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要旨論》~ 卷第一 (3)
卷第一 (3)
1. 求五運邪正二化(新添)
土為雨化,火熱化,金清化,木風化,水寒化。丁丑、丁未年,其連風清熱,清熱勝復同。丁乃木運,風化。木運之下,金氣承之,清化。木生火,火乃熱化。癸丑、癸未年,其運熱寒雨,寒雨勝復同。癸乃火運,熱化。火運之下,水氣承之,寒化。火生土,土乃雨化。己丑、己未年,其運雨風清,風清勝復同。
己乃土運,雨化。土運之下,木氣承之,木乃風化。土生金,金乃清化。
其運者,陰年不及,與所克所生者同化也,乃邪氣化度也。陽年太過,運只一化,乃正氣化度也。此乃邪正二化也。
白話文:
土氣以雨水滋潤為化,火氣以炎熱為化,金氣以清肅為化,木氣以風動為化,水氣以寒冷為化。
丁丑年和丁未年,其運勢是風和清熱交替,清熱之氣最終佔據上風。丁屬木,木氣主風化。木運之後,金氣承接,金氣主清化。木生火,火氣主熱化。
癸丑年和癸未年,其運勢是炎熱、寒冷和雨水交替,寒冷和雨水之氣最終佔據上風。癸屬火,火氣主熱化。火運之後,水氣承接,水氣主寒化。火生土,土氣主雨化。
己丑年和己未年,其運勢是雨水、風和清肅交替,風和清肅之氣最終佔據上風。己屬土,土氣主雨化。土運之後,木氣承接,木氣主風化。土生金,金氣主清化。
所謂「其運」是指陰年運勢不足,與五行相克或相生的運勢相同,屬於邪氣的轉化。陽年運勢過盛,運勢只有一種變化,屬於正氣的轉化。這就是邪正二化之理。
2. 求天運來時法(新添)
自大唐麟德元年甲子歲正月一日己酉朔,婁金獨直日先下,積年乃減一算。(自麟德至庚戌,五百二十七年也,明昌元年也。)次以七因之,以十九除之,一名閏數。次以十二乘之,後卻加入閏數、除數,後又加入本月數。此下位,別張之,乃去一年。次出其閏數,又虛去其五行數。
次以上位,進之一位,後三因之。次出下位之數,名去小盡也。後加入月下零日數,看得幾日。次六十除之,不盡,乃百粟之。又以八十七除之,不盡者,乃加入運數,太過加成數,不及加生數,看得幾何。如陽年逢偶數,即加一,陰年逢奇數,即減一,其餘加減,畢其數過,當日下刻中之數也。
白話文:
從唐朝麟德元年(公元664年)正月初一開始計算,每過一年就減去一個單位。(從麟德元年到明昌元年(公元1190年),共計527年。)然後用7乘以這個年數,再用19去除,得到閏數。接著用12乘以這個年數,然後加上閏數和除數,再加當月的日期。把這個結果另寫在一旁,再減去一年。然後減去閏數,再減去五行數。
接著把先前的結果向前移一位,再乘以3。然後減去剛才另寫在旁邊的數,這稱為去除小數。然後加上該月下旬的日期,看看得到幾日。再用60去除,如果除不盡,就用100來計算。再用87去除,如果除不盡,就根據結果加上運數:超出範圍則加上成數,不足範圍則加上生數,看看結果是多少。如果陽年遇到偶數,就加1;如果陰年遇到奇數,就減1;其他情況加減計算,最終結果就是當天午時時刻的數。
3. 求五運交司日法
凡五運,皆主一年。太過來早,不及乘之,不及來晚,太過從之。運來之日,在司天交司日前後各十三日,或同交司日齊。大至者,每歲冬至天正之日也。冬至後一月,即醜正大寒之日,是天交司之日也,鬥建醜正。陽年交司日前十三日至,陰年交司日後十三日至。年支運干相符,合德而平氣也。
既非有餘,又非不及,日平氣也。即土運取己丑、己未,金運取乙酉,水運取辛亥,木運取丁卯,火運取癸巳。此皆陰年不及運,反作平氣運也。又於太過年,當有餘而天刑之,反作平氣,不得其盛也。火運天刑有二,即戊辰、戊戌,上見太陽,寒水司天克之,不盛也,故做平氣運。
金運天刑有四,即庚子、庚午、庚寅、庚申,即君相二火司天,故上見二火,中見金運。司天刑之,不得有餘,故作平氣也,皆同天至交司日也。太過曰先天,不及曰後天,平氣曰齊天。齊天者,即同至於大寒交司日也。
白話文:
求五運交司日法
一年由五運主宰。運氣到得太早,就趕不上它;到得太晚,就過度依附它。運氣開始的那一天,在司天交替的日前後各十三天之內,或者就正好是交替日。一年之中最重要的日子,就是每年的冬至。冬至後一個月,也就是丑正(農曆十一月)大寒那天,是天運交替的日子,斗宿指向丑正。陽年在交替日的前十三天開始,陰年在交替日後的十三天開始。年支和運干相符,則氣運平衡和諧。
既不過度,也不不足,則氣運平和。例如:土運取己丑、己未;金運取乙酉;水運取辛亥;木運取丁卯;火運取癸巳。這些都是陰年運氣不足,反而形成平和氣運的例子。此外,在運氣過度的年份,雖然應該有餘盛,卻受到天刑克制,反而形成平和氣運,無法達到極盛。火運的天刑有戊辰、戊戌兩日,因為這兩天太陽當空,寒水司天克制它,所以火運不盛,形成平和氣運。
金運的天刑有庚子、庚午、庚寅、庚申四日,因為這四天君火(丙火)和相火(丁火)司天,所以上面有二火,中間是金運,司天之火克制金運,無法過盛,所以形成平和氣運。這些都與天運交替日相同。運氣過度稱為先天,運氣不足稱為後天,運氣平和稱為齊天。齊天,就是指與大寒交替日相同的那一天。
4. 求五運交司日時法(新添)
置大唐麟德元年甲子歲正月一日己酉朔,至今明昌四年癸丑歲,積得五百三十年。以減一算,乘歲周,分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三十六秒。乘之,得九億三千二百一十三萬八千六百四十四分。除交司日,差一十四萬六千一百單九。以天紀六十去外,有五十九日,二千五百四十三分一秒,命己酉,大餘得戊申日,大寒及分,得大寒前後或大寒日交也。
白話文:
從唐朝麟德元年甲子年正月初一日己酉朔日算起,到明昌四年癸丑年,總共積累五百三十年。減去一年,再乘以一年的天數(三百六十五天),並換算成度分秒(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三十六秒),計算結果是九億三千二百一十三萬八千六百四十四分。除以交接司的日數後,相差十四萬六千一百單九。用六十天干地支的循環(天紀六十)去除,餘下五十九天,二千五百四十三分一秒,因此推算出是戊申日,這與大寒節氣的時間相符,所以交接司的日子應是大寒前後或大寒日當天。
5. 求二之運
置大寒交司日,大餘五十九日,加運策七十三日。
白話文:
選擇在「大寒」節氣交接之日開始,持續五十九天,再額外增加七十三天的運作時間。
6. 求次之運
置二之運,累加運策,滿六十,去之不用,命己酉,見交運日辰乃分。
白話文:
求次運法:
先排出六十甲子納音的運程,累加運程數,滿六十就捨去不用,等到命宮的己酉年,再根據交運的日期和時辰來決定。
7. 求法斂加時
置逐運下,小余分六,因之五百,分為一辰六十分,為一刻,命子正。算外得時刻也,巳正四刻也。
假令大寒,小余二千五百四十三分。退一位,作二百五十四分。以六乘之,得一千五百二十四分。一千分得五辰,於五百分上更除了二百五十,乃半辰也。有半辰者為正,無半辰者為初。外有二百五十分,更有二十五分,計有二百七十五分。六十分為一刻,又除了二百四十分,為四刻。外有三十五分,棄之。從子起,五辰在巳,有半辰,巳正四刻也。
白話文:
求法斂加時
計算方法如下:先將剩餘的分鐘數(小余)除以六,再將結果乘以五百,得到以辰為單位的時間。一辰等於六十分(一刻),子時為起始時間。 計算結果顯示,子時為起始時間,巳時四刻為最終時間。
假設大寒時節,剩餘分鐘數為二千五百四十三分。將其退一位(除以十),變成二百五十四分。再將此數乘以六,得到一千五百二十四分。一千分等於五辰,從五百分中再減去二百五十分,等於半辰。若有半辰則為正,無半辰則為初。此外還有二百五十分,加上剩餘的二十五分,共計二百七十五分。六十分為一刻,再減去二百四十分,等於四刻。剩餘三十五分則捨去不計。從子時開始計算,五辰落在巳時,又帶半辰,所以最終時間為巳時四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