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貫珠集》~ 卷三·陽明篇上 (5)
卷三·陽明篇上 (5)
1. 大承氣湯證九條
二陽並病,太陽證罷,但發潮熱,手足漐漐汗出,大便難而譫語者,下之則愈,宜大承氣湯。
此太陽並於陽明之證。然並病有並而未罷之證,雖入陽明,未離太陽,則可汗而不可下,如本篇第三十九條之證是也。此條為並而已罷之證,雖曰並病,實為陽明,故可下而不可汗。潮熱、手足漐漐汗出、大便難、譫語,皆胃實之徵,故曰下之則愈,宜大承氣湯。
陽明少陽合病,必下利。其脈不負者,順也;負者,失也。互相剋賊,名為負也。脈滑而數者,有宿食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陽明少陽合病,視太陽陽明合病為尤深矣,故必下利。而陽明為土,少陽為木,於法又有互相剋賊之機,故須審其脈。不負者為順,其有負者為失也。負者,少陽王而陽明衰,謂木勝乘土也。若脈滑而數,則陽明王而少陽負,以有宿食在胃,故邪氣得歸陽明,而成可下之證。不然,胃虛風動,其下利寧有止期耶?
傷寒六七日,目中不了了,睛不和,無表裡證,大便難,身微熱者,此為實也,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目中不了了者,目光不精而視物不明也。睛不和者,目直視而不圓轉也。六七日,熱盛而陰傷,故其證如此。無表裡證,無頭痛惡寒,而又無腹滿譫語等證也。然而大便難,身微熱,則實證已具,合之目中不了了、睛不和,其為熱極陰傷無疑。故雖無大滿大實,亦必以大承氣湯急下,見稍遲,則陰竭不復而死耳。
陽明病,發熱汗多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發熱汗多者,熱盛於內,而津迫於外也。不下則熱不除,不除則汗不止,而陰乃亡矣,故宜急下。然必有實滿之證而後可下;不然,則是陽明白虎湯證,宜清而不宜下矣。學者辨諸。
發汗不解,腹滿痛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發汗不解,腹滿痛者,病去表之裡而盛於裡矣。夫正氣與邪氣相擊則痛,治之者,如救斗然,遲則正被傷矣,故亦宜急下。
以上下法共十五條。然其間或曰和,或曰下,或曰急下,或一服利止後服,各隨病之大小緩急而異其治,學者所當明辨也。
合論三承氣湯方
承者,順也。順而承者,地之道也。故天居地上而常卑而下行,地處天下而常順承乎天。人之脾胃,猶地之上也。乃邪熱入之,與糟粕結,於是燥而不潤,剛而不柔,滯而不行,而失其地之道矣,豈復能承天之氣哉?大黃、芒硝、枳、樸之屬,滌盪脾胃,使糟粕一行,則熱邪畢出。
地道既平,天氣乃降,清寧復舊矣。曰大、曰小、曰調胃,則各因其制而異其名耳。蓋以硝黃之潤下,而益以枳、樸之推逐,則其力頗猛,故曰大。其無芒硝,而但有枳、樸者,則下趨之勢緩,故曰小。其去枳、樸之苦辛,而加甘草之甘緩,則其力尤緩,但取和調胃氣,使歸於平而已。
白話文:
《大承氣湯證九條》:
第一條
當太陽病與陽明病同時發生,但太陽病症狀已消失,僅剩下午後潮熱、手腳微微出汗、大便困難且胡言亂語的症狀時,用瀉下法治療即可痊癒,適合使用大承氣湯。
這是太陽病合併陽明病的症狀。如果兩病合併但太陽病未完全消退,即使有陽明病症狀,仍不可用瀉下法,而應發汗(如第三十九條所述)。此條是太陽病已完全轉為陽明病的情況,因此適合瀉下而非發汗。潮熱、手腳出汗、大便困難、譫語都是腸胃實熱的表現,故用大承氣湯瀉下即可治癒。
第二條
陽明與少陽兩經同時發病,通常會腹瀉。若脈象未顯示互相克制(「不負」),病情較輕;若脈象顯示相剋(「負」),則病情較重。脈滑而數表示胃中有宿食,適合用大承氣湯瀉下。
陽明(土)與少陽(木)合病比太陽陽明合病更嚴重,因此常伴隨腹瀉。木能克土,若少陽過旺而陽明虛弱(木勝土),病情會惡化;但若脈滑數,則表示陽明實熱(宿食)為主,邪氣集中於腸胃,適合瀉下。否則,胃虛風動,腹瀉可能持續不止。
第三條
傷寒病六七天後,患者視物模糊、眼球轉動不靈活,無明顯表證或裡證,但大便困難、輕微發熱,這是內熱實證,需緊急用大承氣湯瀉下。
「目中不了了」指視力模糊,「睛不和」指眼球僵直。熱邪熾盛損傷陰液,雖無典型表裡症狀,但大便困難與微熱已提示實證。加上視覺異常,顯示熱極陰傷,即使無嚴重腹滿譫語,也必須立即瀉下,否則恐陰液耗竭而死。
第四條
陽明病表現為高熱且大量出汗時,需緊急瀉下,適合用大承氣湯。
高熱汗多是內熱逼迫津液外洩,若不瀉下則熱不退、汗不止,最終導致陰液耗盡。但必須確認有實熱腹滿症狀才可瀉下,否則屬陽明白虎湯證(需清熱而非瀉下)。
第五條
發汗後病情未緩解,反而腹脹劇痛,需緊急瀉下,適合用大承氣湯。
發汗後病邪深入腸胃,正邪交爭導致劇痛。治療需如調解爭鬥般迅速,延誤會加重正氣損傷,故須立即瀉下。
總結
以上五條瀉下法(原文提及共十五條)包含緩瀉、急下等不同策略,需根據病情輕重靈活運用。
三承氣湯方解
「承氣」意為順應。脾胃如大地,若邪熱與糟粕結滯,會破壞其順降功能。大黃、芒硝、枳實、厚朴等藥能清除腸胃積滯,恢復其正常運作:
- 大承氣湯:含硝黃與枳樸,瀉下力最猛。
- 小承氣湯:去芒硝,瀉下較緩和。
- 調胃承氣湯:去枳樸加甘草,僅調和胃氣,瀉下力最輕。
三方依病情輕重選擇,目的皆為恢復脾胃「順承」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