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

附錄 (9)

1銖兩升合古今不同辨論

以此較之,則漢之一兩,約宋之二錢七分。若以古之三兩計之,則宋之八錢也,又不及東垣李氏所謂古之三兩,即今之一兩矣。筆談又云,予考樂律,及受詔改鑄渾儀,求秦漢以前之度量鬥,每鬥計六斗,即當今一斗七升九合也;秤三斤,當今十三兩也;一斤,當今四兩三分兩之一也;一兩,當今六銖半,乃二錢六分也。為升,則中方古尺二寸五分十分分之三,即今尺一寸八分百分分之四十五強也。

又以此與鈞石法較之,則秦漢以前之法,較漢秤又覺稍輕,而實相去不遠矣。若統論之,李東垣之一兩,准古秤三兩,猶未詳加考較,尚覺粗疏,失之太重,不若沈存中以儒臣兼理天文樂律,奉詔改鑄渾儀,制熙寧晷漏,象數曆法,靡不通曉,則其理深學博,運思精密,有非東垣李氏之所能幾及者。又如李時珍之所謂今古異制,古之一兩,今用一錢可也,此言非由考訂而來,乃以臆見強斷之詞也,倘據此用之,寧毋失之太少乎?

若果如此說,如仲景之五瀉心湯,及小陷胸湯中之黃連,旋覆代赭湯中之代赭石,桂枝大黃湯中之大黃,桃花湯中之乾薑,皆用古秤一兩而分三次服之,若以一錢准之,又分為三次服,則每服止三分三犛矣,其何以治最劇最險之危證乎?恐不若以宋秤准之,猶是二錢六七分,尚有三次分服之理,又恐今秤更重於宋元秤,並不得二錢七分矣,但一時無從考較耳。

如東垣但據隋唐間復古之權量,所謂三而當一者,而不知宋時之權量已大於唐,元時之權量又大於宋矣。東垣元人,竟不知宋時制度,今有明三百年來,其立法之更換,人事之變遷,又不同矣,豈可以今比昔,而曰古方不可治今病哉?

況漢之一兩,為宋之二錢七分,至元則約二錢半矣,越有明以來,恐又不及二錢半矣。其水之一升,即以尋常升斗之升,當以二合半准之,約即今之一飯甌也。藥之升合,即刀圭方寸匕中之升合也,當以陶隱居之升法准之,見小柴胡湯加減法中。

白話文

《古今計量單位差異辨論》

經過比較,漢朝的一兩大約相當於宋朝的二錢七分。若按古代三兩計算,則合宋朝八錢,這與李東垣所說"古之三兩即今之一兩"有所出入。《夢溪筆談》記載:本人考證樂律及奉詔改制渾天儀時,發現秦漢以前的度量衡中,每鬥相當於現今一斗七升九合;三斤秤相當於現今十三兩;一斤相當於現今四又三分之一兩;一兩相當於六銖半,即二錢六分。至於升的容量,按秦漢古尺二寸五分三釐計算,約合現今一寸八分四釐五毫左右。

再與鈞石法比較,秦漢以前的計量比漢代稍輕,但差距不大。總體來看,李東垣將一兩折算為古秤三兩的算法未經詳考,顯得粗疏而偏重,不如沈括精密。沈括作為儒臣精研天文樂律,奉命改制天文儀器,通曉曆法算術,其學識之淵博、思慮之周密實非李東垣可比。李時珍主張"古今度量不同,古方一兩今用一錢即可"之說更屬臆斷,若依此用藥恐劑量不足。

若按此說,張仲景五瀉心湯中的黃連、小陷胸湯中的黃連、旋覆代赭湯中的代赭石、桂枝大黃湯中的大黃、桃花湯中的乾姜等,原方用一兩分三次服,折算為一錢再分三次則每次僅三分三釐,如何能治危急重症?不如按宋秤折算為二錢六七分,分三次尚屬合理。唯今秤較宋元更重,恐二錢七分亦不足,但缺乏考證依據。

李東垣僅參照隋唐復古度量(三當一之比),不知宋代度量已大於唐,元代又大於宋。作為元代醫家,李東垣未察宋代制度演變,而明代三百年來政令更迭、人事變遷又有所不同,豈能簡單古今對比就斷言"古方不可治今病"?

漢代一兩至元代約減為二錢半,至明代恐不足二錢半。水劑一升按普通升鬥計,約合二合半,相當於現今一碗。藥物計量所用的升合,當參考陶弘景《本草經集注》中刀圭、方寸匕的換算標準,詳見小柴胡湯加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