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震名

傷寒尋源》~ 下集 (15)

下集 (15)

70. 半夏瀉心腸

半夏(半升洗),黃連(一兩),乾薑甘草(炙),人參黃芩(各三兩),大棗(十二枚擘)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傷寒五六日。嘔而發熱者。柴胡湯證具。而以他藥下之。柴胡證仍在者。復與柴胡湯。此雖已下之不為逆。必蒸蒸而振。卻發熱汗出而解。若心下滿而硬痛者。此為結胸也。大陷胸湯主之。但滿而不痛者。此為痞。柴胡湯不中與之。宜半夏瀉心湯。按此即生薑瀉心湯。去生薑而君半夏。又屬小柴胡之變方。以其證起於嘔。故推半夏為主藥耳。

71. 大黃黃連瀉心湯

大黃(二兩),黃連(一兩)

上二味。以麻沸湯漬之。須臾絞去滓。分溫再服。

脈浮而緊而復下之。緊反入里則作痞。按之自濡。但氣痞耳。心下痞。按之濡。其脈關上浮者。大黃黃連瀉心湯主之。此條柯韻伯謂按之濡。當作按之硬。必有當急下之證。故制比峻攻之劑。疑屬錯簡。此說強經就我。轉使作聖之靈思巧法。盡行埋沒。愚按經文言緊反入里。

里邪不能再使出表。當從里解。但按之不濡。中挾飲邪。按之自濡。中不挾飲。故曰但氣痞也。若表邪未罷。脈當尺寸俱浮。今但關上浮。則屬中焦痞結。氣有上逆之象。既曰氣痞。但當順其氣。本方大黃黃連。分兩既輕。漬以沸湯。絞去滓而溫服。則但取其氣。不取其味。

使氣順而痞自解。況經文本有表未解不可攻痞之條。此之表解而邪入里。攻痞自宜此法。先聖處方。妙在能用藥而不為藥用。觀其服法。本非急下之劑。與大陷胸之用大黃。小陷胸之用黃連。藥雖同而制則異矣。

72. 附子瀉心湯

大黃(二兩),黃連(一兩),黃芩(一兩),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別煮取汁)

上四味。㕮咀三味。以麻沸湯二升漬之。絞去滓。納附子汁。分溫再服。心下痞而復惡寒汗出者。附子瀉心湯主之。此條柯氏於心下痞之下。自添大便硬心煩不得眠八字。謂惡寒者表未解。不當用大黃。若汗出是胃實。不當用附子。若汗出為亡陽。不當用芩連。當有大便硬心煩不得眠句。

始與此方相合。愚按此說尤悖。大凡惡寒汗不出者屬表實。惡寒汗自出者屬表虛。若但汗出惡寒。仲景自有芍藥甘草附子湯之制今心下痞而復惡寒汗出。則表虛而裡實。但固表則里邪愈壅。但清裡則表陽將亡。故以三黃附子合而用之。附子自能固表。三黃自能清裡。且三黃得附子。

其苦寒不致留滯陰邪。附子得三黃。其剽悍不致劫傷津液。此正善用反佐之法。故能以一方而全收復陽驅邪之效。若必加入大便硬心煩不得眠八字。以求與本方之三黃相合。則本經之用大黃。豈必盡為胃實而設。亦有本自下利而反用大黃者。至心煩不得眠。安知非由胃虛客氣上逆之證。

亦不得概從苦寒直折。且附子雄烈之性。又安見與大便硬心煩不得眠者相宜。柯氏膠執己見。擅改經文。無論其所言背謬。即使見果確鑿。亦當存闕疑之例。況一偏之見。泥藥求方。使先聖極空靈極神變之活法。而轉以死法求之。悖甚矣。余歷考前賢醫案。用附子瀉心湯而愈者。

不一而足。且余亦嘗試驗。故敢直闢柯氏之謬。

73. 黃連湯

黃連甘草(炙),乾薑桂枝(各三兩去皮),人參(二兩),半夏(半升洗),大棗(十二枚擘)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夜二服。

傷寒胸中有熱。胃中有邪氣。腹中痛。欲嘔吐者。黃連湯主之。按胸中有熱。則陽邪格於上。故欲嘔吐。胃中有邪氣。則陰邪格於下。故腹中痛。腹中痛。欲下而不得下也。欲嘔吐。欲吐而仍不得吐也。上熱下寒。法當和解。方用黃連瀉胸熱。乾薑散胃寒。復以半夏寬中而開結。

佐以桂枝通陽而化陰。然上徵下奪。宜從中治。故用人參甘草大棗。建立中氣。而上下之邪。各隨所主之藥而分解。此瀉心之變方。而又與瀉心之取義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