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汗
太陽病惟寒傷營者無汗。此外若風濕暑熱之邪,初起即令汗自出。至一入陽明,即寒傷營者,其始發熱無汗,至此亦濈然汗出,而不惡寒反惡熱矣。此之自汗,皆不得以表虛論治也。
有邪在於表,汗出不徹,應須再汗而愈者,經云:「病常自汗出者,此為榮氣和。榮氣和者外不諧,以衛氣不共營氣和諧故爾。以榮行脈中,衛行脈外,復發其汗,榮衛和則愈。」宜桂枝湯。又曰:「病人臟無他病,時發熱自汗出而不愈者,此衛氣不和也。先其時發汗則愈。」宜桂枝湯。
蓋麻黃乃發汗之峻劑,惟無汗者宜之。桂枝則於發汗之中,仍寓固衛之氣,故汗出而復發其汗者,不取麻黃而取桂枝也。
經云:「酒客病不可與桂枝湯。」以酒客不喜甘故也。蓋酒氣與穀氣相併,其中必熱,故不可與桂枝,以其人濕熱重故也。酒客如此,則凡病之因暑濕而起者,其不宜桂枝更明矣。
其有因裡實而汗自出者,經云:「陽明病其人多汗,以津液外出,胃中燥,大便必硬,硬則譫語。」小承氣湯主之。又云:「陽明病發熱汗多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蓋裡氣既通,則邪熱下行而汗自止矣。
又有汗多亡津液,而邪猶在於經,未入於府者,經云:「服桂枝湯,大汗出後,大煩渴不解,脈洪大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蓋必急救其陰,則煩渴除而汗亦止矣。更有汗多亡陽者,經云:「太陽病發汗,遂漏不止,其人惡風,小便難,四支微急,難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湯主之。
又云:「發汗病不解,反惡寒者,虛故也。」芍藥甘草附子湯主之。蓋必以附子合芍藥以溫經固衛,則陽回而汗自濈,則同一汗出,而虛實寒熱,治又不同矣。
陰病不得有汗,其有汗出如油,喘而不休,以及傷寒六七日不利便,發熱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皆死病也。其間有可治者,如經云:「下利清穀,裡寒外熱,汗出而厥者。」通脈四逆湯主之。「既吐且利,小便複利而大汗出,下利清穀,內寒外熱,脈微欲絕者。」四逆湯主之。「又吐已下斷,汗出而厥,四支拘急不解,脈微欲絕者。」通脈四逆湯主之。此皆急溫之證,不可須臾緩也。
自汗
太陽病中,只有寒邪傷及營血時才會無汗。其他如風、濕、暑、熱等邪氣,一開始就會讓人自汗。一旦病邪進入陽明經,即使是原本因寒傷營而發熱無汗的情況,也會開始大量出汗,且不再怕冷反而怕熱。這種自汗,都不能當作表虛來治療。
若邪氣在表,汗出不透,需要再發汗才能痊癒。《內經》說:「經常自汗的人,這是營氣調和但外衛不協調,因為衛氣與營氣不和諧的緣故。營氣行於脈中,衛氣行於脈外,再發一次汗,營衛調和就會好。」適合用桂枝湯。又說:「病人內臟無病,但時常發熱自汗而不癒,這是衛氣不和,在發作前發汗就會好。」也適合用桂枝湯。
麻黃是強效發汗藥,只適合無汗的人。桂枝則在發汗的同時能固護衛氣,所以對已經出汗卻仍需發汗的人,不用麻黃而用桂枝。
《內經》說:「嗜酒的人不宜用桂枝湯。」因為酒客不喜甜味。酒氣與穀氣結合會生熱,所以不能用桂枝,這類人濕熱較重。酒客如此,其他因暑濕引起的病更不宜用桂枝。
若因內在實熱而自汗,《內經》說:「陽明病患者多汗,津液外洩,胃中乾燥,大便必硬,硬則譫語。」適合用小承氣湯。又說:「陽明病發熱汗多者,應急下。」適合用大承氣湯。內在氣機通暢後,邪熱下行,汗自然停止。
若汗多耗損津液,但邪氣仍在經絡未入腑,《內經》說:「服桂枝湯後大汗出,極度煩渴未解,脈洪大者。」適合用白虎加人參湯。必須急救陰液,煩渴消除後汗也會止。若汗多導致陽氣虛脫,《內經》說:「太陽病發汗後汗漏不止,怕風,小便困難,四肢僵硬難以屈伸。」適合用桂枝加附子湯。又說:「發汗後病未解反而怕冷,是虛證。」適合用芍藥甘草附子湯。必須用附子配合芍藥溫經固衛,陽氣恢復後汗自然止。同樣是出汗,虛實寒熱的治法卻不同。
陰證不該有汗,若汗出如油、喘息不止,或傷寒六七日未排便卻突然發熱腹瀉且汗出不止,都是危重症。其中可治的情況如《內經》說:「腹瀉完穀不化,內寒外熱,汗出四肢冰冷。」適合用通脈四逆湯。「又吐又瀉,小便通利卻大汗出,腹瀉完穀不化,內寒外熱,脈微欲絕。」適合用四逆湯。「嘔吐腹瀉停止後,汗出四肢冰冷,四肢拘急不解,脈微欲絕。」適合用通脈四逆湯。這些都是急需溫補的證候,不可拖延。
2頭汗
(附手足汗,盜汗)
凡陽明病一身自汗出者。謂之熱越。此熱從外達也。若熱不得越而從上達。則有頭汗證。從傍達則有手足汗證。而其證皆屬陽而不屬陰。仲景云。陰不得有汗。故以是列陽明證也。
頭為諸陽之會。邪鬱於里。不得外越。熱蒸於陽。則頭汗自出。凡見此證者。
多發黃。經云。但頭汗出。余處無汗。劑頸而還。身必發黃。又云。陽明病被火。額上微汗出。而小便不利者。必發黃。此以熱鬱在裡。不得外越故也。然其間有郁之淺者。如經云。陽明病下之。其外有熱。手足溫。不結胸。心中懊憹。飢不能食。但頭汗出者。梔子豉湯主之。
此可用吐法以宣其熱也。有郁之深者。如經云。傷寒熱結在裡。但結胸無大熱者。此為水結在胸脅也。但頭微汗出者。大陷胸湯主之。此可用下法以泄其熱也。此皆陽明病。其邪不能外出於陽明之表。而鬱在陽明之裡也。
其有不屬陽明而屬少陽者。經云。傷寒五六日。頭汗出微惡寒。手足冷。心下滿。口不欲食。大便硬。脈細者。此為陽微結。必有表復有里也。脈沉亦在裡也。汗出為陽微。假令純陰結。不得復有外證。悉入在裡。此為半在裡半在外也。脈雖沉緊。不得為少陰病。所以然者。
陰不得有汗。今頭汗出。故知非少陰也。可與小柴胡湯。設不了了者。得屎而解。又云。傷寒五六日。已發汗而復下之。胸脅滿微結。小便不利。渴而不嘔。但頭汗出。往來寒熱心煩者。此為未解也。柴胡桂枝幹薑湯主之。小柴胡本少陽之劑。所以兩和表裡。今里證已具。而猶持於半表。
故尚見頭汗證也。
更有邪熱陷里而成頭汗證者。經曰。陽明病下血譫語者。此為熱入血室。但頭汗出者。刺期門。隨其實而泄之。濈然汗出而愈。蓋熱入血室而肝藏實。故當刺肝之期門以泄其實。血液為汗。熱邪並汗而出。則血自止矣。然此猶入里之淺者也。更有太陽中風。以火劫發汗。陰陽俱虛竭。
身體則枯燥。但頭汗出。劑頸而還。此則津液垂涸之證。惟小便利者。則一線真陰未涸。可以亟救其真陰。故雖種種危證悉具。而仲景曰。小便利者。其人可治也。
又有真陽上脫而頭汗者。經云。關格不通。不得尿。頭無汗者生。有汗者死。又云。濕家下之其人額上汗出。微喘者死。此絕證不可治也。
手足汗乃專屬陽明證。經云。手足濈然汗出者。此大便已硬也。手足濈濈汗出。大便難而譫語者。下之則愈。蓋陽明屬胃。胃主四肢。此由熱聚於胃也。然又有不屬熱而屬寒者。經云。陽明病不能食。小便不利。手足濈然汗出。此欲作固瘕。必大便初硬後溏。所以然者。以胃中冷。水穀不別故也。熱聚於胃者。可下。寒聚於胃者。不可下。此又不可不辨也。
頭汗(附手足汗、盜汗)
陽明病患者若全身自然出汗,稱為「熱越」,表示熱邪從體表散發。若熱邪無法從體表散發,而向上蒸騰,則會出現頭汗;若從四肢旁達,則會出現手足汗。這些症狀都屬陽證而非陰證,正如張仲景所言:「陰證不應有汗」,因此歸類於陽明病範疇。
頭部是諸陽經匯聚之處,若邪氣鬱結體內無法外散,熱氣蒸騰於陽經,便會導致頭汗。此類患者多伴隨發黃症狀。《內經》提到:「僅頭部出汗,頸部以下無汗,身體必發黃。」又說:「陽明病誤用火療法,額頭微汗且小便不利者,必發黃。」這是因熱邪鬱積體內無法外散所致。
頭汗的病因有輕重之分:
- 輕症:如《內經》所述,陽明病經瀉下後,體表仍有熱感,手足溫暖,無結胸症狀,但心煩飢餓、無法進食且頭汗者,可用「梔子豉湯」催吐宣散熱邪。
- 重症:如傷寒熱邪深結體內,僅頭部微汗且胸脅有水結者,需用「大陷胸湯」瀉下攻熱。此類皆因邪氣無法從陽明體表外散,反而鬱積於裡。
另有頭汗屬少陽病者:
- 傷寒五六日後,頭汗伴隨微惡寒、手足冷、心下脹滿、食慾不振、便硬脈細,稱為「陽微結」,屬半表半裡證,可用「小柴胡湯」調和。若症狀未完全緩解,待排便後即解。
- 若誤汗又誤下,出現胸脅脹滿、小便不利、口渴不嘔、頭汗且寒熱心煩者,屬「柴胡桂枝乾薑湯」證,因裡證未解仍兼半表所致。
邪熱陷裡致頭汗:
- 陽明病下血譫語且頭汗者,為「熱入血室」,可針刺肝經「期門穴」瀉熱,汗出即癒。
- 太陽中風誤用火劫發汗,導致陰陽俱虛、身體枯瘦、僅頭汗至頸者,屬津液耗竭危證,若小便通利,表示真陰未絕,尚可救治。
真陽上脫頭汗:
- 關格不通、無尿者,頭無汗可生,有汗必死。
- 濕病患者誤下後額汗微喘者,屬死證,不可治。
手足汗專屬陽明病:
- 手足持續出汗表示大便已硬,若伴隨便難譫語,瀉下即癒。因陽明屬胃,胃主四肢,此為熱聚於胃所致。
- 亦有屬寒證者:陽明病不能食、小便不利、手足汗出,為「固瘕」前兆,大便先硬後溏,因胃中虛冷、水穀不分,此時不可瀉下,需辨明寒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