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求五運邪正二化(新添)
土為雨化,火熱化,金清化,木風化,水寒化。丁丑、丁未年,其連風清熱,清熱勝復同。丁乃木運,風化。木運之下,金氣承之,清化。木生火,火乃熱化。癸丑、癸未年,其運熱寒雨,寒雨勝復同。癸乃火運,熱化。火運之下,水氣承之,寒化。火生土,土乃雨化。己丑、己未年,其運雨風清,風清勝復同。
己乃土運,雨化。土運之下,木氣承之,木乃風化。土生金,金乃清化。
其運者,陰年不及,與所克所生者同化也,乃邪氣化度也。陽年太過,運只一化,乃正氣化度也。此乃邪正二化也。
主題:探討五運的邪正兩種變化(新增內容)
內容:
土運對應雨水變化,火運對應炎熱變化,金運對應清涼變化,木運對應風氣變化,水運對應寒冷變化。
丁醜年和丁未年,其運勢包含風、清涼、炎熱三種變化,清涼與炎熱的相互制衡作用相同。丁屬木運,主風氣變化。木運之下有金氣承接,主清涼變化。木生火,火主炎熱變化。
癸醜年和癸未年,其運勢包含炎熱、寒冷、雨水三種變化,寒冷與雨水的相互制衡作用相同。癸屬火運,主炎熱變化。火運之下有水氣承接,主寒冷變化。火生土,土主雨水變化。
己醜年和己未年,其運勢包含雨水、風、清涼三種變化,風與清涼的相互制衡作用相同。己屬土運,主雨水變化。土運之下有木氣承接,木主風氣變化。土生金,金主清涼變化。
關於運勢變化:陰年(運氣不足)時,會與其所克制和所生成的元素產生相同變化,這是邪氣的變化規律。陽年(運氣過盛)時,運勢只有單一變化,這是正氣的變化規律。這就是邪正兩種不同的變化規律。
2求天運來時法(新添)
自大唐麟德元年甲子歲正月一日己酉朔,婁金獨直日先下,積年乃減一算。(自麟德至庚戌,五百二十七年也,明昌元年也。)次以七因之,以十九除之,一名閏數。次以十二乘之,後卻加入閏數、除數,後又加入本月數。此下位,別張之,乃去一年。次出其閏數,又虛去其五行數。
次以上位,進之一位,後三因之。次出下位之數,名去小盡也。後加入月下零日數,看得幾日。次六十除之,不盡,乃百粟之。又以八十七除之,不盡者,乃加入運數,太過加成數,不及加生數,看得幾何。如陽年逢偶數,即加一,陰年逢奇數,即減一,其餘加減,畢其數過,當日下刻中之數也。
求天運來時法(新添)
從大唐麟德元年甲子歲正月一日己酉朔開始,婁金星獨自當值。計算時,先減去一年(從麟德到庚戌年共527年,即明昌元年)。接著用7乘以這個數,再除以19,得到的結果稱為「閏數」。然後用12乘以這個數,再加上閏數和除數,最後加入當月月份數。
將這個數值記錄在下位,另作標記,再減去一年。接著取出閏數,並扣除五行對應的數值。
然後將上位的數值進一位,乘以3。再取出下位的數值,稱為「去小盡」。接著加上當月剩餘的天數,看看總共有多少天。再用60去除,餘數乘以100。再用87去除,餘數加上運數(若為太過則加成數,不及則加生數),看看結果是多少。
如果是陽年且遇到偶數,就加1;陰年且遇到奇數,就減1。其餘加減完成後,最終的數值就是當日對應的刻中之數。
3求五運交司日法
凡五運,皆主一年。太過來早,不及乘之,不及來晚,太過從之。運來之日,在司天交司日前後各十三日,或同交司日齊。大至者,每歲冬至天正之日也。冬至後一月,即醜正大寒之日,是天交司之日也,鬥建醜正。陽年交司日前十三日至,陰年交司日後十三日至。年支運干相符,合德而平氣也。
既非有餘,又非不及,日平氣也。即土運取己丑、己未,金運取乙酉,水運取辛亥,木運取丁卯,火運取癸巳。此皆陰年不及運,反作平氣運也。又於太過年,當有餘而天刑之,反作平氣,不得其盛也。火運天刑有二,即戊辰、戊戌,上見太陽,寒水司天克之,不盛也,故做平氣運。
金運天刑有四,即庚子、庚午、庚寅、庚申,即君相二火司天,故上見二火,中見金運。司天刑之,不得有餘,故作平氣也,皆同天至交司日也。太過曰先天,不及曰後天,平氣曰齊天。齊天者,即同至於大寒交司日也。
《推算五運交接日期的方法》
所有五運都主掌一年氣候。太過的運氣會提前到來,此時不及的運氣會趁虛而入;不及的運氣延遲到來時,太過的運氣便會順勢主導。運氣交接的日期,通常位於司天之氣交接日前後十三天內,有時也可能與司天交接日完全重合。最重要的時間節點是每年冬至這天的「天正之日」。冬至後一個月(即大寒節氣),就是「天之交司日」,此時北斗鬥柄指向醜位(東北偏北方向)。
陽年(天干為陽)的運氣會在交司日前十三天到來,陰年(天干為陰)則在交司日後十三天到來。若當年的地支與天干五行屬性相契合,便形成和諧穩定的「平氣」狀態——既非過剩也非不足。例如:土運逢己醜、己未年,金運逢乙酉年,水運逢辛亥年,木運逢丁卯年,火運逢癸巳年。這些本屬陰年不及之運,反而能形成平氣。
另有太過之年本應氣勢旺盛,卻受「天刑」制約而轉為平氣:火運天刑有戊辰、戊戌年,因遇太陽寒水司天克制;金運天刑有庚子、庚午、庚寅、庚申年,因君火/相火司天壓制金運。這些情況都使原本過盛的運氣無法充分顯現,最終與「天至交司日」同步抵達。
總結規律:太過的運氣會提前(先天),不及的運氣會延遲(後天),平氣則與天時完全同步(齊天)。所謂「齊天」,就是指與大寒交司日同時到來。
4求五運交司日時法(新添)
置大唐麟德元年甲子歲正月一日己酉朔,至今明昌四年癸丑歲,積得五百三十年。以減一算,乘歲周,分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三十六秒。乘之,得九億三千二百一十三萬八千六百四十四分。除交司日,差一十四萬六千一百單九。以天紀六十去外,有五十九日,二千五百四十三分一秒,命己酉,大餘得戊申日,大寒及分,得大寒前後或大寒日交也。
求五運交司日時法(新增)
計算方法如下:從唐朝麟德元年(甲子年)正月初一(己酉日)開始,到金朝明昌四年(癸醜年),共計530年。減去一年後,乘以歲周(365日24分36秒),得出總積分為9億3213萬8644分。再減去交司日差14萬6109分,以天紀60去除整數部分後,餘數為59日2543分1秒。從己酉日起算,大餘對應戊申日,此即大寒節氣的交司時刻,可能在大寒當日或前後出現。
5求二之運
置大寒交司日,大餘五十九日,加運策七十三日。
主題:推算第二運的運行
內容:從大寒交接日開始計算,加上基本天數五十九日,再增加運行的週期七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