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

上集 (14)

1太陽問答二

問曰:「太陽病主頭項強痛惡寒者,何義?」 答曰:「太陽之脈,起於目內眥,上額交顛,從顛入絡腦,還出別下項,連風腑,循肩膊,內俠脊,抵腰中。故頭項強痛惡寒,是太陽病必有之證。」 仲景特挈此為提綱。此外,或已發熱,或未發熱,或體重腰痛,或自汗,或無汗,皆太陽病中或然或不然之證。

故但散見於諸條,而不入提綱之內。至溫病之不惡寒者,以溫病由里而出表,雖見太陽病,其病因本不關太陽,故微有別。按《內經》云:「巨陽者,諸陽之屬,其脈連於風腑,故為諸陽主氣。」夫手太陽小腸,為受盛之官;足太陽膀胱,為州都之官。小腸受盛之物,全藉膀胱氣化而始能出。

此「氣」字即巨陽為諸陽主氣之氣。膀胱、小腸,位居腹下,當至陰之地。《內經》謂太陽根起於至陰,結於命門。心與小腸,同資火化。設膻中之使道絕,而肺之治節不行,何以下注膀胱而輸津液?心主營,肺主衛;太陽一經,統司營衛,故為諸陽主氣,而冠六經之首,謂太陽主表。

義系諸此。自後世注傷寒家,專責太陽膀胱經,遂有傳足不傳手之謬說。又謂太陽為寒水之氣,以寒召寒,故有傷寒之名,亦未免失之穿鑿。但從營衛上討消息,則於太陽病已思過半矣。

白話文

太陽問答二

問:「太陽病的主要症狀是頭項強痛、怕冷,這是什麼道理?」

答:「太陽經的脈絡起始於眼睛內側,向上經過額頭交會於頭頂,再從頭頂進入腦部,然後向下延伸至後頸,連接風府穴,沿著肩背內側,夾著脊柱,直達腰部。因此,頭項強痛和怕冷是太陽病必定會出現的症狀。」

張仲景特別將這些症狀列為太陽病的綱領。除此之外,太陽病可能伴隨發熱或未發熱、身體沈重腰痛、自汗或無汗等症狀,這些都是太陽病中可能出現或不一定出現的表現,因此分散記載於其他條文中,而未納入綱領之內。至於溫病不怕冷的現象,是因為溫病從體內向外發作,雖然表現類似太陽病,但其病因與太陽經無關,故稍有不同。

根據《內經》記載:「太陽經是諸陽經的統領,其脈絡連接風府穴,因此主導諸陽經的氣機運行。」手太陽小腸經負責受納消化,足太陽膀胱經則主司水液代謝。小腸吸收的營養物質,需依靠膀胱的氣化作用才能排出體外。這裡的「氣」即指太陽經主導諸陽經的氣機。膀胱與小腸位於腹部下方,屬於至陰之地。《內經》提到,太陽經的根基起於至陰,終結於命門。心與小腸同屬火性,若胸中氣機阻滯,肺的調節功能失常,便無法將津液輸送至膀胱。

心主營血,肺主衛氣;太陽經統籌營衛之氣,因此主導諸陽經的氣機,位居六經之首,稱為「太陽主表」,其意義即在此。後世註解《傷寒論》的醫家,過度強調太陽膀胱經的作用,甚至產生「傳足不傳手」的錯誤說法。又有人認為太陽屬寒水之氣,因寒引寒,故稱「傷寒」,這些說法未免牽強。其實只要從營衛之氣的運行來探討,就能對太陽病的理解掌握大半了。

2太陽問答三

問曰。太陽病不解,即傳入陽明乎? 答曰。此不盡然。仲景云:傷寒一日,太陽受之,脈若靜者為不傳;頗欲吐,若燥煩脈數急者為傳也。傷寒二三日,陽明少陽證不見者,為不傳也。可見病之輕者不傳,即病之重者,治之如法,亦不必盡傳。其必欲傳者,亦不必盡傳陽明,有本經自傳。

而從太陽之經,轉入太陽之腑者,此謂犯本。太陽病由經入腑,其中又有氣血之殊。熱傷膀胱氣分,則為蓄水;熱傷膀胱血分,則為蓄血。蓄水之證,利其水則愈;蓄血之證,下其血則愈。蓋邪既入腑,即從腑解,治仍不離乎太陽也。至於誤治之後,種種變逆,亦非一致,尤當按證分別施治。

設拘於一日太陽,二日陽明之說,使當其時陽明之脈證不見,亦可從陽明論治乎?故夫泥日數以分經者,其貽誤必不少也。

白話文

太陽問答三

有人問:太陽病若未痊癒,是否一定會傳變為陽明病?

回答:並非完全如此。張仲景曾說:傷寒初期,病邪在太陽經,若脈象平穩,表示病情未傳變;若出現頻繁嘔吐、煩躁不安、脈搏急促等症狀,則可能已傳變。若傷寒發病兩三天後,仍未出現陽明或少陽證候,則表示病邪未傳變。由此可見,病情輕微者可能不傳變;即使病情較重,若治療得當,也不一定會完全傳變。即使必然傳變,也不一定全傳至陽明經,有時僅在本經內傳變。

若病邪從太陽經傳入太陽腑(膀胱),則稱為「犯本」。太陽病由經入腑時,又分氣分與血分兩種情況:熱邪傷及膀胱氣分,會形成「蓄水證」;熱邪傷及膀胱血分,則形成「蓄血證」。蓄水證只需利水即可痊癒;蓄血證則需化瘀通下。因邪氣已入腑,治療仍以太陽腑為主,但原則仍不脫離太陽經的範疇。至於誤治後產生的各種變證,情況不一,更需根據具體證候分別施治。

若拘泥於「一日太陽、二日陽明」的說法,在未出現陽明證候時,難道也要強行按陽明病治療嗎?因此,若僅憑發病日數來劃分經絡病位,必然會導致許多誤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