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

卷第五 (6)

1所在傍通

)歲少陽所至,其脈大而浮,(浮,高也。大謂稍大於諸位脈也。)熱之性也,火之象也。大浮甚則病,浮而不大亦病,大而不浮亦病,不當其位亦病,位不能浮大亦病。歲陽明所至,其脈短而澀,(往來不利,是謂澀,往來不遠,是謂短。)燥之性也。短甚則病,澀甚則病,不短不澀亦病,不當其位亦病,位不能短澀亦病。

歲太陽所至,其脈沉,(沉,下也。)按之乃得,(下於諸位脈。)寒之性也,水之象也。沉甚則病,不沉亦病,不當其位亦病,位不能沉也病。

凡此天和六脈,所至之狀,咸有歸旨,天之道也。然厥陰風木主肝,故其脈弦,少陰君火主心,故其脈鉤,太陰濕土主脾,故其脈大而長,少陽相火主心包絡,故其脈大而浮,陽明燥金主肺,故其脈短而澀,太陽寒水主腎,故其脈沉。經云太陰所至其脈沉,太陽所至其脈大而長者,誤也。

非謂古聖之誤,乃傳寫者互書之過也,乃校正補註亦不明斯之道矣。不詳土火而長遠,水性下流,其義昭矣。或曰:太陽旺五月六月,其脈洪大而長,以謂此太陽之脈如此也。此乃地之六脈也,是以歲中六位脈氣盛衰而言太少,以為三陰三陽,非謂天和六脈,應標本之陰陽也。

察陰陽所在而調之,以平為期。正者正治,反者反治。陰病陽不病,陽病陰不病,是為正病,則正治之謂也,以寒治熱,以熱治寒。陽位已見陽脈,陽位又見陰脈,是謂反病,則反治之謂爾,以寒治寒,以熱治熱,故曰反者反治。論言人迎與寸口相應,若引繩,大小齊等,命曰平脈者,寸口主中,人迎主外,兩者相應,俱往俱來,若引繩,大小齊平,如拽繩平齊,曰平脈。春夏則人迎微大,秋冬則寸口微大,名曰平脈。

司天不應脈,北政少陰在泉,則寸口不應,(卯酉二年,兩手寸口不應。)厥陰在泉,則右寸不應,(寅申二年,君火在右。)太陰在泉,則左寸不應,(君火在左。)少陰在泉者,(丙子、庚戌、壬子、戊午年。)兩手寸口不應,司天者,尺不應。(厥陰司天,右尺不應,太陰司天,左尺不應。

)南政少陰司天,(甲子、甲午。)則寸口不應,(面南行令,君火在上,兩手寸口不應。)厥陰司天,(己巳、己亥。)則右寸口不應,太陰司天,(己未、己丑、壬未三年。)則左寸不應,(君火在左。)在泉者,尺不應也。(少陰在泉,二尺不應,厥陰在泉,右尺不應,太陰在泉,左尺不應,皆君火在近,位不應也。)諸不應者,反診則見矣。

(不應為脈沉下者,仰手而沉,覆手則沉為浮也,細為大也。反診者,翻手合手診之,大為少,小為大。)

經曰:天地之氣,勝復之作,不形於證候。診脈法曰:天地之變,無以脈診,此之謂也。又曰:隨其氣之所在,期於左右,從其氣則和,逢其氣則病。迭移其位者病,失守其位者危,寸尺交反者死,陰陽交者死。謂陰陽交者,謂歲當陽在左而交於右,謂歲當陰在右而交於左,若交者死。

白話文

所在傍通

少陽之年,脈象呈現大而浮的特徵(「浮」指脈位偏高,「大」指脈形略大於其他部位的脈象),這是熱性的表現,也是火的象徵。若脈象過於浮大則為病態,僅浮而不大或僅大而不浮也是病態,脈位不當或無法呈現浮大同樣屬於異常。

陽明之年,脈象短而澀(「澀」指往來不流利,「短」指脈動範圍短促),反映燥的特性。過短或過澀皆為病態,既不短也不澀、脈位不當或無法呈現短澀,均屬異常。

太陽之年,脈象沈(「沈」指脈位深伏),需重按才能觸及(比其他部位脈象更深),這是寒性與水的象徵。脈過沈或不沈、脈位不當或無法沈伏,皆為病態。

上述六種天和之脈的表現,各有其對應的規律,符合自然之道。具體而言:

  • 厥陰風木主肝,脈象弦;
  • 少陰君火主心,脈象鉤;
  • 太陰濕土主脾,脈象大而長;
  • 少陽相火主心包絡,脈象大而浮;
  • 陽明燥金主肺,脈象短而澀;
  • 太陽寒水主腎,脈象沈。

經典中誤載「太陰脈沈、太陽脈大而長」,實非古聖之錯,而是傳抄混淆所致,後世註解亦未明此理。須知土火之性主長遠,水性趨下,其理甚明。另有說法稱太陽旺於五六月時脈洪大而長,此為地之六脈,是依一年六氣盛衰分三陰三陽,非指天和六脈對應的標本陰陽。

調治之道在於察明陰陽所在,以平衡為準則:正病(如陰病陽不病)用正治(寒病熱治、熱病寒治);反病(如陽位見陰脈)用反治(寒病寒治、熱病熱治)。人迎脈與寸口脈應如拉繩般均衡,春夏人迎稍大、秋冬寸口稍大,方為平脈。

司天與在泉之年脈象有特殊不應現象:

  • 北政之年:少陰在泉則寸口不應(如卯酉年),厥陰在泉則右寸不應(如寅申年),太陰在泉則左寸不應。
  • 南政之年:少陰司天則寸口不應(如甲子、甲午年),厥陰司天則右寸不應(如己巳、己亥年),太陰司天則左寸不應(如己未、己醜年)。在泉時尺脈不應,反診(翻手診脈)可察知異常。

天地之氣的勝復變化未必顯現於症狀,脈診亦難以完全捕捉。順應氣位則和諧,逆之則病;氣位錯亂者病,失守者危,寸尺脈交反或陰陽交錯者死(如陽本在左卻交右,陰本在右卻交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