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震名

《傷寒尋源》~ 中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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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 (3)

1. 潮熱

潮熱者。不惡寒。但惡熱。其來如潮之至。不失其時。謂之潮熱。其證屬裡而不屬表。凡惡寒發熱屬太陽。至少陽則往來寒熱。此之潮熱則屬陽明。往往發於日晡。日晡未申之時。陽明居中土。王於未申。邪入中土。無所復傳。

故郁為實熱。隨王而潮。經云。日晡所發潮熱者。屬陽明也。惟其屬陽明。則胃實為可下之證。故曰潮熱者實也。

潮熱固可下而下法要有次第。經云。太陽病三日。發汗不解。蒸蒸發熱者屬胃也。調胃承氣湯主之。此因胃已實而熱未潮。故但用調胃承氣。微利之而已。又云。陽明病脈遲。雖汗出不惡寒者。其身必重。短氣腹滿而喘。有潮熱者。此外欲解可攻裡也。手足濈然汗出者。此大便已硬也。

大承氣湯主之。若汗多微發熱惡寒者。外未解也。其熱不潮。未可與承氣湯。若腹大滿不通者。可與小承氣湯。微和胃氣。勿令大泄下。按三承氣俱用大黃。大承氣重用枳樸。兼以芒硝。上承邪熱而下。用以攻堅破結。盪滌腸胃。乃峻下之劑。小承氣去芒硝而輕用枳樸。止取通利腸胃。

其下較輕。調胃承氣。佐以甘草。又於下中兼和。三承氣各有所主。仲景下法。不敢妄施。其慎細如此。又云。太陽病。重發汗而復下之。舌上燥而渴。日晡小有潮熱。從心下至少腹。硬滿而痛不可近者。大陷胸湯主之。夫病至心下及少腹硬滿而痛不可近。則勢已劇甚。此又非大承氣所能勝任。

宜兼破胸膈之結。以下通於腸胃。則必主以大陷胸湯而無疑矣。

其有陽明病潮熱未去。而已趨入少陽者。經云。陽明病。發潮熱。大便溏。小便自可。胸脅滿不去者。小柴胡湯主之。此非小柴胡湯之能治潮熱也。胸脅滿不去。已具少陽證。且大便已溏。雖潮熱未罷。未可再攻也。

更有癉瘧者。但熱不寒。發作有時。此亦陽明經熱。其熱止在於經。未入於府。且病不從傷寒來。故名之曰癉瘧。仲景不立方。而但曰以飲食消息之。

要之甘寒徹熱。與治陽明經熱同法也。

2. 寒熱

寒熱往來者。主半表半裡。其病屬少陽。蓋少陽當陰陽出入之樞。邪至其地。與正氣相爭。相爭則寒。爭勝則熱矣。此與惡寒發熱有別。惡寒發熱者。寒熱互見。此則寒時自寒而不見熱。熱時自熱而不見寒也。又與寒熱如瘧者有別。寒熱如瘧者。作止有時。此則寒已而熱。熱已而寒。

一日三五發。甚者十數套。與瘧狀有以異也。小柴胡湯專治往來寒熱。蓋以柴胡治半表。半夏治半里。黃芩生薑交除寒熱。而加以人參甘棗扶正逐邪。蓋病至少陽。發汗攻裡。皆所不宜。故以是為和解之劑。乃少陽病之定法也。

柴胡湯主治往來寒熱。人皆知之。此特半表證。而半里證。人多忽焉不講。所謂半里者。如口苦心煩喜嘔胸脅滿痛之類是也。凡邪從太陽而來。其人仍發熱。而少陽半里證已見。雖未往來寒熱。即當從少陽和解。如經云。傷寒四五日。身熱。惡風。頸項強。脅下滿。手足溫。

而渴者。小柴胡湯主之。又云。傷寒後六七日。發熱。微惡寒。支節煩疼。心下支結。外證未去者。柴胡桂枝湯主之是也。至少陽病。來路自太陽。而其去則入陽明之府。其來自太陽者。如經云。傷寒五六日已發汗而復下之。脅滿微結。小便不利。渴而不嘔。往來寒熱心煩者。

此為未解也。柴胡桂枝幹薑湯主之是也。其欲入府而猶未入者。如經云。傷寒十餘日。熱結在裡。復往來寒熱者。與大柴胡湯是也。

寒熱往來。屬半表半裡證。然有由表而里者。又有由里而表者。不可不辨也。大凡風寒之邪。多自表而里。濕熱之邪。多自里而表。風寒法。仲景論中詳矣。至濕熱之邪。伏於募原。其起病即見嘔渴。胸腹滿。不大便諸里證。及其發熱。往往熱已而寒。寒已而熱。此其里證重於表證。

宜察其里證之輕重。使里先和。則表自解。蓋病自里而表。少陽正當往來出入之界。故其始往來寒熱。繼則熱多寒少。再則但熱不寒。至晝夜壯熱。而譫妄煩渴畢見。此病之由輕入重也。至於由重出輕。則必使譫妄煩渴諸里證先罷。身熱漸和。其時邪氣已退。正氣未復。又復相爭而為往來寒熱。

此乃病出入之大機。而前之寒熱往來為病進。後之寒熱往來為病退。總視其里證之輕重有無為據也。其有邪氣全退。表裡俱和。而仍寒熱未去。往來如瘧者。此因正氣未復。宜調其飲食。和其營衛。自然漸愈。切不可驟與峻補。恐餘邪為戀。反增其害矣。

又傷寒往來寒熱。與瘧相似而實非。凡瘧當未作之時。飲啖如平人。至瘧作而始作。此則默默不欲飲食。兼有口苦心煩喜嘔胸脅痛諸里證。以此為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