陽明併病,指太陽病未癒又傳入陽明。太陽病初期發汗不透,邪氣內傳陽明,此為併病原因。續而微汗出、不惡寒,是陽明病症狀顯現的表現。若太陽病症未完全消退,不可攻下,誤下屬逆治。此時應稍微發汗,因病兼陽明,需謹慎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