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雜篇
寸口即氣口。靈樞經脈對代人迎而言也。氣口脈浮,取之大,而按之反澀;尺中亦微而澀。此以胃中營氣受傷,所以氣口脈雖浮大,而不能滑實,重按反澀也。尺中亦微而澀,以其腐穢已歸大腸;肺與大腸為表裡,故其脈自應澀也。所謂亦微而澀,「亦」字從上貫下,言浮大而按之略澀,非澀弱無力之謂。見浮大,中按之略澀,方可用大承氣下之。設純,又當從枳實、理中助胃消導之藥矣,豈復為大承氣證乎? ○此條下金匱有:「脈數而滑者,實也。此有宿食,下之愈,宜大承氣湯。」數為在腑;滑則流利,如珠,此為實也。蓋宿食在腑,有諸中形之外也。
下利不欲食者,以有宿食故也。當下之,與大承氣湯。
不欲食非不能食,乃傷食惡食之明徵也。
下利脈反滑,當有所去,下之乃愈。宜大承氣湯。
下利恐為陰寒,及腸胃虛冷滑脫不止。今脈見滑實,知為熱邪內結,當有所去,不可止遏。宜與大承氣攻其實熱,腐穢去而利自止耳。
下利三部脈皆平,按之心下硬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下利三部脈皆平,其人元氣本強也。且按之心下硬者,為食滯中宮無疑。
下利脈遲而滑者,內實也。利未欲止,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脈遲為陽明結滯之候。遲而不滑,為結未定硬,不可攻也。今遲而滑實,雖自利亦須下之。下後里氣得通,則脈自不滑亦不遲耳。
病腹中滿痛者,此為實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腹中痛而不滿者,為陰寒;滿,平不痛者,為虛氣。此既滿且痛,為實結無疑,急須下之。
宿食在上脘者,當吐之。
宿食本不當吐。以其人素多痰飲,載宿食於上脘,故宜用吐法。其高者固宜越之也。 ○此條金匱多「宜瓜蒂散」四字。其後人有:「脈緊如轉索無常者,有宿食也。脈緊頭痛有風寒,腹中有宿食不化也。」二條者但言宿食而不言下之者,以其兼見外因之脈證,則當從外因例治矣。
下利瘥後,至其年月日復發者,以病不盡也,當下之。
此條世本,尚有「宜大承氣湯」五字,衍文也,故去之。詳未盡之邪,可以留伏經年而發,必系寒邪。寒邪惟可備急丸溫下,不應大承氣築寒下也。設屬熱邪,必無經年久伏之理。
以上宿食例。
動氣在右,不可發汗。發汗則衄而渴,心苦煩,飲即吐水。
動氣者,築築然氣動也。在右者,氣動於臍之右也。發汗則動肺氣;氣虛則不能護衛,其血故妄行,而為衄。衄則亡津胃燥,故渴而心中苦煩。若更飲水傷其肺胃,故飲即吐水也。
動氣在左,不可發汗。發汗則頭眩、汗不止、筋惕肉瞤。發汗汗不止,亡陽外虛,故頭眩、筋惕肉瞤也。
動氣在上,不可發汗。發汗則氣上衝,正在心端。
發汗亡陽則愈損心氣;腎乘心虛,欲上凌心,故氣上衝正在心端也。
動氣在下,不可發汗。發汗則無汗、心中大煩、骨節苦疼、目運惡寒、食則反吐、谷不得前。
發汗則無汗者,腎水不足也。心中大煩者,腎虛不能制心火也。骨節疼、目運惡寒,皆為腎病。王太僕云:「食入反出,是無火也。當補腎臟真陽為主。」
《雜篇》
寸口脈象
寸口又稱氣口,與《靈樞》所載「人迎」脈相對。若氣口脈浮,觸按時反而澀滯;尺脈也微弱而澀,反映胃中營氣受損,因此氣口脈雖浮大卻不滑實,重按反澀。尺脈微澀則是因穢濁積聚大腸(肺與大腸相表裡,脈象自然顯澀)。此處「微而澀」承接上文脈象特徵,指浮大脈中略帶澀滯,而非微弱無力。若見此脈,可用大承氣湯攻下;若脈象純澀無力,則需改用枳實、理中等藥調理脾胃,而非大承氣湯適應症。
宿食脈證
脈數而滑者屬實證,因宿食停積,宜大承氣湯攻下(數脈主腑病,滑脈如珠流利)。
腹瀉卻不思飲食,乃宿食停滯所致,當用大承氣湯。「不欲食」是傷食厭食的明確表現。
腹瀉而脈滑,須祛除積滯才能痊癒,宜大承氣湯(滑實脈表示熱邪內結,需攻下而非止瀉)。
腹瀉時三部脈平和,但心下按之堅硬者,應急下,宜大承氣湯(反映體質強健而食滯中焦)。
腹瀉脈遲而滑屬內實,即使持續腹瀉也需攻下,宜大承氣湯(遲脈主陽明鬱滯,滑實則須通裡)。
腹滿實證
腹中脹滿疼痛屬實證,宜大承氣湯(單純疼痛為陰寒,脹滿無痛為虛證)。
宿食停在上脘者,可用吐法(因痰飲挾宿食上滯,符合「其高者越之」原則,瓜蒂散為例)。
腹瀉復發
若腹瀉痊癒後於隔年同月復發,為病邪未盡,應攻下(原文「宜大承氣湯」為衍文,寒邪宜溫下)。
動氣忌汗
臍周動氣(臍右、左、上、下)皆不可發汗:
- 右側動氣發汗易致鼻血、口渴、心煩,飲水即吐(因肺氣虛而血熱)。
- 左側發汗則頭暈、汗出不止、筋肉跳動(陽虛外脫)。
- 上部發汗引氣上衝心(心腎氣逆)。
- 下部發汗反無汗,症見心煩、骨痛、畏寒、嘔吐(腎陽不足,火不暖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