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尋源》~ 中集 (16)
中集 (16)
1. 身痛
身痛亦太陽表證,欲發其表,宜以汗解。然陰陽表裡,互有出入,在權其輕重而善治之,不能執一也。
其宜汗解者:如經云:太陽病,頭痛發熱,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惡風無汗而喘者,麻黃湯主之。又云:太陽中風,脈浮緊,發熱惡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者,以大青龍湯發之。此發汗之正法也。至於太陽之邪,連及少陽,則如經云:傷寒六七日,發熱,微惡寒,支節煩疼,微嘔,心下支結,外證未去者,柴胡桂枝湯主之。此專用少陽和解之法,而兼桂枝以和太陽之表,則又不純用汗法矣。而脈必以浮為斷;若脈沉者即不得治表。如經云:病發熱頭疼,脈反沉,若不瘥,身體疼痛,當救其里,宜四逆湯。又云:發汗後,身疼痛,脈沉遲者,桂枝芍藥生薑人參新加湯主之。
又云:少陰病,身體疼,手足寒,骨節痛,脈沉者,附子湯主之。其間治法天淵,在相其緩急,以分別先後。如傷寒醫下之,續得下利,清穀不止,身疼痛者,急當救里;後身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救里宜四逆湯,救表宜桂枝湯。仲景論中本身昭晰,不得以身痛屬表證,概與發表,致召亡陽之變也。
身痛同為表證,然濕家之為病,一身盡疼,此邪著於裡,外舍於肌肉之間,要當溫經,使自作汗而解,無徑行發表之理。如經云:風濕相搏,身體疼煩,不能自轉側,不嘔不渴,脈浮虛而澀者,桂枝附子湯主之。又曰:風濕相搏,骨節煩疼,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則痛劇,汗出短氣,惡風不欲去衣,或身微腫者,甘草附子湯主之。此二者,當溫經則其汗自透;若大發其汗,病反不除。不嘔不渴,方可溫經。由此推之,則嘔而且渴,又屬濕熱壅滯,汗法尤忌矣。故仲景又曰:太陽中暍者,發熱惡寒,身重而疼痛。要之濕淫與熱淫,皆能使身疼痛。雖宜得汗而解,而汗法不可一例施也。
霍亂下利,本屬陰病;陰病轉陽,往往見身疼痛之證。治宜先溫其里;乃攻其表,如理中四逆輩是也。至吐利止而身痛不休,當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湯小和之。此在仲景論中,有法有方,可以遵循。其有寒盡化熱,轉成陽明燥渴證者,則又當別論矣。
凡用汗法,宜相其人之津液。經云:脈浮緊者,法當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遲者,不可發汗。何以知之然?以榮氣不足血少故也。又瘡家雖身疼痛,不可發汗,汗出則痙。凡用汗法者其慎諸。
有身疼痛而兼體重者;有但體重而身不疼者;有身疼痛而體不重者。如傷寒脈浮緊,一身盡疼痛,必惡寒體重嘔逆;又傷寒脈浮緩,身不疼但重乍有輕時,無少陰證者,此均當大發其汗也。至少陰病,四肢沉重,其脈則沉而不浮矣。他如風溫為病,自汗出,身重多眠;三陽合病。]
白話文:
身痛是太陽經表證,應該用發汗的方法治療。但陰陽表裡之間互相影響,治療需要根據病情的輕重來決定,不能一概而論。
適合用發汗治療的情況,例如《傷寒論》中所說:太陽病頭痛發熱、全身疼痛、腰痛、骨節疼痛,惡風無汗還喘的,用麻黃湯;太陽中風,脈浮緊,發熱惡寒,身痛,不汗出而煩躁的,用大青龍湯。這些都是發汗的正確方法。
如果太陽經的邪氣影響到少陽經,例如《傷寒論》中所說:傷寒六七天,發熱,微惡寒,四肢關節煩痛,微嘔,心下痞滿,外證還沒消失的,用柴胡桂枝湯。這是少陽經和解的方法,同時用桂枝來調和太陽經的表證,這就不完全是發汗療法了。而判斷是否發汗,脈象必須浮,如果脈沉就不能治療表證。例如《傷寒論》中所說:發熱頭痛,脈反沉,如果病沒好,身體疼痛,就要治療裡證,用四逆湯;或者發汗後,身痛,脈沉遲,用桂枝芍藥薑人參湯。
又如少陰病,身體疼痛,手腳冰冷,骨節痛,脈沉的,用附子湯。這些治療方法差別很大,需要根據病情輕重緩急來判斷治療的先後順序。例如傷寒病人服用瀉下藥後,繼續腹瀉,腹瀉不止,身體疼痛的,就要緊急治療裡證;如果腹瀉停止,身體疼痛,就要緊急治療表證。治療裡證用四逆湯,治療表證用桂枝湯。張仲景的《傷寒論》中講得很清楚,不能把所有身痛都歸於表證,盲目發汗反而會傷及陽氣。
身痛雖然多是表證,但濕邪引起的疾病,全身疼痛,這是邪氣在裡,滯留在肌肉之間,需要溫經,讓汗自然排出而痊癒,不能直接發汗。例如《傷寒論》中所說:風濕互搏,身體疼痛煩躁,不能翻身,不嘔不渴,脈浮虛而澀的,用桂枝附子湯;風濕互搏,骨節煩痛,疼痛難以屈伸,靠近就痛,汗出氣短,惡風不願脫衣,或身體輕微浮腫的,用甘草附子湯。這兩種情況,應該溫經,汗自然就出來了,如果大量發汗,反而病不好。不嘔不渴,才可以溫經。由此推論,如果嘔吐而且口渴,屬於濕熱壅滯,就更不能發汗了。所以仲景又說:太陽中暑,發熱惡寒,身體沉重疼痛,總之濕邪和熱邪都能引起身痛,雖然可以用發汗來治療,但發汗的方法不能一概而論。
霍亂腹瀉,屬於陰證,陰證轉為陽證,常常出現身痛,治療應該先溫裡,再治療表證,理中湯、四逆湯之類的藥物就是這樣。如果吐瀉停止,身痛還沒有好,就要緩和治療表證,用桂枝湯稍微調整一下。這些在仲景的《傷寒論》中都有方法和藥方,可以遵循。如果寒邪盡除轉為熱證,變成陽明燥渴,那就另當別論了。
使用發汗的方法,要考慮患者的津液情況。《傷寒論》中說:脈浮緊,一般都會身痛,應該發汗治療。如果寸脈沉遲,就不能發汗,這是因為營氣不足,血少的原因。另外,瘡瘍患者即使身痛也不能發汗,發汗會抽搐。使用發汗的方法一定要謹慎。
有些身痛還伴隨身體沉重,有些只是身體沉重,不身痛;有些身痛,身體不沉重。例如傷寒,脈浮緊,全身疼痛,一定會惡寒、身體沉重、嘔逆;傷寒,脈浮緩,身不痛但身體沉重,時而感覺輕些,沒有少陰證的,這些情況都應該大量發汗。但少陰病,四肢沉重,脈象是沉的而不是浮的。其他如風溫病,自汗,身體沉重嗜睡;三陽合病,腹部脹滿,身體沉重,難以翻身;太陽中暑,身體沉重疼痛,這些情況都禁止發汗。總之,身體沉重也有適合發汗和不適合發汗的情況,可以參考身痛的治療。
腰痛,是由於頭痛、身痛牽連到腰部,屬於太陽經表證,表證解除了,疼痛自然就好了。如果兼有濕邪,就要觀察兼證,區分寒濕和濕熱,對症治療。但太陽病和少陰病是表裡關係,腰痛還要預防腎虛,不可不察。
四肢痙攣疼痛,也屬於太陽經脈不通,可以參考身痛的治療。疼痛遍布全身,是邪氣分佈廣泛;疼痛集中在一處,是邪氣集中在某處。邪氣集中,血脈一定有阻塞的地方,需要在解表藥中加一些引經藥,才能判斷是風寒暑濕,更要觀察兼證,對症治療,這樣才不會出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