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震名

《傷寒尋源》~ 上集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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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集 (16)

1. 太陽問答七

問曰。誤火者其變亦有別否。答曰。太陽病脈浮者當以汗解。汗者心之液。心主營。必使營與衛和。則汗出津津而解。若以火迫汗。火氣內攻。營氣受灼。故或圊血。或發黃。或譫語。甚至口乾舌爛。骨焦筋傷。種種皆亡陰之象。此證之易辨者。又有其人心陽素虛。一遇火灼。

心陽隨之外越。以致驚狂臥起不安者。亟亟挽飛越之陽神。間有可救。然亦危矣。同屬誤火。其變證亦有亡陰亡陽之別。誤火之弊。今人亦不敢妄試。然當太陽病時。習用辛熱迫汗者。其弊與誤火等。可不慎哉。

白話文:

太陽問答七

問:誤用辛熱發汗治療太陽病,其變化是否也有不同?

答:太陽病脈浮的病人,應該用發汗的方法治療。汗液是心臟的體液,心臟主管營氣。一定要使營氣和衛氣調和,汗液才能津津而出,疾病才能痊癒。如果用火一樣的方法強迫出汗,火氣就會內攻,灼傷營氣,因此可能出現吐血、黃疸、譫語,甚至口乾舌爛、骨焦筋傷等症狀,這些都是陰氣耗損的表現。這是比較容易辨別的症狀。還有一種情況,病人本身心陽虛弱,一遇到火熱之邪,心陽就隨著汗液外泄,導致驚狂、臥不安席,這種情況必須緊急挽回飛散出去的心陽,或許還有救,但也很危險。這兩種情況都屬於誤用辛熱發汗,但其變化症狀有陰虛和陽虛的區別。誤用辛熱發汗的危害,現在的人也不敢輕易嘗試。然而,在治療太陽病時,習慣使用辛熱藥物強迫發汗的人,其危害和誤用辛熱發汗是一樣的,不可不謹慎啊!

2. 陽明問答一

問曰。何以識為陽明病。 答曰。陽明之為病。胃家實是也。 然泛言胃實。恰從何處辨證而知陽明之為病。此其間亦有經府之別。 發熱汗自出。不惡寒。反惡熱。甚則舌上乾燥而煩。渴欲飲水者。此是陽明經證。 若潮熱不大便。譫語。腹滿痛者。此屬陽明府證。 傳經之邪。在經則傳。入府則不傳。故曰陽明居中土也。萬物所歸。無所復傳。 惟有亟從下奪而解。 其欲作經者。陽明一經。來路自太陽。去路自少陽。 其太陽證未罷。而陽明證已見者。亟當從太陽領出其邪。以斷陽明從入之路。 若陽明證具。而少陽證未見者。當直折本經散漫之熱。使胃中津液和而愈。以斷陽明從出之路。 若陽明證未罷。而少陽證已見者。又當亟從少陽和解之法。即以斷從少陽轉入三陰之路。 此傳經之邪。亟當相其人胃中之津液。前後照顧。預防變逆。不必盡屬可攻之證。 至既入於府。無所復傳。不予亟攻。津液隨竭。則惟當急下以存陰。更不必有所瞻顧。

欲識陽明病。先要在經府上辨明真確。 而或謂病在陽明。概從清涼攻下者。此非法也。

白話文:

陽明問答一

問:怎麼判斷是陽明病?

答:陽明病就是胃實證。

但是,單說胃實,要怎麼從辨證中知道是陽明病呢?這其中還得區分經證和府證。

發熱、汗自然出,不惡寒,反而惡熱,嚴重時舌頭乾燥煩躁,口渴想喝水,這是陽明經證。

如果出現潮熱、大便不通、譫語(神志不清)、腹脹痛,這是陽明府證。

傳經的邪氣,在經絡上傳行,進入府臟就不再傳行了。所以說陽明在中焦(脾胃),是萬物歸宿的地方,邪氣不會再傳到別處。只能從下焦入手,迅速攻邪解表。

如果想了解陽明經證的傳變,陽明經的邪氣由太陽經傳來,傳到少陽經而去。

如果太陽經的症狀還沒好,陽明經的症狀已經出現了,就要從太陽經入手,把邪氣引導出去,以阻止陽明經的邪氣入侵。

如果陽明經的症狀已經很明顯,而少陽經的症狀還沒出現,就要直接治療陽明經的熱邪,使胃中津液恢復平和而痊癒,以阻止陽明經邪氣的外傳。

如果陽明經的症狀還沒好,而少陽經的症狀已經出現了,就要趕快用少陽經的和解方法治療,以阻止邪氣從少陽經轉入三陰經。

治療傳經的邪氣,一定要觀察病人胃中津液的盛衰,前後兼顧,預防病情變化,不必所有情況都採用攻邪的方法。

等到邪氣進入府臟,不再傳變,就不能再急著攻邪,如果津液耗竭,就只能趕快使用下法以保陰液,不必再有所顧忌。

要辨別陽明病,首先必須在經證和府證上辨明真偽。

有些人認為得了陽明病,就一概用清涼攻下的方法治療,這是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