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卷第六
2通明形氣篇第七
夫人之始生者,稟天地之陰陽,假父母之精血,交感凝結,以為胞胎矣。先生右腎則為男,以外精內血,陰為里也。先生左腎則為女,以外血內精,陽為里也。其次腎生脾,脾生肝,肝生肺,肺生心,然臟為陰,故始於腎水而終於心火,以生其勝己也。其次自心生小腸,小腸生大腸,大腸生膽,膽生胃,胃生膀胱,然腑為陽,故始於小腸火而終於膀胱水也,以生其己勝矣。
臟腑一定,自膀胱生三元,三元生三焦,三焦生八脈,八脈生十二經,十二經生十二絡,十二絡生一百八十孫絡,一百八十孫絡生一百八十纏絡,一百八十纏絡生三萬六千系絡,三萬六千系絡生三百六十五骨,三百六十五骨生五百筋脈,五百筋脈生六百五十五穴,六百五十五穴生八萬四千毛竅。胎完氣足,靈光入體,則與母分解,而生為人也。
然當十月滿足而生者,期之常也。或不然者,蓋由靈光早晚之屆也。自生之氣,隨其變蒸,而生其神智,爪發滿也。然神者氣之餘也,智者意之餘也,爪者筋之餘也,發者血之餘也,齒者骨之餘也,皆發於生育之後,故言余也。逮夫從道受生謂之性。所以任物謂之心。心有所憶謂之意。
意有所思謂之志。事無不周謂之智。智周萬物謂之慮。動以營身謂之魂。靜以鎮身謂之魄。思慮不得謂之神。冥然變化謂之靈。流行骨肉謂之血。保形養氣謂之精。氣清而快謂之營。氣濁而遲謂之衛術。眾象備見謂之形。塊然有閡謂之質。形貌可測謂之體。大小有分謂之驅。
總括百骸謂之身。
然骸者,處形名之也。其首者腦戶。後項大筋宛宛中為風府。項兩傍為頸。頸上為腦。腦上為巔。巔前為頂𩕳。頂𩕳前為囟。囟前為髮際。髮際前為額顱。額顱兩傍為額角。額角兩傍耳上髮際陷中為曲隅。曲隅前為肩骨。肩骨間為顏。顏下為鼻。鼻山根為頞。頞兩傍為目。目內連深處為系。
目內眥為睛明。黑為瞳子。目外眥為銳眥。銳眥外為耳。耳本脈中為雞足。耳下曲頰端陷中為頰車。耳前髮腳為兌發。耳前上廉起骨開口有空處為客主人,一名上關。耳前目下為䪼。䪼下為腮。腮下為頷。頷中為頤,一名地閣。頤下為漸,一名下頤。地閣上陷中為承漿。承漿上為口。
口內前小者為齒,兩傍大者為牙。牙齒根肉為齦。牙齒間為舌。舌根為舌本。舌本上相對為懸壅。口兩傍為俠口。俠口內為唇。唇上為人中。人中上兩傍為鼻孔。
其手臂者,肩前後之下為膊。膊下對腋為臑,臑有內外,各有前廉後廉。臑盡處為肘,一名腝。腝下為肱,一名臂。臂有上骨下骨,臂上骨為輔骨。臂有上廉下廉,臂分內外,亦有前廉後廉。臂骨盡處為腕。腕下踝為兌骨,上踝為高骨。高骨傍動脈為關,關後為尺,關前為寸口。
《通明形氣篇第七》:
人的生命初始,承載天地的陰陽之氣,借助父母的精血交融凝結,形成胚胎。若先形成右腎則為男性(因外為精、內為血,陰在內);先形成左腎則為女性(因外為血、內為精,陽在內)。接著腎生脾,脾生肝,肝生肺,肺生心——臟屬陰,故從屬水的腎開始,至屬火的心結束,形成相剋的生成關係。之後心生小腸,小腸生大腸,大腸生膽,膽生胃,胃生膀胱——腑屬陽,故從屬火的小腸開始,至屬水的膀胱結束,完成相剋的生成鏈。
臟腑定型後,膀胱衍生三元,三元生三焦,三焦生八脈,八脈生十二經,十二經生十二絡,逐步衍生出孫絡、纏絡、系絡,再生成骨骼、筋脈、穴位,直至八萬四千毛孔。胎體完備、氣血充足時,靈光入體,便與母體分離而誕生。
通常懷胎十月出生為常態,但靈光降臨早晚可能導致差異。出生後,隨「變蒸」生理變化發展神智,爪髮逐漸生長——「神」是氣的延伸,「智」是意念的延伸,「爪」是筋的延伸,「髮」是血的延伸,「齒」是骨的延伸,皆在出生後顯現,故稱「餘」。生命本質稱「性」;感知外物稱「心」;心有所憶稱「意」;意有定向稱「志」;處事周全稱「智」;通達萬物稱「慮」;活動養身稱「魂」;靜守形體稱「魄」;超越思慮稱「神」;玄妙變化稱「靈」;流通骨肉稱「血」;護形養氣稱「精」;清快之氣稱「營」;濁緩之氣稱「衛」;外顯形象稱「形」;實體阻隔稱「質」;可測輪廓稱「體」;區分大小稱「軀」;統合全身稱「身」。
具體部位名稱如下:
頭部:後腦稱「腦戶」;頸後大筋凹陷處為「風府」;頸側為「頸」;頸上為「腦」;腦頂為「巔」;巔前為「頂𩕳」;頂𩕳前為「囟門」;囟前髮線為「髮際」;髮際前為「額顱」;額兩側為「額角」;額角外耳上凹陷為「曲隅」;曲隅前為「肩骨」;兩肩骨間為「顏」;顏下為「鼻」;鼻樑根部為「頞」;頞兩側為「目」;目內深處為「目系」;內眼角為「睛明」;黑眼珠為「瞳子」;外眼角為「銳眥」;銳眥外為「耳」;耳後脈絡處稱「雞足」;耳下頜角凹陷為「頰車」;耳前髮際為「兌發」;耳前上方骨縫處為「客主人」(又名上關);耳前眼下為「䪼」;䪼下為「腮」;腮下為「頷」;頷中為「頤」(地閣);頤下為「漸」(下頤);地閣上凹陷為「承漿」;承漿上為「口」;口內前排小齒為「齒」,兩側大齒為「牙」;牙根肉為「齦」;齒間為「舌」;舌根為「舌本」;舌根上方懸垂物為「懸壅」;口兩側為「俠口」;俠口內為「唇」;唇上中線為「人中」;人中兩側為「鼻孔」。
手臂:肩前後下方為「膊」;膊下對腋處為「臑」(分內外側,各有前後緣);臑盡頭為「肘」(又名腝);肘下為「肱」(臂);臂分上下骨,上骨稱「輔骨」;臂有上下緣及內外側;臂骨末端為「腕」;腕下凸骨為「兌骨」,上凸骨為「高骨」;高骨旁動脈處為「關」,關後為「尺」,關前為「寸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