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纘論》~ 卷上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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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上 (29)

1. 陽明下篇

病人無表裡證,發熱七八日,雖脈浮數者,可下之。假令已下,脈數不解,合熱則消穀善飢,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宜抵當湯。若脈數不解,而下不止,必協熱便膿血也。

病雖七八日,尚發熱脈浮數,仍屬太陽表證,因誤下引邪入內,所以脈數不解,內外合邪,而見消穀善食,谷入既多,反至六七日,不大便,且不煩淐,是知其證,非氣結而為血結,以其表證誤下,尚兼太陽隨經之熱未盡,故以抵當為至當也。若脈數不解,而下利不止,乃對假令已下脈數不解五句之文,見已下脈數不解。

六七日不大便,則宜抵當;若下利不止,又當隨其下血不下血而異治,倘血分之熱邪不除,必協熱而便膿血也。○詳此條,系仲景揣度庸工之設辭,意謂治病,無問表裡證,但發熱至七八日,雖脈浮數,意謂皆可下之,謂其日數即久,邪氣已入於腑,可下而已,非實謂此證有可下也。

仲景立法之至聖,斷無脈浮發熱表證表脈,而教人可下之理,尚論以為七八日為時既久,勢不得不用下法,殊覺昧昧。

太陽病,寸緩關浮尺弱,其人發熱汗出,復惡寒不嘔,但心下痞者,此以醫下之也。如其未下者,病人不惡寒而渴,此轉屬陽明也,小便數者,大便必硬,不更衣,十日無所苦也。渴欲飲水,少少與之,但以法救之,渴者宜五苓散。

寸緩關浮尺弱,發熱汗出,復惡寒,純是太陽中風未罷之證,設非誤下,何得心下痞結耶?如不誤下,則心下亦不痞,而太陽證必漸傳經,乃至不惡寒而渴,邪入陽明審矣。然陽明津液既隨濕熱偏滲於小便,則大腸失其潤,而大便之硬,與腸中結熱,自是不同,所以旬日不更衣,亦無所苦也。

以法救之,去其濕熱,救其津液,言與水,及用五苓法也。今世用五苓,但知水穀偏注於大腸,用之利水而止泄,至於津液偏滲於小便,用之消渴而回津者,非仲景不能也。○更衣,言易衣而如廁也。

病人煩熱,汗出則解,又如瘧狀,日晡所發熱者,屬陽明也,脈實者,宜下之,脈浮虛者,宜發汗,下之與承氣湯,發汗宜桂枝湯。

病人得汗後,煩熱解,以太陽經之邪將盡未盡,其人復如瘧狀,日晡時發熱,則邪入陽明審矣。發熱即潮熱,乃陽明之本候也。然雖入陽明,尚恐未離太陽,故必重辨其脈,脈實者,方為陽明腑證,宜下之。若脈浮虛者,仍是陽明而兼太陽經證,更宜汗而不宜下矣。

陽明病,心下硬滿者,不可攻之,攻之利遂不止者死,利止者愈。

心下硬滿,邪聚陽明氣分證,兼太陽也,故不可攻。攻之利不止,則邪氣未盡,真氣先脫,故死;利止,則邪氣去,而正氣猶存,故愈也。

脈浮而大,心下反硬,有熱屬臟者,攻之,不令發汗。

傷寒以脈浮為表證,胸滿為陽邪,此脈浮為熱氣內蒸達表,必五六日後,脈反浮大,要非初病表證脈浮之比。心下硬,為燥結逆攻,必先腹脹,而後變心下硬,亦非初病陽邪上結之比,故仲景特申之,曰有熱屬臟,言內有實熱,燥屎逆攻脾臟也,且戒之曰不令發汗,急當攻之,此所謂憑證不憑脈也。

白話文:

陽明下篇

病人沒有表證和裡證的發熱,持續七八天。即使脈象是浮而數的,也可以考慮用瀉下藥。假設已經用過瀉下藥,脈象還是數而且沒有好轉,如果伴隨發熱,則會容易感到飢餓。如果到了六七天,沒有大便,表示體內有瘀血,應該使用抵當湯來治療。如果脈象數而且瀉下不停,那一定是與熱邪合併,會排出膿血便。

病雖然已經七八天,但還是發熱,脈象浮而數,仍然屬於太陽表證。因為誤用瀉下藥,導致邪氣內陷,所以脈象數而無法緩解,內外都有邪氣,並且出現容易感到飢餓的現象。既然吃得很多,反而到了六七天沒有大便,且沒有煩躁不安,這表示這個病不是因為氣結,而是因為血瘀。因為表證誤用瀉下藥,還夾雜著太陽經脈的餘熱,所以使用抵當湯是最合適的。如果脈象數而且腹瀉不停,這是呼應前面說的「已經用過瀉下藥,脈象還是數而且沒有好轉」的情況。

六七天沒有大便應該使用抵當湯。如果腹瀉不止,又要根據腹瀉時是否有血來分別治療。如果血分中的熱邪沒有去除,一定會與熱邪合併,排出膿血便。這條條文是張仲景揣測庸醫可能會犯的錯誤而設立的。意思是說,治療疾病,不論表證還是裡證,只要發熱到了七八天,即使脈象是浮而數的,都認為可以瀉下,認為時間這麼久,邪氣已經進入到臟腑,可以瀉下。並非真的認為這種情況可以使用瀉下藥。

張仲景的立法非常嚴謹,絕對不會在病人脈象浮、發熱屬於表證時,教人使用瀉下藥。有些論述認為七八天時間已經很久,不得不使用瀉下藥,這實在是太過糊塗了。

太陽病的脈象是寸部緩,關部浮,尺部弱,病人發熱、出汗,又怕冷、不嘔吐,只是感到心下痞塞,這是因為醫生誤用瀉下藥導致的。如果沒有誤用瀉下藥,病人不會怕冷反而會口渴,這就轉屬陽明病了。如果小便次數增多,大便一定會硬結,不會想要排便,十天也不會感到難受。如果口渴想喝水,應該少量給予。應該用正確的方法救治。如果口渴,應該使用五苓散。

寸部緩,關部浮,尺部弱,發熱、出汗又怕冷,純粹是太陽中風還沒好的證候。如果沒有誤用瀉下藥,怎麼會心下痞塞呢?如果沒有誤用瀉下藥,心下也不會痞塞,太陽證一定會慢慢傳到其他經絡,最終變成不惡寒反而口渴,邪氣進入陽明病是肯定的了。然而,陽明病的津液已經隨著濕熱偏滲到小便,導致大腸失去滋潤,大便變硬,跟腸中有結熱的情況是不同的。所以即使十天不排便,也不會感到難受。應該用正確的方法救治,去除濕熱,補充津液。這裡說的「給予水」就是指給水喝,以及使用五苓散的方法。現在的人使用五苓散,只知道水液偏注到大腸,用來利水止瀉,卻不知道津液偏滲到小便,用來消除口渴、恢復津液,只有張仲景才能做到。所謂「更衣」,指的是換衣服上廁所。

病人感到煩躁發熱,出汗後會好轉,又像瘧疾一樣,每天下午發熱,這是屬於陽明病。脈象實的,應該使用瀉下藥;脈象虛浮的,應該使用發汗藥。瀉下藥可以用承氣湯,發汗藥可以用桂枝湯。

病人出汗後,煩躁發熱的症狀減輕,是因為太陽經的邪氣將盡未盡,病人又像瘧疾一樣,每天下午發熱,那麼邪氣進入陽明病是確定的了。發熱就是潮熱,是陽明病的本來症狀。然而,雖然進入陽明病,還是擔心可能沒完全脫離太陽病,所以一定要仔細分辨脈象。脈象實的,才是陽明腑證,適合使用瀉下藥。如果脈象虛浮,仍然是陽明病但兼有太陽經的症狀,更應該發汗而不應該瀉下。

陽明病,心下硬滿的,不可以攻伐。如果攻伐,腹瀉就會不止,會導致死亡;腹瀉停止,則表示病好了。

心下硬滿,是邪氣聚集在陽明氣分證,兼有太陽病的症狀,所以不可以攻伐。如果攻伐,腹瀉不止,表示邪氣沒有去除,正氣先衰竭,所以會死亡。腹瀉停止,表示邪氣已經去除,正氣還在,所以會好轉。

脈象浮而且大,心下反而硬滿,有熱邪在臟腑的,應該攻伐,不宜使用發汗藥。

傷寒病以脈象浮為表證,胸滿為陽邪。這裡說的脈象浮,是熱氣內蒸到達體表,一定是五六天以後才會出現的,跟初病表證脈象浮的情況不同。心下硬,是因為燥結的邪氣逆襲,一定是先腹脹,然後才變成心下硬的,也跟初病陽邪上結的情況不同。所以張仲景特別說明,說是「有熱屬臟」,是說體內有實熱,燥屎逆襲脾臟。並且告誡說「不令發汗」,應該趕快攻伐,這就是所謂的「根據證候而不是根據脈象來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