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漢醫學》~ 別論 (8)
別論 (8)
1. 桂枝加芍藥湯及桂枝加芍藥大黃湯之注釋
【註】
本為太陽病,則宜汗解,醫反誤下之,因而腹部膨滿,至於時時腹痛者,屬於太陰病,為桂枝加芍藥湯所主治也。然不惟腹滿,更於腹內充實有毒而疼痛者,則以桂枝加大黃湯主治也。所謂太陰病者,即如前所述之嘔吐、下利、腹痛等證。屬者,附從之謂。蓋本條之病證,雖因誤治,變為太陰病,然有終未全變之意也。
桂枝加芍藥湯方
2. 桂枝加芍藥湯及桂枝加芍藥大黃湯之腹證
桂枝加芍藥湯證,如東洞翁云:「腹滿時痛者,即拘急而痛也。故獨以芍藥為主,蓋因腹直肌之攣急過甚,有自覺的疼痛,且腹壁膨滿者,則以芍藥為主藥之此方治之也。」
桂枝加芍藥大黃湯證雖與前者無大差異,然其所以大實痛者,不僅腹直肌之攣急而已,並為腸內有病毒,則以桂枝加芍藥湯治腹直肌之攣痛,以大黃驅除腸內之病毒也。故於診腹上桂枝加芍藥湯證,則恰如按鼓皮,僅腹肌攣急膨滿,而腹內空虛也。而桂枝加芍藥大黃湯證者,則並其腹內亦觸知多少之抵抗,以指壓之而訴疼痛也。
此二方證如前述,可謂漸漸移行於太陰病,而云本太陽病,則脈浮、頭項強痛、惡寒等證尚依然存在,此不可忘也。是以東洞翁對前者謂桂枝證,而以治腹拘攣劇者為定義,後者為桂枝加芍藥湯證,而以治有停滯者也。
《方輿輗》曰
桂枝加芍藥湯
此乃其人宿有癥瘕、痼癖,兼以痢疾而引起固有之毒,因之腹痛者主用之劑也。假令因宿食而腹痛,吐瀉以後尚腹痛不止者,此由有固有之毒。蓋桂枝加芍藥湯者,用於痢毒不甚強,只痛甚,或痢毒既解而痛不止之類,皆因其有固有之毒也。有固有之毒之人,其腹拘攣,或有塊者,又毒劇痛不止者,桂枝加芍藥大黃湯主之。
桂枝加芍藥大黃湯
既粗辨於前。曾有一人病痢,用桂枝加芍藥大黃湯。其人於左橫骨上約二寸處疼痛不堪,始終以手按之。用此方痢止,痛亦治,是痢毒也。
此方痢疾初起,有表證腹痛,而裡急後重不甚者用之。此表證比葛根湯等為輕。又有痢疾初起,則用桂枝湯等,而腹痛少強者用此方,亦有用於痢中之調理者,其痛劇時先用之以和痛而制之也。
《麻疹一哈》曰:「予嘗治一婦人,發熱僅二三日,疹子已出,復驟隱。診之腹滿拘攣甚,臍邊有結塊,自言經信不利。因作桂枝加芍藥湯使飲之,又雜以浮石丸(方中有芒硝)使服。其夜發熱甚,疹子從汗出,經信利而諸證自安。」
一人年二十有五,發熱如燃而無汗,經四五日,疹子不出,腹滿拘痛,二便不利,時或腰甚痛。因作桂枝加芍藥大黃湯使飲之,微利二三行,拘痛漸安,兼用紫丸下之,下水五六行,其夜熟眠,發汗如洗,疹子隨汗出,疹子收,全復舊。
東洞、南涯二翁與其門人,及其同派之醫,以此二方加用附子或朮、附治梅毒性風濕病、腳氣等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