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二經本病
實則口熱,舌乾,咽腫,上氣,嗌乾及痛,煩心,心痛,黃疸,腸澼,脊臀股內後廉痛,痿厥,嗜臥不寧,足下熱而痛。
足太陽膀胱病,則囟頂腦戶中痛,氣衝頭痛,目似脫,項似拔,腰似折,髀不可以曲,膕如結,腨如裂,是為踝厥。虛則痔,瘧,巔疾,頭、囟、項痛,目黃,淚出,項、背、腰、脊、尻、膕、腳皆痛,小指不能為用。
十二經本病
足少陰腎經實證:會出現口腔灼熱、舌頭乾燥、咽喉腫脹、氣逆上衝、喉嚨乾痛、心煩、心口疼痛、黃疸、腹瀉、脊柱臀部及大腿內側後緣疼痛、四肢無力發冷、嗜睡卻不安穩、腳底發熱疼痛等症狀。
足太陽膀胱經實證:表現為頭頂與後腦疼痛、氣上衝頭痛、眼睛脹痛如要脫出、頸部僵硬如被拉扯、腰部劇痛如折斷、大腿無法彎曲、膝窩緊繃如打結、小腿肌肉撕裂般疼痛,稱為“踝厥”。
虛證:則易患痔瘡、瘧疾、癲病,以及頭頂、後腦、頸部疼痛、眼睛發黃、流淚,頸、背、腰、脊、尾骶、膝窩、腳部皆痛,小腳趾活動不靈。
2五邪生病
凡此諸病,是以言臟腑十二經脈所受虛實之證,所謂標也。為其病者,寒暑燥濕風火之氣,所為本也。夫六氣之用,己勝則克其妻,己衰則夫來克者,淫治之紀也。大抵腑臟之氣,以平而為期,氣盛則行其勝也,無問夫妻子母,乘虛而感之,生其病也,實感過極,而亦自病矣。氣虛者受邪,無問相生相剋,但感其邪,而病由生也。
夫五行之道,正則和平,而遞元相生相濟,否則邪生,元相剋伐,故有虛邪、實邪、賊邪、微邪、正邪。而此之五邪也,然虛邪者,謂母邪乘其子而病也。假令風木行勝,則肝氣有餘,心火感而以生其病。然風木行勝,則土氣自衰,土衰不能制水則水盛,水盛制火,而心不能實,故曰虛邪也。
實邪者,謂土來乘火,而心病也。然土勝則水衰,水衰不能制火則心火自盛,故曰實邪也。賊邪者,謂水來乘火,而心病也。然水能剋火,故曰賊邪也。微邪者,謂金來乘火,而心病也。然火能剋金,故曰微邪也。正邪者,謂心火有餘,而自生其病也。然無相下,故曰正邪。
余仿此推之。凡此五邪,各有微甚。至微者,微邪也。次甚者,實邪也。其次者,正邪也。更次者,虛邪也。至甚者,賊邪也。欲知五邪之要,必明脈與病氣,而以受病腑臟經脈參合,推其五行相生相剋,昭然可知矣。大凡病生之處謂之標,為病之氣為之本也。
(新添)夫受病之由者,或從外而得者,或從內而得者。其六氣為病者,乃風火寒三氣,皆外感而得者。所為邪風似箭,玄府開張,風寒暑感於皮毛,在於腠理,入於衛,乃肺經所受也。或風池、風府、口鼻而入,未入於營,當有汗,可以解肌而已。或入於營者,屬心,無汗,當發汗而已也。
若燥濕熱三氣者,或飢飽勞損,憂愁慮恐悲恨,蠱毒魑魅,皆內感而得者。經曰:從外而得者治其外,從內而得者治其內。從外而得,盛於內者,先治其外,然後治於內。從內而得,盛於外者,先治其內,然後治於外。不在內,不在外,治於主病。
【五邪致病】
這些疾病都是臟腑十二經脈虛實之證的表現,稱為「標」。而致病根源則是寒、暑、燥、濕、風、火六氣,稱為「本」。六氣的作用,若自身過盛則克制其所勝(如木剋土),若自身衰弱則被其所不勝克制(如木衰則金剋之),這是氣運失常的規律。臟腑之氣以平衡為常態,若氣過盛則克制他臟,不論五行中的夫妻、母子關係,只要乘虛侵襲,就會致病。若邪氣過強,即使臟腑本身不虛也會生病。氣虛者易受邪侵,不論相生相剋,只要感邪即發病。
五行之理,正常則和諧相生相助,異常則邪氣生而相剋,因此有虛邪、實邪、賊邪、微邪、正邪五種邪氣:
- 虛邪:母氣過盛傳病於子。例如風木(肝)過盛,則心火(子)受病;同時木剋土致土虛,土虛不能制水則水盛,水盛又剋火,使心火更弱,故稱虛邪。
- 實邪:所不勝之氣乘虛致病。如土(脾)過盛剋制心火,此時土盛水衰,水衰則火不受制而亢盛,故稱實邪。
- 賊邪:相剋之氣直接致病。如水(腎)剋火(心),直接損傷心臟,故稱賊邪。
- 微邪:所勝之氣反侵致病。如金(肺)本受火剋,若金反侵心火,因火能剋金,影響較輕,故稱微邪。
- 正邪:自身過盛致病。如心火過旺而無他臟影響,稱為正邪。
五邪輕重排序:最輕為微邪,次為實邪,再為正邪,更重為虛邪,最重為賊邪。判斷五邪關鍵在脈象與病氣,結合受病臟腑經脈及五行生剋關係即可明瞭。疾病表現為「標」,致病之氣為「本」。
(新增)致病原因可分內外:
- 外感:風、寒、暑三氣由皮毛侵入,經腠理入衛分(肺經所主),或從風池、風府、口鼻進入。若未入營分,可發汗解表;若入營分(屬心),則需發汗透邪。
- 內傷:燥、濕、熱三氣,或因飢飽勞累、七情憂悲、蠱毒等內因致病。
治療原則:外感治外,內傷治內;外感影響內者先治外後調內,內傷顯於外者先調內後治外;若不內不外,則治主病之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