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證活人書》~ 卷第五 (1)
卷第五 (1)
1. 卷第五
此一卷論治法。古人治傷寒有法。非雜病之比。五種不同。六經各異。陰陽傳受。日數淺深。藥劑溫涼。用有先後。差之毫釐。輕者危殆。況不識法者乎。傷寒唯兩感不治。其餘證候。雖感異氣。能消息之。無不愈者。其有差失。仲景所謂醫殺之耳。知其法者。若網在綱。如此而汗。
如此而吐。如此而下。桂枝承氣。瓜蒂四逆。用之無不瘥。唯其應汗而下。為痞為結胸。為懊憹。應下而汗。為亡陽。為譫語。為下厥上竭。又有當溫反吐。療熱以溫。變證百出。無復紀律。擾擾萬緒起矣。大抵傷於寒為病熱。孫真人云。服承氣湯。得利瘥。慎不中補也。熱氣得補覆成。
王叔和云。虛熱不可大攻之。熱去則寒起。二人之論。疑若相戾。然熱氣有實有虛。非深得仲景之意。豈能至此耶。
(三十一)問冬謂之傷寒。春謂之溫病。夏謂之熱病。
素問云。冬三月。是謂閉藏。水冰地坼。無擾乎陽。又云。彼春之暖。為夏之暑。彼秋之忿。為冬之怒。是以嚴寒冬令。為殺厲之氣。君子善攝生。當嚴寒之時。行住坐臥。護身周密。故不犯寒毒。彼奔馳荷重。勞房之人。皆辛苦之徒也。當陽閉藏而反擾動之。則鬱發腠理。
津液強漬。為寒所薄。膚腠緻密。寒毒與營衛相渾。當是之時。壯者氣行則已。怯者、則著而成病矣。其即時而病者。頭痛身疼。肌膚熱而惡寒。名曰傷寒。其不即時而病者。寒毒藏於肌膚之間。至春夏陽氣發生。則寒毒與陽氣相搏於營衛之間。其病與冬時即病。無異。但因春溫氣而變。
名曰溫病。因夏熱氣而變。名曰熱病。溫熱二名。直以熱之多少為義。陽熱未盛。為寒所制。病名為溫。陽熱已盛。寒不能制。病名為熱。故大醫均謂之傷寒也。
(三十二)問三日以前當汗。三日以後當下。
古人云。未滿三日者。可汗而已。其滿三日者。可泄而已。此大略之言耳。病人有虛有實。邪氣傳受。遲速不等。豈可拘以日數。仲景云。日數雖多。但有表證而脈浮者。由宜發汗。日數雖少。若有里證而脈沉者。即宜下之。正應隨脈以汗下之。(傷寒固有始得病便變陽盛之證。
須便下之。又有腠理寒。一二日便成少陰病者。須急溫之)又況六氣之邪。乘虛入經。自背得之則入太陽。或入少陰。(緣少陰有伏脈在背)自面感之。則入陽明之類。不必皆始於太陽。兼寒邪有首尾止在一經。或間傳一二經。不可以一理推。但據脈與外證治之。此活法也。
假令有人脈浮頭項強痛。發熱而惡寒。每日如此。不以日數多少。只是太陽經受之。其餘經絡皆仿此。大抵傷寒憑脈與外證以汗下之。若過日多。脈尚大浮數。按之不足者。尚責太陽也。可發汗而愈。若按之實者。汗之必死。須下之而愈也。若始得病脈細沉數。外證或腹滿咽乾。
白話文:
[卷第五]
這章節論述治療方法。古人治療傷寒有其獨到之法,與治療其他雜病不同,有五種不同的治療方法,六經各有差異,陰陽相互傳遞,病程長短不一,藥物溫涼性質不同,使用順序也有講究。治療方法若有絲毫偏差,輕則危及生命,何況是不懂治療方法的人呢?傷寒只有兩種情況無法治癒,其餘症狀,即使感染了不同的邪氣,也能夠緩解,都能治癒。若有治療上的失誤,正如張仲景所說,那是醫生的過失。懂得治療方法的人,就像掌握了綱領,該汗則汗,該吐則吐,該下則下,桂枝湯、承氣湯、瓜蒂湯、四逆湯等,使用這些藥物都能治癒。但是,該發汗卻使用了瀉下法,會導致痞症、結胸、懊憹;該瀉下卻使用了發汗法,會導致亡陽、譫語、下厥上竭。還有的情況是,應該溫熱卻使用了嘔吐法,用溫熱的方法治療熱證,變證繁多,沒有固定的規律,情況複雜多變。總的來說,傷寒是因寒邪而發病,但表現為熱證。孫真人說,服用承氣湯後,大便通暢而痊癒,要謹慎,不可盲目進補,否則熱邪會加重。王叔和說,虛熱不能猛烈攻伐,熱邪去除後,寒邪就會產生。這兩位醫家的論述似乎互相矛盾,但熱邪有實熱和虛熱之分,若不能深刻領會張仲景的思想,怎能達到如此境界呢?
問:冬天稱之為傷寒,春天稱之為溫病,夏天稱之為熱病。
《素問》說,冬三月,叫做閉藏,水結冰,地凍裂,不要擾動陽氣。又說,春天的溫暖,會變成夏天的暑熱;秋天的肅殺之氣,會變成冬天的寒冷。因此,嚴寒的冬天,是殺傷之氣盛行的季節。君子注重養生,在嚴寒的季節,行動、起居、坐臥都要注意保暖,這樣就不會受寒邪侵襲。那些奔波勞碌、負重、在房屋裡勞作的人,都是辛苦的人。在陽氣閉藏的時候,反而擾動它,就會使寒邪侵入肌膚,津液受阻,受到寒邪的侵襲,皮膚毛孔收縮,寒邪和營衛之氣互相混雜。此時,強壯的人氣血運行正常,就沒事;體弱的人,就會因此而生病。當時就發病的,頭痛身痛,皮膚發熱但怕冷,叫做傷寒。沒有立即發病的,寒邪藏在皮膚之間,等到春夏陽氣生發,寒邪就和陽氣在營衛之間相互搏鬥,其病症和冬天立即發病的沒有差別,只是因為春天的溫暖氣候而變化,叫做溫病;因為夏天的暑熱而變化,叫做熱病。溫病和熱病這兩個名稱,只是根據熱邪的多少來區分。陽熱之氣還沒有旺盛,被寒邪所抑制,病名叫做溫病;陽熱之氣已經旺盛,寒邪不能抑制它,病名叫做熱病。所以,大多數醫生都把它們叫做傷寒。
問:三日之內應該發汗,三日之後應該瀉下。
古人說,不到三日,可以只用發汗法;滿三日,可以只用瀉下法。這是大概的說法。病人有虛有實之分,邪氣的傳變,快慢也不一樣,怎麼能夠拘泥於時間呢?張仲景說,即使病程很長,但只要有表證,脈象浮的,就應該發汗;即使病程很短,但如果有裡證,脈象沉的,就應該瀉下。應該根據脈象來決定是用發汗還是瀉下法。(傷寒有些患者一開始就出現陽氣旺盛的證候,必須立即瀉下;也有些患者腠理寒邪侵入,一兩天就變成少陰病的,必須迅速溫陽。)況且,六氣的邪氣乘虛而入經絡,從背部感染的,就進入太陽經;或者進入少陰經(因為少陰經有伏脈在背部);從面部感染的,就進入陽明經等等。不一定都是從太陽經開始的,而且寒邪有時只侵犯一條經絡,有時傳變到一兩條經絡,不能用一個道理來推斷。只根據脈象和外在症狀來治療,這是活用的方法。
比如,有人脈象浮,頭項強痛,發熱而怕冷,每天如此,不論病程長短,都是太陽經受邪。其餘經絡也以此類推。總的來說,治療傷寒要根據脈象和外在症狀來決定是用發汗還是瀉下法。如果病程很長,脈象仍然是浮大有力,按之不堅實的,還是太陽經受邪,可以發汗而治癒;如果按之堅實,發汗就會死人,必須瀉下才能治癒。如果一開始發病脈象就細弱沉伏,數而快,外在症狀有腹脹咽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