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尋源》~ 上集 (14)
上集 (14)
1. 太陽問答二
問曰:「太陽病主頭項強痛惡寒者,何義?」 答曰:「太陽之脈,起於目內眥,上額交顛,從顛入絡腦,還出別下項,連風腑,循肩膊,內俠脊,抵腰中。故頭項強痛惡寒,是太陽病必有之證。」 仲景特挈此為提綱。此外,或已發熱,或未發熱,或體重腰痛,或自汗,或無汗,皆太陽病中或然或不然之證。
故但散見於諸條,而不入提綱之內。至溫病之不惡寒者,以溫病由里而出表,雖見太陽病,其病因本不關太陽,故微有別。按《內經》云:「巨陽者,諸陽之屬,其脈連於風腑,故為諸陽主氣。」夫手太陽小腸,為受盛之官;足太陽膀胱,為州都之官。小腸受盛之物,全藉膀胱氣化而始能出。
此「氣」字即巨陽為諸陽主氣之氣。膀胱、小腸,位居腹下,當至陰之地。《內經》謂太陽根起於至陰,結於命門。心與小腸,同資火化。設膻中之使道絕,而肺之治節不行,何以下注膀胱而輸津液?心主營,肺主衛;太陽一經,統司營衛,故為諸陽主氣,而冠六經之首,謂太陽主表。
義系諸此。自後世注傷寒家,專責太陽膀胱經,遂有傳足不傳手之謬說。又謂太陽為寒水之氣,以寒召寒,故有傷寒之名,亦未免失之穿鑿。但從營衛上討消息,則於太陽病已思過半矣。
白話文:
太陽問答二
問:太陽病的主要症狀是頭項強痛惡寒,這是什麼意思?
答:太陽經脈的循行路線,起始於眼內角,上行至額頭,經過頭頂,進入腦絡,再從腦後分出,向下連接風府穴,沿著肩膀、胳膊內側,貼近脊椎,到達腰部。因此,頭項強痛惡寒是太陽病必然出現的症狀,張仲景特別將其作為診斷的綱領。除此之外,還可能有發熱或不發熱,身體沉重、腰痛,自汗或無汗等症狀,這些都是太陽病中可能出現或不出現的症狀。
所以這些症狀只零散地出現在各個條文中,而沒有被列入診斷綱領。至於溫病不惡寒的患者,是因為溫病由裡而外,雖然表現出太陽病的症狀,但其病因本質上與太陽經無關,所以略有不同。
《內經》說:「巨陽是諸陽之首」,它的經脈連接風府穴,所以它是諸陽之氣的主宰。手太陽小腸經是受盛之官,足太陽膀胱經是州都之官,小腸吸收的營養物質,完全依靠膀胱氣化的作用才能排出。
這裡的「氣」指的就是巨陽為諸陽主氣的氣。膀胱和小腸位於腹部下方,屬於陰氣聚集的地方。《內經》認為太陽經的根氣始於至陰,止於命門。心和小腸共同依靠火氣的溫煦作用,如果膻中穴的通道阻塞,肺臟的調節功能失常,又怎麼能向下輸送津液到膀胱呢?心主血脈運行,肺主衛氣,太陽經統攝營氣和衛氣,所以它是諸陽之氣的主宰,也是六經之首。所謂太陽主表,意義就在於此。
從後世的傷寒學家注釋來看,專門歸咎於太陽膀胱經,於是就出現了「只傳足太陽,不傳手太陽」這種錯誤說法。還有人認為太陽經是寒水之氣,以寒邪召引寒邪,所以才有「傷寒」這個病名,這些說法都過於牽強附會。但是,從營衛氣的角度去探討,就能夠理解太陽病的大半了。
2. 太陽問答三
問曰。太陽病不解,即傳入陽明乎? 答曰。此不盡然。仲景云:傷寒一日,太陽受之,脈若靜者為不傳;頗欲吐,若燥煩脈數急者為傳也。傷寒二三日,陽明少陽證不見者,為不傳也。可見病之輕者不傳,即病之重者,治之如法,亦不必盡傳。其必欲傳者,亦不必盡傳陽明,有本經自傳。
而從太陽之經,轉入太陽之腑者,此謂犯本。太陽病由經入腑,其中又有氣血之殊。熱傷膀胱氣分,則為蓄水;熱傷膀胱血分,則為蓄血。蓄水之證,利其水則愈;蓄血之證,下其血則愈。蓋邪既入腑,即從腑解,治仍不離乎太陽也。至於誤治之後,種種變逆,亦非一致,尤當按證分別施治。
設拘於一日太陽,二日陽明之說,使當其時陽明之脈證不見,亦可從陽明論治乎?故夫泥日數以分經者,其貽誤必不少也。
白話文:
太陽問答三
問:太陽病沒好,就會轉成陽明病嗎?
答:不一定。張仲景說:傷寒第一天,太陽經受邪,脈象平和的就不會傳變;如果想吐,煩躁、脈搏快而數的就會傳變。傷寒二三天,陽明、少陽的症狀沒出現,就不會傳變。可見,病情輕的不會傳變,即使病情重的,只要治療得當,也不一定會全部傳變。即使一定要傳變,也不一定都傳到陽明經,有些會在太陽經本身就傳變。
從太陽經轉入太陽腑(膀胱),這叫做犯本。太陽病由經入腑,其中又有氣血的區別。熱邪傷到膀胱的氣分,則為蓄水;熱邪傷到膀胱的血分,則為蓄血。蓄水,利尿就能痊癒;蓄血,瀉血就能痊癒。因為邪氣已經進入腑臟,就要從腑臟來治療,治療仍然不脫離太陽經的範疇。至於誤治後出現的各種變化,情況也不盡相同,更應該根據具體的症狀來治療。
如果拘泥於傷寒第一天是太陽病,第二天是陽明病這種說法,即使當時陽明經的脈象和症狀沒有出現,也可以從陽明經來治療嗎?所以,單純依靠天數來區分經絡,必然會造成不少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