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

卷上 (47)

1少陰上篇

脈不至,陽已先絕。不煩而躁,孤陰頃刻自盡矣。

少陰病,下利止而頭眩,時時自冒者死。

下利既止,其人似可得生;乃頭眩時時自冒者,復護也。

少陰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發熱者不死。脈不至者,炙少陰七壯。

少陰病手足不逆冷而反發熱,似乎陰盡復陽之兆。但吐利未止而脈不至,又似真陽發外。故於少陰本穴,用炙法以引其陽內返,斯脈至,而吐利亦得自止耳。 ○前條皆惡寒之證,炙後用附子湯者,陰寒內凝,定非一炙所能勝。此條手足反熱,止是陰內陽外,故炙本經以招之內入,不必更用溫藥也。

以上少陰虛寒證。

少陰病,惡寒而蜷,時時自煩,欲去衣被者可治。

自煩欲去衣被,真陽擾亂不寧,尚未至出亡在外,故可用溫法。然必微煩即止,神氣不亂,手足漸溫,脈來沉微不絕,方為可治。 設見躁逆閟,亂擾攘不寧,手足厥冷,脈反躁急或散大無倫,皆死證也。

少陰病,下利若利自止,惡寒而蜷臥,手足溫者可治。

惡寒蜷臥,證本虛寒。利止手足溫,則陽氣漸復,其陰寒亦易散。故可用溫以助其陽之復也。

少陰病脈緊,至七八日,自下利脈暴微,手足反溫,脈緊反去者,為欲解也。雖煩,下利必自愈。

少陰病脈本緊,至七八日自利,則陰寒得以下走,故脈反和,而手足溫暖,陽氣將復也。雖煩,而利必自愈。 ○三條互見。此則邪解寒回,可勿藥自愈之證,即醫去人安之互辭也。

少陰中風,脈陽微陰浮者,為欲愈。

風邪傳入少陰,仍見陽浮陰弱之脈,則其勢方熾。必陽脈反微,陰脈反浮,乃為欲愈。蓋陽微則外邪不復內入;陰浮則內邪盡從外出,故欲愈也。

少陰負趺陽者,為順也。

少陰,水也;趺陽,土也。諸病惡土剋水。而傷寒少陰見證,惟恐土不能制水,其水反得以氾濫,則嘔吐下利,無所不至。究令中州土敗,而真陽外越,神丹莫救矣。此脈法中消息,病情之奧旨也。

以上少陰回陽證。

少陰病欲解時,從子至寅上。

各經皆解於所王之時,而少陰獨解於陽生之時。陽進則陰退,陽長則陰消,正所謂陰得陽則解也。即是推之,而少陰所重在真陽,不可識乎?

上條少陰經自解候。

為死候,蓋人身陰陽相為依附者也。陰亡於下,諸陽於上聚於頭者,紛紛然而動,所以頭眩時自冒。陽脫於上而主死也。可見回陽利止則生,陰盡利止則死矣。

少陰病,六七日息高者死。

諸陽主氣。息高則真陽上逆於胸中,本實先撥,而不能復歸於氣海,故主死也。六七日三字,辨證最細。少陰病喘而息高至六七日,真氣上脫殆盡,不死何待?與太陽病二三日作喘之表證迥殊也。況少陰腎氣上乘於肺之間,脈必虛微無力;若太陽邪氣上壅於肺之喘,脈必浮緊有力,自是不侔耳。

少陰病下利,脈微澀,嘔而汗出,必數更衣反少者,當溫其上炙之。

白話文

《少陰上篇》

脈象消失,陽氣已先斷絕。不煩躁但躁動不安,孤立的陰氣很快會自行耗盡。

少陰病患者,腹瀉停止卻頭暈、時常昏沈的會死亡。腹瀉雖止看似好轉,但頭暈頻繁昏沈仍是不良徵兆。

以下為少陰虛寒證:

  • 惡寒蜷臥但時有煩熱、欲減衣被者可治(需滿足微煩即止、神志清醒、手足回暖、脈象沈微等條件,若出現躁動肢冷脈亂則為死證)。
  • 腹瀉停止後仍惡寒蜷臥但手足轉暖者可治(說明陽氣漸復)。
  • 原本脈緊的少陰病,七八天後突然腹瀉但脈轉平和、手足回暖、脈緊消失為好轉跡象,雖有煩熱腹瀉也會自愈(此為邪退陽氣自復之證)。

少陰中風患者若陽脈轉弱、陰脈轉浮則為痊癒徵兆(表明外邪不再深入,內邪盡除)。

在傷寒少陰證中,趺陽脈(脾胃)能制約少陰脈(腎水)為順象(防止水邪泛濫導致吐瀉亡陽)。

少陰病痊癒多發生在子時到寅時(陽氣初生助陰邪消退)。

必死之症:

  • 陰竭陽脫時會出現頭暈昏沈(僅利止無陽復則死)。
  • 六七日出現呼吸急促會死(真氣上脫殆盡,不同於太陽病表證喘息)。

少陰病腹瀉、脈微澀、嘔吐汗出且排便頻繁但量少者,應溫灸上部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