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陽問答七
問曰:誤火者,其變亦有別否?
答曰:太陽病,脈浮者,當以汗解。汗者,心之液,心主營,必使營與衛和,則汗出津津而解。若以火迫汗,火氣內攻,營氣受灼,故或圊血,或發黃,或譫語,甚至口乾舌爛,骨焦筋傷,種種皆亡陰之象,此證之易辨者。
又有其人心陽素虛,一遇火灼,心陽隨之外越,以致驚狂臥起不安者,亟亟挽飛越之陽神,間有可救,然亦危矣!同屬誤火,其變證亦有亡陰亡陽之別。
誤火之弊,今人亦不敢妄試,然當太陽病時,習用辛熱迫汗者,其弊與誤火等,可不慎哉!
太陽問答七
問:誤用火法治療,其導致的病變是否有不同?
答:太陽病若脈浮,應以發汗法治療。汗為心之液,心主營血,必須使營血與衛氣調和,才能自然出汗而病解。若強行用火法逼汗,火氣內攻,灼傷營氣,可能導致便血、發黃、譫語,甚至口乾舌爛、骨焦筋傷等症狀,這些都是陰液耗損的表現,此類證候較易辨識。
另有一種情況,若患者心陽素來虛弱,一旦受火法灼傷,心陽隨之外散,可能引發驚狂、坐臥不安等症狀。此時需緊急救回外越的陽氣,或許還有輓救的機會,但病情已十分危急!同樣是誤用火法,其病變也有亡陰與亡陽的區別。
現今醫者已不敢輕易嘗試誤火之法,但在治療太陽病時,若習慣使用辛熱藥物強迫發汗,其危害與誤火相同,豈能不謹慎!
2陽明問答一
問曰:何以識為陽明病?
答曰:陽明之為病,胃家實是也。
然泛言胃實,恰從何處辨證而知陽明之為病?此其間亦有經府之別。
發熱汗自出,不惡寒,反惡熱,甚則舌上乾燥而煩,渴欲飲水者,此是陽明經證。
若潮熱不大便,譫語,腹滿痛者,此屬陽明府證。
傳經之邪,在經則傳,入府則不傳,故曰陽明居中土也,萬物所歸,無所復傳,惟有亟從下奪而解。
其欲作經者,陽明一經,來路自太陽,去路自少陽。
其太陽證未罷,而陽明證已見者,亟當從太陽領出其邪,以斷陽明從入之路。
若陽明證具,而少陽證未見者,當直折本經散漫之熱,使胃中津液和而愈,以斷陽明從出之路。
若陽明證未罷,而少陽證已見者,又當亟從少陽和解之法,即以斷從少陽轉入三陰之路。
此傳經之邪,亟當相其人胃中之津液,前後照顧,預防變逆,不必盡屬可攻之證。
至既入於府,無所復傳,不予亟攻,津液隨竭,則惟當急下以存陰,更不必有所瞻顧。
欲識陽明病,先要在經府上辨明真確。
而或謂病在陽明,概從清涼攻下者,此非法也!
陽明問答一
問:如何辨識陽明病?
答:陽明病的特徵是「胃家實」(胃腸有實熱積滯)。
但若泛泛而談「胃實」,該從哪些症狀辨別陽明病?這裡需區分「經證」與「府證」:
若出現發熱、自汗、不怕冷反而怕熱,嚴重時舌頭乾燥、心煩、口渴想喝水,這是陽明「經證」。
若出現潮熱、便秘、胡言亂語、腹脹疼痛,則屬陽明「府證」。
外邪傳變時,若在經絡階段會繼續傳變,一旦進入胃腑便不再傳遞,故稱陽明如「中土」,萬物至此停滯,唯有迅速用瀉下法解除病邪。
若病邪仍在經絡階段,陽明經的來路是太陽經,去路是少陽經。
若太陽證未退而陽明證已現,應先從太陽經驅邪,阻斷病邪進入陽明的路徑。
若陽明證已明顯而少陽證未現,應直接清瀉陽明經的散漫熱邪,使胃中津液恢復調和而痊癒,阻斷病邪向少陽傳遞。
若陽明證未退而少陽證已現,則應改用少陽和解法,切斷病邪向三陰經深入的途徑。
對傳經的病邪,需密切觀察患者胃中津液狀況,前後兼顧以防惡化,未必全需攻下治療。
一旦病邪入腑且無法再傳,若不立即攻下,津液將耗竭,此時應急下存陰,不可猶豫。
要辨識陽明病,關鍵在明確區分經證與府證。若見陽明病就一概清熱攻下,並非正確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