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纘論》~ 卷下 (22)

回本書目錄

卷下 (22)

1. 雜篇

臍築、吐逆、腹滿,三者俱屬氣病。以術性壅滯不利於氣,故去之。然下多雖有築嘔,不妨從權。用術以助中上約制腎邪為要;且下多氣已滯甚,縱有築嘔,在所不計也。而悸者,但加茯苓,仍不去朮,以悸為停水,與氣無預。況術得參,同有利水生津之績,故不去也。其渴欲得水之加朮;寒加乾薑;嘔加生薑;臍上築加桂;悸加茯苓。

皆人所易明。若夫腹滿加附;腹痛加參,非講明有素,不知也。蓋人身背為陽,腹為陰。所以陽邪內陷,則結胸;陰邪內結,則腹滿。非籍附子雄悍之力,何以破其陰邪之固結乎?而腹中痛者,尤為陰邪無疑。其在太陽本邪凌上,則用小建中湯和其陰。分之,陽邪況在陰經者,不溫補其陽?

和之氣何以勝任其除邪之沖激耶?○霍亂為胃逆,禁犯穀氣。犯之,則胃逆不復。此言服湯後如食頃,飲熱粥一升,許是言服理中湯大法,非指霍亂為言也。

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當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湯小和之。

吐利止而身痛不休,外邪未解也。當消息和解。其外言,當辨外邪之微甚,制湯劑之大小也。蓋吐下驟虛,雖夏月不妨,桂枝湯以和其營。

吐利發汗,脈平小煩者,以身虛不勝穀氣實也。

霍亂吐利,晬時內不可便與飲食,以胃氣逆反故。即愈後,脈平小煩者,尤當節慎飲食,以倉廩未固,不可便置米穀耳。

以上霍亂例。

大病瘥後勞復者,枳實梔子豉湯主之。若有宿食者,加大黃,如博棋子大五六枚。

勞復乃起居作勞,復生餘熱之病。方注作女勞復,大謬。女勞復者,自犯傷寒後御女之大戒,多死少生,豈有反用瀉泄之理?太陽下篇下。後身熱,或汗、吐、下。後虛煩無奈,用本湯之苦,以吐撒其邪。此非用吐法也,乃加枳實於梔子豉中,以發其微汗,而祛胸中虛熱,至內經火淫所勝以苦發之之義。

若有宿食留結,急加大黃下奪之。不可稍延,則熱持不去,真陰益困矣。觀方中用清漿水七升,空煮至四升,然後入藥同煮,全是欲其水之熟而趨下,不至上湧耳。所以又云:覆令微似汗。精義入神。

傷寒瘥已後更發熱者,小柴胡湯主之。脈浮者,以汗解之;脈沉實者,以下解之。

瘥已後更發熱,乃餘熱在內,以熱召熱也。然餘熱,要當辨其何在,不可泛然施治,以虛其虛。如在半表半裡,則仍用小柴胡湯和解之。法如在表,則仍用汗法;如在裡,則仍用下法。即互上條:汗用枳實梔子豉微汗之;下用枳實梔子豉加大黃微下之。

大病瘥後,從腰以下有水氣者,牡蠣澤瀉散主之。

腰以下有水氣者,水漬為腫也。金匱曰:「腰以下腫,當利小便。」此定法矣。乃大病後脾土告困,不能攝水,以致水氣泛溢。用牡蠣澤瀉散峻攻,何反不顧其虛耶?正因水分未犯,身半以上急驅其水,所全甚大。設用輕劑,則陰水必襲入陽界,驅之無及矣。

大病瘥後,喜唾久不了了者,胃上有寒,當以丸藥溫之,宜理中丸。

白話文:

雜篇

肚臍周圍跳動、想吐、腹脹,這三種情況都屬於氣病。因為白朮的藥性壅塞,不利於氣的運行,所以要去掉。然而,如果以下焦問題為主,即使有肚臍跳動或想吐,也可以暫且權宜處理。使用白朮主要是幫助中焦和上焦,約束腎臟的邪氣,而且下焦氣滯的狀況可能很嚴重。即使有肚臍跳動和想吐,也不必過於計較。如果出現心悸,則需要加入茯苓。但仍然不去除白朮,因為心悸是停水引起的,和氣沒有關係。而且白朮與人參合用,更有利水生津的效果,所以不應去除。如果口渴想喝水,要加白朮;怕冷要加乾薑;想吐要加生薑;肚臍跳動要加桂枝;心悸要加茯苓。

這些都是容易理解的道理。至於腹脹要加附子,腹痛要加人參,如果沒有充分的醫學知識,就不會明白。人體的背部屬於陽,腹部屬於陰。所以,陽邪內陷會形成結胸,陰邪內結會導致腹脹。如果沒有附子這種藥性強烈的藥物,怎麼能破除陰邪的頑固結聚呢?而腹部疼痛,更可以確定是陰邪引起的。如果疼痛在太陽經,而且是本邪向上侵犯,就用小建中湯來調和陰邪,分開陽邪。如果陰邪在陰經,不溫補陽氣,用什麼來勝任驅邪時的衝擊呢?霍亂是因為胃氣逆行,禁忌吃穀物食物。如果吃了穀物,胃氣就更難恢復。這裡說的是服用湯藥後,大約過一頓飯的時間,可以喝一升熱粥。這是指服用理中湯的大概方法,並非針對霍亂病而言。

吐瀉停止但身體疼痛持續不止,應該考慮用溫和的方法來調解,適宜使用桂枝湯稍微調和。吐瀉停止,但身體疼痛持續不止,是因為外邪還沒有解除,應該考慮用溫和的方法來調解,這裡說的是要分辨外邪的輕重,來決定湯藥劑量的大小。因為吐瀉後身體會驟然虛弱,即使在夏天,用桂枝湯來調和營氣也是可以的。

吐瀉、發汗後,脈象平和但稍微煩躁,是因為身體虛弱,無法承受食物的氣。霍亂引起的吐瀉,在發病後的一天內,不可以立刻吃東西,因為胃氣逆反。即使病癒後脈象平和、稍微煩躁,也應該節制飲食,因為脾胃功能還沒有完全恢復,不可以立刻吃米飯等食物。以上是關於霍亂的例子。

大病痊癒後,因為勞累而復發,要用枳實梔子豉湯來治療。如果有積食,要加入大黃,像圍棋子大小的五六枚。勞復是指因為起居勞累而復發餘熱的病,醫方註解說是女勞復是大錯特錯。女勞復是指傷寒後,違犯了房事的大忌,往往是死亡多而生存少,哪有反而用瀉藥的道理呢?太陽篇的下文說,病癒後發熱或出汗、吐瀉後,虛煩無力,無奈才用本湯藥的苦味來散邪氣,這不是使用吐法,而是將枳實加入梔子豉中,使其發出微汗,祛除胸中的虛熱,這符合《內經》火淫所勝可以用苦味來發散的道理。

如果有積食留滯,要趕緊用大黃瀉下,不能拖延,否則熱邪會持續不去,真陰也會更加困乏。觀察藥方中,使用七升清水煮到四升後,再放入藥材一起煮,完全是為了讓水變得溫熟,趨於向下而不是向上湧。所以又說服藥後要蓋上被子使其微微出汗,精義深刻入微。

傷寒痊癒後又發熱的,要用小柴胡湯來治療。如果脈象浮,要用發汗的方法來解除;如果脈象沉實,要用瀉下的方法來解除。病癒後又發熱,是體內還有餘熱,熱邪又引起了發熱。然而,餘熱要分辨清楚是在哪裡,不能盲目治療,以致於使虛弱的身體更加虛弱。如果餘熱在半表半裡,就仍然用小柴胡湯來調和;如果餘熱在表,就仍然用發汗的方法;如果餘熱在裡,就仍然用瀉下的方法。這與前面提到的發汗用枳實梔子豉,微微出汗;瀉下用枳實梔子豉加大大黃,微微瀉下的道理相同。

大病痊癒後,如果腰部以下有水氣,要用牡蠣澤瀉散來治療。腰部以下有水氣,是水腫的表現。《金匱要略》說,腰部以下腫脹,應當利小便,這是確定的法則。這是因為大病之後脾土虛弱,不能控制水液,導致水氣泛濫。用牡蠣澤瀉散來峻猛地攻瀉,難道不顧及病人的虛弱嗎?正因為水邪還沒有侵犯到身體的上半部,所以要趕緊驅除下半身的水邪,這樣才能保全身體的健康。如果用藥太輕,陰水必定會侵襲到陽氣,到時候就來不及驅除了。

大病痊癒後,如果經常吐口水,而且久治不癒,是因為胃裡有寒氣,應當用丸藥來溫暖胃部,適宜使用理中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