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震名

《傷寒尋源》~ 中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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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 (9)

1.

咳之一證。在尋常感冒。由風邪襲於皮毛。內合於肺。其證但鼻塞聲重而不發熱。人多目為傷風輕症。而忽視之。不以為意。然致咳之因。已有寒熱內外之不同矣。若發熱而咳。其病亦有傳變。正不以咳為肺疾。概從肺經論治也。

太陽病表證不解與寒飲相合。因而致咳者。經云。傷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氣。乾嘔發熱而咳者。小青龍湯主之。蓋內外合寒。非溫不解。方用麻黃桂枝。所以去外寒也。半夏乾薑。所以去內寒也。而佐以芍藥五味以收肺氣之逆。此純溫之劑也。至於肺脹咳而上氣。煩躁而喘。

脈浮者。即用本方加石膏。蓋其肺氣已熱。而中挾寒飲。上凌及肺。故不廢麻桂之辛溫。而加石膏以降肺金清肅之氣。使水從下趨。此熱因寒用。又非純溫所宜矣。若陽明熱甚。火來乘金。因熱致咳者。不但誤與麻桂。變證不小。即半夏之辛溫亦所不宜。當遵仲景法以栝蔞根易半夏。

而欲折陽明之熱。舍石膏又誰與歸。

其有自表入里。轉屬少陽者。經云。傷寒中風。往來寒熱。胸脅苦滿。默默不欲飲食。心煩喜嘔或咳者。小柴胡人參大棗生薑加乾薑五味子主之。蓋小柴胡湯之用半夏。乃逐飲之聖藥。又有柴胡黃芩以和在表之邪。復用乾薑五味以收肺氣之逆。且有黃芩而乾薑不嫌於過溫。

有半夏而五味亦不嫌於過斂也。少陰為水臟。全賴君火以化氣。故與太陽相表裡。其有陽邪陷入陰中而咳者。如經云。少陰病四逆。其人或咳者。四逆散加乾薑五味子湯主之。蓋陽陷入陰。其人四逆。用柴胡以啟其生陽。乾薑五味化飲平逆。此乃和劑而非溫劑也。若少陰君火自病者。

如經云。少陰病下利六七日。咳而嘔渴。心煩不得眠。豬苓湯主之。此已從陽熱化氣。其下利乃陽熱下利。以豬苓湯分調水道。則煩渴平而咳利均止矣。凡此皆不宜純溫之證。其宜急溫者。則如經云。少陰病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者。此為有水氣。其人或咳者。

真武湯加五味子細辛乾薑主之。此則少陽本藏虛寒之病。陽衰陰盛。當急溫而無疑矣。

2. 衄血

衄血者。邪熱在表也。邪在於表。宜以汗解。不得汗因致衄。經云。傷寒脈浮緊。不發汗因致衄者。麻黃主之。此非麻黃湯之治衄也。謂宜麻黃而不依法以麻黃湯發汗。乃作衄也。又曰。傷寒不大便六七日。頭痛有熱者。與承氣湯。其小便清者。知不在裡仍在表也。當鬚髮汗。

若頭痛者必衄。宜桂枝。此又非桂枝湯之治衄也。謂宜桂枝而不依法以桂枝湯發汗。乃成衄也。衄與汗同義。而衄家不可發汗。發汗則額上陷脈緊急。直視不能眴不得眠。是衄解之後。無再發汗之理。蓋風寒在表。先犯太陽。從陽化熱。逼血妄行。故經曰。陽盛則欲衄。又曰。

太陽病脈浮緊。發熱自衄者愈。是在經之邪。隨衄而解。則知衄正邪解之候也。至陽明病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咽者。此必衄。陽明熱甚則口燥。而熱尚在於經。未入於裡。故但欲漱水不咽以此為欲衄之兆。亦以熱在表故也。

太陽病當汗不汗。轉從衄解。其不當汗而妄汗者。莫如誤發少陰汗。擾動陰血。為變滋烈。經云。少陰病但厥無汗而強發之。必動其血。未知從何道出。或從口鼻。或從目出。是名下厥上竭為難治。則又不得責其為表熱矣。二者。一則誤於當汗不汗。其變小。一則誤於不當汗而汗。其變大。用藥者可不慎歟。

3. 鼻鳴

(附鼻如煙煤,鼻如扇張)

太陽中風。鼻鳴乾嘔。鼻鳴者。風邪干肺也。肺主皮毛。風邪襲於皮毛之間。未經深入。故但取輕揚之劑。解散其皮毛之邪。則鼻鳴自已矣。若挾熱者。則鼻鳴而干。宜兼清肺胃之熱。然此猶淺焉者也。至邪熱爍肺。則鼻如煙煤。是肺氣將絕。亟與大劑甘寒。生津瀉熱。猶恐不及矣。

更有鼻孔扇張者。或由痰鬱。或由熱鬱。其病亦尚淺而可治。倘因虛竭。鼻中之氣出入皆微。或出多入少。亦屬敗證。百難救一。

4. 耳聾

耳聾屬少陽證。少陽當半里半表。邪入少陽。挾痰上升。清竅為蒙。治當清解少陽。則耳聾自罷。又有發汗太過。因虛而致耳聾者。經云。未持脈時。病人叉手自冒心。師因教試令咳而不咳者。此必兩耳聾無聞也。所以然者。以重發汗虛故如此。又曰。病人兩耳無所聞者。以虛故也。

既責其為虛。不但不宜再發其汗。而且不宜妄下。惟有以輕清之劑。通調表里。使邪氣漸退。粥食漸加。正氣漸復。自然而愈。不能強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