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完素

《素問要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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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卷第三

2. 六氣變用篇第三(舊經)

凡初之氣,自年前十二月大寒中氣日交當年初之氣分,主六十日,餘八十七刻半,至春分前六十日而有奇。自鬥建醜正至卯之中,木之位,風之分也。天度至此,風氣乃行,天地神明號令之始也,天之使也,天氣加臨。(前有四六天交時刻法,具載前也。)

子午歲,太陽(寒水,為初。)居之,為寒,凜冽霜雪水冰也。初之氣者,氣乃遷,暑將去,寒乃始,蟄蟲復藏,水乃冰,霜復降,風乃烈,陽氣鬱,民乃周密,關節禁固,腰脽痛。炎暑將起,中外瘡瘍。

丑未歲,厥陰居之,為大風發榮而毛氣降。初之氣,地氣遷,寒乃去,春氣正,風乃來生,和氣布化,萬物以榮,謂之舒氣,風濕相搏,雨乃復,民病血溢,筋絡拘強,關節不利,身重筋痿。

寅申歲,少陰居之,為熱風傷人,時氣流行。初之氣,地氣遷,風勝乃搖,寒乃太溫,草木早榮,寒來不殺,溫病乃起,其病氣拂於上,血溢目赤,咳逆頭痛,血崩脅痛,膚腠中瘡。

卯酉歲,太陰居之,為風雨凝寒不散。初之氣,地氣遷,陰始凝,氣始肅,水乃冰,寒雨化,其病中熱,面目浮腫,鼽衄,嚏,欠,嘔,小便黃赤,甚則淋。

辰戌歲,少陽居之,為溫,為疫。初之氣,地氣遷,火乃溫,草乃早榮,民病乃癘,暑乃作,身熱,頭痛,嘔吐,肌腠瘡瘍赤斑也。

巳亥歲,陽明居之,為清風霧露朦昧。初之氣,氣始煞,寒方至,民病寒風,時發咳嗽,左右脅下痛。

凡二之氣,自春分中氣日交入二之氣分,終於六十日,餘八十七刻半,至小滿前六十日而有奇。自鬥建卯正至巳之中,二之氣,君火之位,謂之少陰,熱之分也。天度至此,暗淑火行,君火,熱之分,不行炎暑,君位德也。

子午歲,厥陰居之,為風濕雨,化羽蟲。二之氣,陽氣布,風乃行,春氣以矣,萬物應榮,寒風清,民乃和,其病目瞑,赤氣鬱於上而熱。

丑未歲,少陰居之,為天正舒榮,以其得位,君令宣行故也。二之氣,火正物榮,水化氣乃和,其病溫癘火行,遠近咸若,濕蒸相搏,雨乃時降,應順天常,□時候,謂之時雨也。

寅申之歲,太陰居之,為時雨。二之氣,及郁入陰,入陰分故也。白埃四起,云趨雨府,風不勝濕,雨零,民乃康,其病熱鬱於上,咳逆嘔吐,瘡發於中,胸嗌不利,頭痛體熱昏憒,膿瘡。

卯酉歲,少陽居之,為潛逆,火熱時行,疫癘乃生。二之氣,陽乃布,民乃舒,木乃生榮,癘疾大至,民善暴死,君居臣位,臣居君位(君居臣位,壬午,臣居君位,甲子)。故爾。

辰戌之歲,陽明居之,為溫涼不時。二之氣,大涼乃至,民乃慘,草乃遇寒,火氣遂折,民病郁,中滿,寒乃始,自涼而又之於寒,故寒氣始於來近人也。

巳亥歲,太陽居之,為寒雨,間熱。二之氣,寒不去,華霜雪,水冰,殺氣施化,霜乃降,名草上焦,寒雨數至,陽復藏,民病熱於中。

凡三之氣,自小滿中氣日交入三之氣分,終於六十日,餘八十七刻半,至大暑前六十日而有奇。自鬥建巳正至未之中,三之氣分,相火之位也,夏至前後各三十日也,少陽之分也。天度之此,炎熱大行。

子午歲,少陰居之,為大暑,亢,民病熱。三之氣,天政布,火大行,應物蕃鮮,寒氣時,民病氣厥心痛,寒熱更作,咳喘目赤。

丑未歲,太陰居之,為雲雨雹。三之氣,天政布,濕氣降,地氣勝,雨乃時降,寒乃隨之,感於寒濕,則民病身重胕腫,胸滿。

寅申歲,少陽居之,為暴熱至,草萎槁干,炎光,濕化晚布。三之氣,天正布,暑氣至,少陽臨上,雨乃涯,民病熱中,耳聾,瞑,血溢膿瘡,咳,嘔,鼽衄,嚏,目赤,暴死。

卯酉歲,陽明居之,為涼氣向發。三之氣,天政布,燥氣行,熱交合,燥極而澤,民病寒熱而瘧也。

辰戌歲,太陽居之,為寒氣間至,熱爭冰雹。三之氣,天政布,寒氣行,雨乃降,民病乃寒,反熱中,癰疽,注下,心熱瞀悶,不治者死,當寒反熱是也。反天常,熱起於心,神之危極,不急扶救,神乃消亡,故治則生,不治則死。

巳亥歲,厥陰居之,為風熱大行,雨化羽蟲。三之氣,天政布,風乃時舉,民病泣出,耳鳴,掉眩。

凡四之氣,自大暑中氣日交入四之氣分,終於六十日,餘八十七刻半,至秋分前六十日而有奇。自鬥建未正至酉之中,土氣治之,雨之分也。天度至此,雲雨大行,濕熱蒸乃作。

子午歲,太陰居之,為大雨霪。四之氣,溽暑至,火行,寒熱至,民病寒熱,嗌乾,黃疸,鼽衄,飲發中滿。

丑未歲,少陽居之,為炎熱怫勝,雲雨冰雹。四之氣,畏火臨,溽暑蒸化,地氣騰,天氣痞隔,寒風晚暮,蒸熱相搏,草木凝煙,濕化不流,則白露陰布以秋令,萬物得之以成,民病腠理熱,血間溢,瘧,心腹滿,胞脹,甚則胕腫。

寅申歲,陽明居之,為清雨霧露。四之氣,涼乃至,炎暑間化,白露降,民和,卒其病,腹滿,浮腫。

卯酉歲,太陽居之,為寒雨害物。四之氣,雨降,民病暴作,振慄譫妄,少氣,嗌乾引飲,反厥心痛,癰腫瘡瘍,而忽寒疾,骨痿,血便。

辰戌歲,厥陰居之,為暴風雨摧拉,而生裸蟲。四之氣,風濕交爭,風化為雨,物之乃長乃化乃成,民病大熱少氣,肌肉痿,注下赤白。

巳亥歲,少陰居之,為寒熱氣反,山澤浮雲,暴溽蒸。四之氣,溽暑濕薄爭於左之上,民病黃疸,而為胕腫。

凡五之氣,自秋分中氣日交入五之氣分,終於六十日,餘八十七刻半,至小雪前六十日而有奇。自鬥建酉正至亥之中,五之氣分,金氣治之,燥之分也,之此萬物窮燥。

子午歲,少陽居之,為濕為清使政,萬物乃榮。五之氣,畏火臨,暑乃至,陽乃化,萬物乃長乃榮,民乃康,其病溫。

丑未歲,陽明居之,為大涼燥疾。五之氣,慘令以行,寒露下,霜乃早降,草木黃落,寒氣及體,君子周密,民病膚腠。

寅申歲,太陽居之,為早寒。五之氣,陽乃去,寒乃來乘,氣門乃閉,剛木凋,民避邪氣,君子周密。

卯酉歲,厥陰居之,為涼風大行,雨生介蟲。五之氣,春令乃行,草乃生榮,民氣和。

辰戌歲,少陰居之,為秋,濕病時行。五之氣,陽復化,草乃長乃化乃成,舒,大火臨御,故萬物舒榮。

巳亥歲,太陰居之,為時雨沉陰。五之氣,燥濕更勝,沉陰乃布,寒氣及體,風雨時行。

凡六終之氣,自小雪中氣日交入六之氣分,終於六十日,餘八十七刻半,至大寒前六十日而有奇。自鬥建亥正至醜之中,終盡天之氣,水氣治之,寒之分也。天度至此,寒氣大行。

子午歲,陽明居之,為燥寒行。終之氣,燥令行,餘火內格,病腫於上,咳喘,甚則血溢。寒氣數舉,則霧露雨,瞀翳,病生及腠內,舍於脅下,連少腹,而作寒中,地博易也,氣勝則可長也。

丑未歲,太陽居之,為大凝冽。終之氣,大寒舉,濕大化,霜乃積,陰乃凝,冰堅,陽光不治,感於寒,則關節禁固,腰脽痛,寒濕持於氣交,而為病也。

寅申歲,厥陰居之,為寒風飄揚,而生鱗蟲。終之氣,地氣之正,風乃至,萬物反生,朦霧,其病關閉不藏而咳逆。

卯酉歲,少陰居之,則蟄蟲出見,流水不冰。終之氣,陽氣布,候反溫,蟄蟲來見,流水不冰,民乃康平,其病溫,君火之化也。

辰戌歲,太陰居之,為凝寒寄地,濕也。終之氣,濕令行,陰凝太虛,埃昏瞑,野昧,民乃慘淒,寒風以至,反者孕死。

巳亥歲,少陽居之,為寒溫,蟄蟲不藏,流水不冰。終之氣,畏火司政,陽乃大化,蟄蟲出見,流水不冰,地氣大發,草乃生,人乃舒,其病濕厲。

凡此上文,每一主位之內,有主客氣耳。是以此為其法也,始於子年,終於亥年。每一歲之中,常以六位矣,氣在其下,地應陰,靜而位永定不易,歲歲皆然。天之氣,動而不息,居無常之位,隨其歲氣交移,則司天為三之氣,地為終之氣。左右之間氣也,地之左間為初之氣,右間為五之氣,天之左間為終氣,右間為二之氣,所謂客氣也。客行則在主之上,主在客之下。

上下相召,寒暑相臨,陰陽相錯,而變由生也。

凡此之言人,是以犯其天綱,微微而有異也。先立天地盈虛,以明歲運之太少,及更以別其盛衰,推六步之臨御,適其分野,得而推之,察其得遇,可以其用也。

(新添)夫天之六氣陰陽者,動而不息,以輪流而於六矣。主位之上,常以當歲之氣,便為司天,而為三氣相火之客也,後三氣,便為在泉之氣之客也。其司天氣者,有南北二政也。甲己土運,乃南政司天,土獨尊,其餘金水火木,皆北政。南政者,順天而轉,定左右間氣也。

假令甲子年,南政司天,子午乃少陰,君火之上,為司天也。中太宮,土運。下進三位,卯位,甲與己合,乃己卯司地也。司天氣者,兩相近者,為間氣也。子為司天,少陰君火也,亥乃厥陰風木也,為右間氣,醜,太陰濕土,為左間氣也,卯,陽明燥金,為司地,寅,少陽相火,為左間氣,辰,太陽寒水,為右間氣也。

一年移一位,以至六居而還會矣。然上下相臨,陰陽相錯,而變由生也。氣相得則和,不相得則病,主勝客則客病,而為逆也,客勝主則主病,而為順也。主客之勝,而無復也,所為三陰三陽自有盛衰之理也。寅申巳亥為一陰一陽,子午卯酉為二陰二陽,辰戌丑未為三陰三陽,以義推之,而知盛衰之變異也。

歌曰:歲辰之氣是司天,(歲謂年也,辰為支也,則知子午歲少陰君火司天之理也,則知子午之左進一位至丑年,每年到,便為司天氣也。)左進三辰為在泉。(進三辰,至卯酉,陽明在泉之類也。)天皆南面言左右,(司天位在南,而北面言其左右之間氣也。)北地左右面南言。

(司地位在北,而南面言其左右之間氣也。)司天便為三氣客,(司天者,上也,南北二政皆司天,為之氣,便是三之氣,客也。)地為終氣必應然。(司地者,一名在泉,所謂下也,乃為終之氣,客也。)地左間居終之氣,(司地左間為終之氣,客也,司地右間為四氣,客也,司天居三氣,客也。)欲知地氣自排連。

(四氣司天,右間居二氣,司地終氣同,而別推之也。)

司天六元真氣者,每一歲前三氣在天,後三氣在地也。其六氣,二氣在天地之間,餘四氣在間氣也。司天之氣者,主歲半之前,三氣也,其在泉者,主歲半之後,也三。謂司天正主三之氣分也,乃是至後。合三十日,餘四十三刻七十五分也。餘四間氣者,為天地陰陽所行之道路,而各主六十日,餘八十七刻半也。

然總之六步,則為三百六十五日一十五刻,乃成一歲耳。

夫五運者,每一歲通主一期,而五為為一周也。以隨乎一運主一歲,而太少相次也。然一歲之中,亦有五運,而合主一歲也。凡此五運,元於之主所,以木火土金水而相襲治之也。常以木為初運,各隨年前交初氣之日,時刻皆同。次木生火為二之運,次春分後十三日交。次火生土為三之運,次小滿日後二十五日交。

次土生金為四之運,次大暑後三十七日交。次金生水為五之運,次秋分後四十九日交。終而復始也。凡一運,七十三日五刻,總之為一期。(此乃五運主客者。前各有運策加臨,易見也。)或云歲中五運,各有主客,當以主客也。以年干前二干為初運之客,而以(因。)五運上下加臨,(其年干前二干為客運者,具載《玉冊》內。

按:六元正紀大論曰:天運便為初運也。)而為燥者,誤也。然司天者在其上,司地者在其下,歲運者在其中。常以般運天地之氣,而為升降。又,六步主客之氣者,客氣在上,主氣在下,歲中天運在其中,而般運上下主客之氣,而升降也。凡此皆是三才之道也,乃自然之理,造化物之由也。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矣,安得有主客之氣,反無以般之耶,宜為謬矣。運有太少者,但同歲運之太少,上下太少相因可知。謬以陽年先起太角,陰年先起少角者,非也。(前太少角圖,載法在前,與經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