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

並病

太陽原與陽明並,復病歸來作一家;尚有太陽宜各半,太陽症罷大承瘥。

並病者,謂一經先受病,又過一經病之傳者也。如太陽陽明若並而未盡,是謂未過,仲景所謂太陽病不罷,面赤,陽氣怫鬱,在表不得越,煩躁短氣是也,猶當汗之,以各半湯。若並之已盡,是謂傳過,仲景所謂太陽病罷,潮熱,手足汗出,大便硬而譫語是也,法當下之,以大承氣湯。是知傳則入腑,不傳則不入腑,並病傳變有如此。

白話文

並病

太陽經原本與陽明經同時發病,後來病症又回到同一經絡。如果仍有太陽經的症狀,應使用「各半湯」治療;若太陽經症狀已完全消失,則適用「大承氣湯」痊癒。

所謂「並病」,是指某一經絡先受病邪侵襲,之後又影響另一經絡的傳變過程。例如太陽經與陽明經同時發病,但病症尚未完全轉移,稱為「未過」,即張仲景所說:太陽病症未退,面色發紅,陽氣鬱滯在體表無法發散,出現煩躁、呼吸短促等症狀。此時仍應以「各半湯」發汗治療。

若病症已完全轉移至陽明經,稱為「傳過」,即張仲景所述:太陽病症已退,出現潮熱、手腳出汗、大便乾硬且胡言亂語等症狀。此時應以「大承氣湯」瀉下治療。由此可知,病邪傳變會進入腑臟,不傳則不影響腑臟。並病的傳變規律便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