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璐

《傷寒纘論》~ 卷下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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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下 (4)

1. 雜篇

傷寒所致。太陽痙濕暍三種。宜應別論。以為與傷寒相似。故此見之。(痙俗作痓)

太陽病發熱無汗。反惡寒者。名曰剛痙。

本寒傷寒。故發熱無汗病至痙邪入深矣。而猶惡寒者。經中故也。寒傷營血。則經脈不利。故身強直。而為剛痙也。○金匱又有太陽病無汗。而小便反少。氣上衝胸。口噤不能言。欲作剛痙。葛根湯主之。一條即是申明此條之義。而補其治法也。無汗而小便少者。以太陽陽明二經之熱聚於胸中。延傷肺金清肅之氣。內外不能宣通故也。

太陽病。發熱汗出不惡寒者。名曰柔痙。

本風傷衛。故發熱汗出不惡寒。以風傷衛氣腠理疏。故汗出身柔但汗出太過。則經脈空虛。雖似稍緩。而較之剛痙尤甚。以其本虛故也蓋剛痙屬陽為邪。勝柔痙屬陰為血虛。故治法有不同耳。○金匱又有太陽病。其證備。身體強𠘧𠘧然。脈反沉遲。此為痙栝蔞桂枝主之。即桂枝湯加栝蔞根二兩。

其證備。則發熱汗出等證。不必贅矣。○傷寒方中用桂枝加葛根湯矣。此以脈之沉遲。知在表之邪。為內濕所持不解。即系濕熱二邪交合。不當從風寒之表法起見。故不用葛根。而改用栝蔞根變。表法為利法也。

太陽病發熱脈沉而細者。名曰痙。

脈沉細者。濕勝而致痙也。病發熱脈當浮數。而反沉細知邪。風為濕氣所著。所以身雖發熱而脈不能浮數。是陽證見陰脈。故金匱指為難治也。治此者。急宜麻黃附子細辛湯。溫經祛濕。勿以沉細為濕證之本脈而忽之也。

太陽病發汗太多因致痙。

發汗太多。則經虛風襲雖曰屬風而實經虛邪盛之候。非真武湯必難救療也。

病身熱足寒。頸項強忽惡寒。時頭熱無汗。目脈赤獨頭面搖。卒口噤背反張者。痙病也。

身熱足寒者。傷濕而中風也。其下病證皆風虛濕搏之候。蓋風主動搖。濕主拘急風主陽。本乎天者親上。是以獨頭面搖。濕主陰本乎地者親下。是以足脛。寒逆也。金匱此條下。又多若發汗者。寒濕由搏其表益虛。即惡寒甚發其汗已其脈如蛇六句。發汗反惡寒者。以但用表藥而不加朮故也。

汗後其脈如蛇者。汗出之時。陽氣發外。其脈必洪盛。汗後氣門乃閉。陽氣退潛。寒濕之邪。得汗藥引之於外。所以其脈復見浮素。而指下。遲滯不。前有似蛇行之狀耳。○按金匱此後復有五條。其一云。夫風病下之則痙。發汗必拘急蓋風病。而熱者其邪已應於筋脈。若更下之則傷其營血。

筋無養而成痙。汗之則傷其衛氣。脈無養而拘急矣。其一云。暴腹脹大為欲愈。脈如故反伏弦者。痙蓋脾。土得木火而為暴脹。知火之鬱於肝者。已出之脾木火氣行則脈當浮大。今不浮大而如故。知風猶郁在肝。則筋病而成痙矣。然此必暴脹之先已見欲解之證。故云其一云。

夫痙脈緊如弦直上下行。蓋緊直如弦肝脈也。而直上下行。則又屬督脈為病。所以皆強而厥也。與脈經痙家其脈伏堅直。上下同義。其一云。痙病有灸瘡者難治。蓋痙病風熱燥急不當。復灸以火。深入助陽風熱。得之愈固而不散也。其一云。痙為病。胸滿口噤。臥不有席腳攣急必齘齒可與大承氣湯

蓋熱傳陽明風。熱極深所以有如上諸證。非苦寒大下。不足以除其熱救其陰也。夫傷寒病瘛瘲以。熱生風而搐。尚為難治。況此甚於搐者。至若齒齘足攣。而無內實下證。大便自行者必不可治。靈樞云。熱而痙者死。腰折瘛瘲齒齘也。

以上痙病例。

太陽病。關節疼痛而煩。脈沉而細者。此名濕痹。濕痹之候。其人小便不利。大便反快。但當利其小便。

關節疼痛而煩者。言濕氣留著筋骨。絆結之間。而發熱煩疼也。脈沉而細明系濕證。雖疼處煩熱。必非風寒。是當利水為要也。○大抵此證。當利小便以通陽氣。今為濕氣內勝。故小便不利。利之則陽氣行。雖在關節之濕。亦得宣泄矣。設小便利已而關節之痹不去。又當從表治之。

濕家之為病。一身盡疼發熱。身色如以熏黃。

濕證發黃。須分寒熱表裡。濕熱在裡茵陳蒿湯。在表梔子柏皮湯。寒濕在裡。白朮附子湯。在表麻黃加朮湯。此寒濕在表而發黃也。金匱有云。濕家身煩疼。可與麻黃朮湯。發其汗為宜。慎不可以火攻之。蓋濕與寒合。故令身疼。以濕著在表。表間陽氣不盛。故不可大發其汗。

是以用麻黃。必加白朮以助脾。祛濕也。麻黃得術。則汗不致於驟發。術得麻黃。而濕滯得以宣通。然濕邪在表。惟可汗之。不可火攻。火攻則增其熱。必有發黃之變。故戒之。

濕家其人但頭汗出。背強欲得被覆。向火若下之。早則噦胸滿小便不利舌上如苔者。以丹田有熱胸中有寒。渴欲得水。而不能飲。則口燥煩也。

此寒濕相搏也。太陽寒氣在經。故令人慾得被覆向火。皆強頭汗。若認作里有實熱。上蒸頭汗。而誤下之。必致於噦。而胸滿小便不利也。下後陽氣下陷。故丹田有熱。而胸中反有寒飲結聚。妨礙津液。是以口燥煩渴不能飲也。何以見其胸中有寒。以舌上如苔白滑故知之。治宜黃連湯。和其上下寒熱之邪。則諸證逸然分解矣。

濕家病之額上汗出微喘。小便利者死。若下利不止者亦死。

此本濕家身煩痛。可與麻黃加朮湯發其汗之例。因誤下之致有此逆額上汗出微喘者。陽之越也。小便利與下利不止者。陰之脫也。陰陽離決必死之兆自此而推之雖額上汗出微喘。若大小便不利者是陰氣未脫而陽之根猶在也。下之雖大小便利。若額上無汗不喘。是陽氣不越。而陰之根猶在也。

則非離火可以隨其虛實而救之。至於下利不止。雖無頭汗喘逆陽氣上脫之候亦死。又有下利不止小便反秘而額上汗出者。謂之關經云關格不通頭無汗者。可治有汗者死。

問曰風濕相搏一身盡疼痛法當汗出而解值天陰雨不止。醫云此可發汗。汗之病不愈者。何也答曰發其汗汗大出者。但風氣去。濕氣在。是故不愈也。若治風濕者。發其汗。但微微似欲汗出者。風濕俱去也。

風濕相搏法當汗出而解合用桂枝加朮。使微微蒸發表裡。氣和風濕俱去。正如濕家身煩痛。可與麻黃加朮湯同義。

病者一身盡疼發熱日晡所劇者。此名風濕。此病傷於汗出當風。或久傷取冷所致也。

日晡所劇者。陽明之氣旺於申酉也。金匱云可與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蓋麻黃加朮湯是主寒濕。防己黃耆湯。是主風濕。此則寒濕風濕合病也。所以此條之後。金匱則繼之以風濕。脈浮身重汗出惡風。防己黃耆湯主之一條。蓋風濕皆從陽受其病在外。故脈浮。汗出身重。由是以黃耆實衛。

甘草佐之防己去濕。白朮佐之。然治風濕二邪。獨無去風之藥。以汗多知風已不留。表虛任風出入乎其間。因之惡風惟客其衛。正氣旺則風自退也。至服後當如蟲行皮中腰下如水。後坐被上。又以一被繞腰下。溫令微汗。瘥等語。皆有精義。不可忽也。

濕家病。身上疼痛發熱。面黃而喘。頭痛鼻塞。而煩其脈大自能飲食。腹中和無病。病在頭中。寒濕故鼻塞內藥鼻中則愈。

濕家必脈沉細。飲食減小。今脈大能食。但頭痛鼻塞。正內經所謂因於濕。首如裹是也。與瓜蒂散內鼻中。取下黃水則愈。

以上中濕例。

太陽中熱者。暍是也。其人汗出惡寒。身熱而渴也。

成注謂汗出惡風。身熱不渴者中風也。汗出惡寒而渴者。中暍也。然未明其至理。蓋此證為時火之氣。爍其肺金。肺傷則衛氣虛。由是汗出身熱惡寒。即內經所謂膈消。皆相火傷肺之所致。金匱主以白虎加人參湯救肺為主也。

太陽中暍者。發熱惡寒。身重而疼痛。其脈弦細芤遲。小便已洒洒然毛聳手足逆。合小有勞。身即熱口開前板齒燥。若發汗則惡寒甚。加溫針則發熱甚。數下之則淋甚。

發熱惡寒身重而疼。太陽中暍表證也。表證脈當浮。今不能浮。而反弦細芤遲者。明系元氣不足。不能鼓動。其脈於外。蓋弦細者。陽虛也。芤遲者陰虛也。陰陽俱虛。故不勝勞。小便已灑然毛聳者。太陽經火氣內伏也。手足逆冷。太陰氣弱。不勝時火也。口開前板齒燥者。

陽明中暍之本證。亦津液內傷之確微。所以發汗復虛其衛。則惡寒甚。溫針復損其營。則發熱甚。下之復傷其胃則淋甚。以夏月陰氣在內故也。靈機所謂陰陽俱不足。補陽則陰竭。補陰則陽亡。惟宜甘藥補正以解其熱。東垣制清暑益氣湯。深得其旨。然仲景俱言太陽。而不言脾肺者。

以熱邪熾甚。則寒水必致受困耳。

太陽中暍者。身熱疼重。而脈微弱。此以夏月傷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

成注謂脈虛身熱得之傷暑。然脈微者暍也。身體疼重者水也。夏月暑熱以水灌洗而致病一物瓜蒂湯主之。觀仲景論暍惟出三證。豈偶然哉。舉其端。將為後世準繩。一者明其暍中。表熱。一者言其表裡俱虛。此則外邪郁時火而成中暍。若是邪郁時火。比類而推其因殆有不可勝言。

如取涼風者。感霧露者。食生冷者。素有積熱者。陰血素虛不勝。大熱者。宿邪感動者。處陰濕地者。凡是之類。皆足以郁其時火。為中暍之病。或輕或重。或表或里。或虛或實。隨證發見。若論其治邪退熱。較量權衡。豈一言而盡哉。○按仲景論暍三條。首言動而得之之病謂中暍。

屬外因。次言靜而得之之病。雖曰中暍。實暑病也。屬內因。未言因熱傷冷之病。乃中暍之變證。屬不內外因。不得以三者混稱也。

以上中暍例。

病加桂枝證頭不痛。項不強。寸脈微浮。胸中痞硬。氣上衝咽喉不得息者。此為胸中有寒也。當吐之宜瓜蒂散。諸亡血虛家不可與瓜蒂散。

痰飲內動身必有汗加以發熱惡寒。全似中風。但頭不痛項不強。此非外入之風邪。乃內蘊之寒痰窒塞胸間。宜用瓜蒂散之苦寒。合小豆之利水。香豉之散邪。以快湧膈上之實痰。內經所謂其高者。因而越之也。諸失血虛家禁用者。亡血而復用吐。則氣亦虛。虛家而復用吐。則損其陰。所以為禁也。

病人手足厥冷。脈乍緊者。邪結在胸中。心下滿而煩飢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須吐之。宜瓜蒂散。

手足厥冷。與厥陰之厥深熱深相似。其脈乍緊則有時不緊。殊不似矣。可見痰結在胸中。隨氣上下。故脈時緊時緩。而煩滿不能食也。○此條舊在厥陰。而辨不可吐下。復有一條云病人手足厥冷。脈乍結以客氣在胸中心下滿而煩欲食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吐之與此無異。但此云脈乍緊。

彼云脈乍結。緊則寒。飲結聚。結則痰飲伏匿之脈。皆屬瓜蒂散證。不必兩存也。然此手足厥逆。亦屬寒飲宿病與厥陰病證何預哉。

病胸上諸實。胸中鬱郁而痛不能食欲傳人。按之而反有涎唾。下利日十餘行。其脈反遲寸口脈微滑此可吐之。吐之利則止。

痛不得食按之反有涎唾者。知有寒痰在胸中也。下利脈遲寸口微滑者。為膈上實。故吐之則利自止也。○合三條但見痰證可吐不可汗。合食積虛煩腳氣四證論之。勿指為類傷寒。但指為不可發汗。則其理甚精。蓋食積已是胸中陽氣不布更發汗則陽外越不團。陰氣用事。愈成危候。

虛煩則胃中津液已竭。更發汗則津液盡耗矣。腳氣即地氣之濕。邪從足先受。正濕家不可發汗之義耳。

以上痰證例。

問曰人病有宿食何以別之。師曰。寸口脈浮而大。按之反澀尺中亦微。而澀故知有宿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寸口即氣口。靈樞經脈對代人迎而言也氣口脈浮取之大而按之反澀尺中亦微而澀。此以胃中營氣受傷。所以氣口脈雖浮大。而不能滑實。重按反澀也尺中亦微而澀。以其腐穢已歸大腸肺與大腸為表裡。故其脈自應澀也。所謂亦微而澀亦字從上貫下言浮大。而按之略澀。非澀弱無力之謂見浮大。

中按之略澀方可用大承氣下之。設純又當從枳實理中助胃消導之藥矣豈復為大承氣證乎。○此條下金匱有脈數而滑者實也。此有宿食下之愈宜大承氣湯。數為在腑滑則流利。如珠此為實也蓋宿食在腑。有諸中形之外也。

下利不欲食者以有宿食。故也當下之與大承氣湯。

不欲食非不能食乃傷食惡食之明徵也。

下利脈反滑當有所去下之乃愈。宜大承氣湯。

下利恐為陰寒。及腸胃虛冷滑脫不止。今脈見滑實。知為熱邪內結。當有所去不可止遏宜與大承氣攻其實熱。腐穢去而利自止耳。

下利三部脈皆平。按之心下硬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下利三部脈皆平。其人元氣本強也。且按之心下硬者。為食滯中宮無疑。

下利脈遲而滑者。內實也。利未欲止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脈遲為陽明結滯之候。遲而不滑為結未定硬不可攻也。今遲而滑實雖自利亦須下之。下后里氣得通則脈自不滑亦不遲耳。

病腹中滿痛者。此為實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腹中痛而不滿者。為陰寒滿。平不痛者。為虛氣。此既滿且痛。為實結無疑急須下之。

宿食在上脘者當吐之。

宿食本不當吐。以其人素多痰飲。載宿食於上脘。故宜用吐法。其高者固宜越之也。○此條金匱多宜瓜蒂散。四字其後人有脈緊如轉索無常者。有宿食也。脈緊頭痛有風寒。腹中有宿食不化也。二條者但言宿食而不言下之者。以其兼見外因之脈證。則當從外因例治矣。

下利瘥後至其年月日復發者。以病不盡也當下之。

此條世本。尚有宜大承氣湯五字。衍文也。故去之詳未盡之邪。可以留伏經年而發。必系寒邪。寒邪惟可備急丸溫下。不應大承築寒下也。設屬熱邪必無經年久伏之理。

以上宿食例。

動氣在右。不可發汗。發汗則衄而渴。心苦煩飲即吐水。

動氣者。築築然氣動也。在右者。氣動於臍之右也發汗則動肺氣。氣虛則不能護衛。其血故妄行。而為衄。衄則亡津胃燥。故渴而心中苦煩若更飲水傷其肺胃。故飲即吐水也。

動氣在左。不可發汗。發汗則頭眩汗不止筋惕肉瞤。發汗汗不止亡陽外虛故頭眩筋惕肉瞤也。

動氣在上不可發汗。發汗則氣上衝正在心端。

發汗亡陽則愈損心氣腎乘心虛欲上凌心。故氣上衝正在心端也。

動氣在下不可發汗。發汗則無汗。心中大煩。骨節苦疼。目運惡寒。食則反吐。谷不得前。

發汗則無汗者。腎水不足也。心中大煩者。腎虛不能制心火也。骨節疼目運惡寒。皆為腎病。王太僕云。食入反出是無火也。當補腎臟真陽為主。

動氣在右。不可下。下之。則津液內竭咽燥鼻乾頭眩心悸也。

下之傷胃動肺。咽燥鼻乾者。津液內竭而喜引飲也。頭眩心悸者。水飲傷肺心主不寧。而煩悸眩暈也。

動氣在左。不可下。下之則腹內拘急。食不下。動氣更劇雖有身熱。臥則欲蜷。

腹內拘急。食不下。動氣更劇下之損脾。而肝氣復行於脾也。雖有身熱臥則欲蜷者。表熱裡寒也。

動氣在上不可下。下之則掌握熱煩。身上浮冷。熱汗自泄。欲得水自灌。

下之掌握熱煩言掌中雖熱而握固不伸也身上浮冷。熱汗自泄。欲得水自灌表寒裡熱也。

動氣在下。不可下。下之則腹脹滿卒起頭眩。食則下清穀心下痞也。

腹滿頭眩。下清穀心下痞以下之傷脾腎氣則動。腎邪凌心也。

按動氣本因脾土衰弱。不能約制腎水。水飲凝結而成雖水乘上位之微邪。而仲景汗。下俱禁者。以汗下必先動脾之津液。故東垣每以驗脾之盛衰凡按之牢若痛者。即動氣也。動氣本屬脾疾。四臟中某臟之虛。即乘其部而見之。所以誤汗。則傷陽。陽傷則邪並於氣。故吐衄嘔逆。

眩暈氣逆上奔。誤下則傷陰陰傷則虛陽無制。故雖發熱。而蜷臥。當握不伸。皆胃氣虛寒困憊之候。至於病人。素有積聚連在臍旁。亦曰。動氣汗下。尤不可犯。通宜理中去朮加桂苓為主以茯苓利水。桂泄奔豚故宜加用。白朮滯氣故去之。然久病脾氣衰極而無客邪者。生術以附子制用。

亦無妨礙。更須參以所見之證為主蓋不必拘活人書等方藥也。

以上動氣例。

問曰。病有霍亂者何。答曰。嘔吐而利名霍亂。

霍亂者。三焦混亂清濁相干。陰陽乖隔寒熱偏勝以致吐逆。泄利。甚則轉筋厥逆。而為揮霍撩亂也。

問曰。病發熱頭痛身疼。惡寒吐利者。此屬何病。答曰。此名霍亂。自吐已又利止復更發熱也。

病發熱頭痛身疼。惡寒本為外感風寒。內傷生冷。故吐利霍亂。今吐已利止。又復發熱。知內邪得泄而外感未除也。即當微清。便自調後。身疼痛急當救表例治之。

霍亂頭痛發熱身疼痛熱多欲飲水者。五苓散主之。寒多不用水者。理中丸主之。

霍亂頭痛發熱身疼。外感也。加以欲飲水。熱邪入里。故用五苓兩解表裡若不用水者。知里有寒邪。故用乾薑之辛。以溫中散邪參朮甘草之甘以扶陽。益氣甘得辛而不滯。辛得甘而不燥。辛甘合用。以理中氣之虛滯。蓋吐利並作當以里證為急也。

若臍上策者。腎氣動也。去朮加桂四兩。吐多者去朮。加生薑三兩。下多者還用術。悸者加茯苓二兩。渴欲得水者。加朮足前成四兩半。腹中痛者。加人參。足前成四兩半。寒甚者加乾薑足前成四兩半。腹滿者去朮加附子一枚。服湯後如食頃飲熱粥一升許。微自溫勿發揭衣被。

臍築吐逆腹滿。三者俱屬氣病。以術性壅滯不利於氣故去之。然下多雖有築嘔不妨從權。用術以助中上約制腎邪為要且下多氣已滯甚。縱有築嘔在所不計也。而悸者但加茯苓。仍不去朮以悸為停水。與氣無預。況術得參。同有利水生津之績。故不去也。其渴欲得水之加朮。寒加乾薑嘔加生薑臍上築加桂悸加茯苓。

皆人所易明。若夫腹滿加附。腹痛加參。非講明有素不知也。蓋人身背為陽。腹為陰。所以陽邪內陷。則結胸陰邪內結則腹滿。非籍附子雄悍之力。何以破其陰邪之固結乎。而腹中痛者。尤為陰邪無疑其在太陽本邪凌上。則用奔豚和其陰。分之陽邪況在陰經者。不溫補其陽。

和之氣何以勝任其除邪之沖激耶。○霍亂為胃逆禁犯穀氣。犯之則胃逆不復。此言服湯後如食頃。飲熱粥一升。許是言服理中湯大法非指霍亂為言也。

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當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湯小和之。

吐利止而身痛不休外邪未解也。當消息和解。其外言當辨外邪之微甚制湯劑之大小也。蓋吐下驟虛雖夏月不妨。桂枝湯以和其營。

吐利發汗。脈平小煩者。以身虛不勝穀氣實也。

霍亂吐利晬時內不可便與飲食。以胃氣逆反故即愈後脈平小煩者。尤當節慎飲食。以倉廩未固。不可便置米穀耳。

以上霍亂例。

大病瘥後勞復者枳實梔子豉湯主之。若有宿食者。加大黃如博棋子大五六枚。

勞復乃起居作勞復生餘熱之病方注作女勞。復大謬。女勞復者。自犯傷寒後御女之大戒。多死少生。豈有反用瀉泄之理太陽下篇下。後身熱或汗吐下。後虛煩無奈用本湯之苦。以吐撒其邪。此非用吐法也。乃加枳實於梔子豉中。以發其微汗。而祛胸中虛熱至內經火淫所勝以苦發之之義。

若有宿食留結。急加大黃下奪之。不可稍延則熱持不去。真陰益困矣。觀方中用清漿水七升空煮至四升。然後入藥同煮全是欲其水之熟而趨下不至上湧耳。所以又云覆令微似汗。精義入神。

傷寒瘥已後更發熱者。小柴胡湯主之。脈浮者以汗解之。脈沉實者以下解之。

瘥已後更發熱。乃餘熱在內以熱召熱也。然餘熱要當辨其何在。不可泛然施治。以虛其虛。如在半表半裡則仍用小柴胡湯和解之。法如在表則仍用汗法如在裡則仍用下法。即互上條汗用枳實梔子豉微汗之下用枳實梔子豉加大黃微下之。

大病瘥後。從腰以下有水氣者。牡蠣澤瀉散主之。

腰以下有水氣者。水漬為腫也。金匱曰。腰以下腫。當利小便。此定法矣。乃大病後脾土告困不能攝水。以致水氣泛溢。用牡蠣澤瀉散峻攻。何反不顧其虛耶。正因水分未犯。身半以上急驅其水所全甚大。設用輕劑則陰水必襲入陽界驅之無及矣。

大病瘥後。喜唾久不了了者。胃上有寒。當以丸藥溫之。宜理中丸。

身中津液因胃中寒氣凝結而成濁唾。久而不清其人必消瘦索。澤故不用湯藥。盪滌而用丸藥緩圖也。理中丸乃驅分陰陽溫補脾胃之善藥然仲景瘥後外邪已盡才用其方在太陽邪熾之日不得已合桂枝用之即更其名曰。桂枝人參湯。金匱於胸痹證則名之曰人參湯。於此見其立方命名之義矣。

○傷寒瘥後體虛。每有遺熱。故禁溫補。即問有素稟虛寒。於中氣寒者。止宜理中丸調理。未嘗輕用桂附也。

傷寒解後。虛羸少氣。氣逆欲吐者。竹葉石膏湯主之。

身中津液。為熱邪所耗。餘熱不清。必致虛羸。少氣難於康靜。若更氣逆。欲吐是餘熱復挾津液滋擾故用竹葉石膏湯以益氣。清熱散逆氣也。○按此湯。即人參白虎去知母而益半夏麥冬竹葉也。病後虛煩少氣為餘熱未盡。故加麥冬竹葉於人參甘草之溫中益氣藥中以清熱生津。加半夏者。痰飲上逆欲嘔故也。病後餘熱。與伏氣發溫不同。故不用知母以伐少陰也。

病人脈已解而日暮微煩。以病新瘥人。強與谷脾胃氣尚弱不能消穀。故令微煩損谷則愈。

病後食谷。微煩謂之食鬱。減食自愈。以胃氣新虛。不能勝谷也。即有餘熱未盡。當靜養以俟津回。不治而治也即不獲已用藥。須平淡處方不使藥力勝氣。則可即如草木凋瘁。必須時時微澗。助其生髮。若恣意壅灌。則立槁矣。至於虛而有邪者。又須峻利急攻。稍不盡邪乘虛內入不救矣。

傷寒陰陽易之為病。其人身體重少氣少腹裡急或引陰中拘學熱上衝胸。頭重不欲舉。眼中生花膝脛拘急者。燒裩散主之。

陰陽易之病注家不明言。乃致後人。指為女勞復。大謬若然。則婦人病新瘥。與男子交。為男勞復乎。蓋病傷寒之人。熱毒藏於氣血中者漸從表裡解散。惟熱毒藏於精髓之中者。無由發泄。故瘥後與不病之體交接。男病傳不病之女。女病傳不病之男。所以名為陰陽易。即交易之義也。

其證眼中生花。身重拘急少腹痛。引陰筋。暴受陰毒。又非桂附辛熱所能驅。故燒裩襠為散。以其人平昔所出之敗。濁同氣相求服之小便得利。陰頭微腫。陰毒仍從陰竅出耳。

以上瘥後諸復陰陽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