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完素
《素問要旨論》~ 卷第一 (6)
卷第一 (6)
1. 求次之運
置二之運,累加運策,滿六十,去之不用,命己酉,見交運日辰乃分。
白話文:
求次運法:
先排出六十甲子納音的運程,累加運程數,滿六十就捨去不用,等到命宮的己酉年,再根據交運的日期和時辰來決定。
2. 求法斂加時
置逐運下,小余分六,因之五百,分為一辰六十分,為一刻,命子正。算外得時刻也,巳正四刻也。
假令大寒,小余二千五百四十三分。退一位,作二百五十四分。以六乘之,得一千五百二十四分。一千分得五辰,於五百分上更除了二百五十,乃半辰也。有半辰者為正,無半辰者為初。外有二百五十分,更有二十五分,計有二百七十五分。六十分為一刻,又除了二百四十分,為四刻。外有三十五分,棄之。從子起,五辰在巳,有半辰,巳正四刻也。
白話文:
求法斂加時
計算方法如下:先將剩餘的分鐘數(小余)除以六,再將結果乘以五百,得到以辰為單位的時間。一辰等於六十分(一刻),子時為起始時間。 計算結果顯示,子時為起始時間,巳時四刻為最終時間。
假設大寒時節,剩餘分鐘數為二千五百四十三分。將其退一位(除以十),變成二百五十四分。再將此數乘以六,得到一千五百二十四分。一千分等於五辰,從五百分中再減去二百五十分,等於半辰。若有半辰則為正,無半辰則為初。此外還有二百五十分,加上剩餘的二十五分,共計二百七十五分。六十分為一刻,再減去二百四十分,等於四刻。剩餘三十五分則捨去不計。從子時開始計算,五辰落在巳時,又帶半辰,所以最終時間為巳時四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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