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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漢醫學》~ 別論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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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論 (171)

1. 抵當湯之腹證

仲景謂本方之腹證為小腹硬滿或小腹硬,然視觸診上,與大黃牡丹皮湯之小腹腫痞多不能區別,宜參照脈證、外證而決之。

白話文:

仲景說本方的腹證是小腹硬滿或小腹硬,然而在視診與觸診上,與大黃牡丹皮湯的小腹腫脹、痞滿,很難區分,應該參照脈證、外證來加以判斷。

《金匱要略》本方小注曰:「亦治男子膀胱滿急而有瘀血者。」

《瘟疫論》曰:「按傷寒太陽病不解,從經傳府,熱結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者愈。血結不行者,宜抵當湯。」

白話文:

《瘟疫論》中提到:按照傷寒的角度,太陽病不解,病情由經脈、傳入陽氣盛處,熱邪鬱結於膀胱,人會像發狂一般,血從下面排出就可以好轉。如果血凝結而無法排出,應該用抵當湯。

求真按:「是以桃核承氣湯無效者,宜抵當湯也。」

然抵當湯為行瘀逐蓄之最者,前後二便不分,亦可取用。然蓄血之結甚者,非桃仁之力所可及,宜抵當湯。蓋非大毒猛厲之劑,則不足以抵當之,故名。

白話文:

不過抵當湯是治療瘀血聚集的最佳方劑,前後二便不通暢,也可以使用。但是瘀血結塊嚴重的,不是桃仁的力量可以達到的,應該用抵當湯。因為不是非常毒猛烈的藥劑,就不足以抵擋它,所以得名。

東洞翁本方定義曰:「治瘀血者(凡有瘀血者,二焉。少腹硬滿,小便快利者,一也。腹不滿,其人言我滿者,二也。急則以湯,緩則以丸)。」

白話文:

東洞翁在《本方定義》中說:「凡是有瘀血的人,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少腹硬滿,小便快利的人;另一種是腹部不滿,但本人卻說自己腹部滿的人。如果是急症,就用湯劑;如果是緩症,就用丸劑。」

求真按:「若不改作治最陳久之瘀血者,則難為定義。又腹不滿,其人言我滿者,為瘀血之一般徵侯,非特此方為然也。」

白話文:

求真按:如果不去治療最陳舊的瘀血,那麼就難以定義瘀血。另外,腹不滿,但是其人卻說自己滿了,這是瘀血的一般徵候,不僅僅是此方的徵候。

《方機》本方主治項中曰:「小腹硬滿,小便自利,發狂者。喜忘,大便硬,反易通,色黑者。脈浮數,善饑,大便不通者。經水不利者。」

白話文:

《方機》中記載的本方主治的症狀項包括:

  1. 小腹硬滿,小便自主通暢,發狂。

  2. 容易健忘,大便堅硬,反覆地通暢,大便顏色發黑。

  3. 脈搏浮數,容易飢餓,大便不通暢。

  4. 月經不調。

《漫游雜記》曰:「一婦人,三十餘歲,月事即斷,年年肥大,腰帶數圍,每月必發大頭痛一二次,藥食皆吐,不能下咽。余診之,腹脈堅實,心下硬塞,推之難以徹底,與抵當丸、濕漆丸數百帖,血亦不來,乃以瓜蒂末一錢,大吐一日。翌日,按心下硬塞減半,又作抵當湯與之。

白話文:

《漫遊雜記》中記載:「有一位三十多歲的婦女,月經已經斷絕許多年了,每年都在發胖,腰帶都加了好幾圈,而且每月都會發作一兩次劇烈的頭痛,藥物和食物都吐出來,根本無法吞嚥。我診斷她的病情之後,發現她的腹部脈搏堅實,心口以下的位置堅硬堵塞,我推按的時候根本按不透徹,所以我給她開了抵當丸、濕漆丸等藥方,吃了好幾百劑藥,月經還是沒有來。最後我在藥方中添加了一錢瓜蒂末,讓她服用後吐了一整天。第二天,我再按她的心口以下的位置時,發現硬塞的程度減輕了一半,於是又給她開了抵當湯。」

數日,大便溏瀉,日五六次。十日後再與瓜蒂五分,又與抵當湯如前,肚腹劇痛,代用以丸,日三五分。三十餘日,經水來已如常,頭痛亦除。」

白話文:

幾日後,大便溏瀉,每天五六次。十天後再加瓜蒂五分,又給予抵當湯如前,肚腹劇痛,改用藥丸,每天三五分。三十多天後,經水來潮已如常,頭痛也除去了。

《古方便覽》曰:「一婦人,年三十,患癩病三年,眉毛脫落,鼻梁腫大,一身盡腫,赤斑如云,手足麻痹,月經不通。余乃作抵當丸使飲之,日服三錢,三十日,血下數升,百日痊愈。」

白話文:

《古方便覽》記載:有一名三十歲的婦女,患有癩病三年,眉毛脫落,鼻樑腫大,全身浮腫,皮膚上出現雲朵狀的紅斑,手足麻痹,月經不通。我於是製作了「抵當丸」讓她服用,每天服用三錢,連續服用三十天,婦女月經來潮,且血量十分多,大約有幾升之多。連續服用一百天後,病症痊癒。

《方輿輗》曰:「抵當湯,此方云蓄血與小腹硬滿,若比桃核承氣湯證,則其病沉結,而根深蒂固矣,此時若不以水蛭虻蟲之類,不能破之。以上二方,詳考本論,則可盡其變化。」

白話文:

《方輿輗》說:「抵當湯這個方劑,有積血和下腹堅硬滿脹的症狀。如果與桃核承氣湯證相比,那麼這種疾病的病根深厚,積聚已久。此時如果不使用水蛭、虻蟲之類的藥物,就不能攻破它。以上兩個方劑,詳考本論,就可以盡其變化。」

上證有體虛者,夫體虛之人,雖有瘀血在小腹,亦不可專攻,然不攻則病不去,善哉。陳自明以此方去大黃,加地黃,名通經丸。去加僅一味,即有攻守兼施之妙,豈非孫吳之兵法乎!余嘗以此四味煎水,有療乾血勞者。

白話文:

上證有體虛的患者,體虛的人,即使小腹有瘀血,也不能一味地治療,然而不治療,疾病也不會消失,這樣很好。陳自明根據這個藥方去除了大黃,加入了地黃,取名為通經丸。去掉了加進了一味藥,就有了攻守兼備的妙藥,這不是孫吳的兵法嗎!我曾經用這四種藥材煎水,治好了乾血勞的患者。

《傷寒論述義》曰:「瘀血者,血失常度,瘀留下焦是也(《說文》曰:『瘀血,積血也。』然瘀血之瘀,與瘀熱之瘀,恐同其義)。」

白話文:

《傷寒論述義》上說:「瘀血是指血液運行失去正常狀況,瘀積在下焦下部。(《說文》上說:「瘀血,是指積存的血液。」瘀血的瘀和瘀熱的瘀,恐怕意思相同。)。」

蓋邪熱壅鬱血中,則相搏為瘀,唯其瘀也,血為水之類,故必就下。以結於小腹,其證有結日淺而病勢劇者,有結日深而病勢漫者,治之之法亦隨而別。結日淺,病勢劇者,桃核承氣湯證是也。此蓋因失汗,邪熱內併所致,其結未緊,故熱未斂,而勢殊劇,故以此方逐利之也(膀胱者,猶言下焦也,蓋與胃中有燥屎同例)。結日深而病勢漫者,抵當湯丸證是也。

白話文:

邪熱鬱結在血液中,就會互相搏擊形成瘀血。由於瘀血是屬於水類,所以必定會往下走,積結在小腹。症狀有結塊時間短而病情嚴重的,也有結塊時間長而病情緩慢的,治療方法也因此而不同。結塊時間短、病情嚴重的,桃核承氣湯是適用的。這是因為失汗,邪熱內併所造成的,結塊還不緊,所以熱還沒收斂,而病情特別嚴重,因此用此方來攻逐排泄(膀胱,就好像下焦,和胃裡有燥屎的情況相同)。結塊時間長、病情緩慢的,抵當湯丸是適用的。

大抵亦由於失汗所致,其結既緊,其熱已斂,故勢殆漫,所以專破潰之,但更有輕重之異,是以有湯、丸之分也(六七日,仍有表證者,蓋發汗不徹故耳。仍有表證一句之內,蘊有「其外未解者,不可攻」之義,宜與桃核承氣湯條互看。脈微而沉之微,所謂沉滯不起之狀,而非微弱之微也。

白話文:

失汗大概是引致發燒的原因,熱結得緊,熱力收斂,形成弛緩之狀,所以要集中攻破熱結,只是病情輕重各有不同,所以有湯藥、丸藥的區分。(六、七天後,仍有表證的人,是因為發汗不清澈的緣故。在「仍有表證」這一句話裡,蘊含著「外證未解,不可攻擊」的意思,應該和桃核承氣湯方互相參照。脈微而沉之微,是指沉滯不起的狀態,而不是微弱的微。)

楊士瀛曰:「挾血者,脈來乍澀乍數,閃爍明滅,或沉細隱伏是也,反不結胸之義,未瑩。」…程氏曰:「脈沉者,結胸之脈也。脈沉而不結胸,則邪已深入,可知直結於下焦血分矣」)。

白話文:

楊士瀛說:「挾血者的脈象,時而澀脈時而數脈,忽明忽滅,或沉細隱伏,這是挾血的脈象,與反不結胸的意義相反,這一點尚未清楚。」程氏說:「脈沉的是結胸的脈象。脈沉而不結胸,那麼邪氣已經深入,可知它是直接結於下焦的血分了。」

桃核之血,多結於得病之後;抵當之血,多結於得病之先,然未可一例而論也(張兼善曰:「或云桃核承氣及抵當湯證,俱係下焦畜血,中間雖有輕重,然未知緣何致此耶?此皆發汗未得其宜,或當汗不汗,或汗遲,或脈盛汗微,或覆蓋不周而不汗,其太陽之邪,從而不出,故隨經入府,結於膀胱」)。要之病雖在下,然均是屬實,乃陽明病之類變也。

白話文:

桃核血,多發生於疾病之後; 抵當血,多發生於疾病之前,但不能一概而論。 (張兼善說:有人說,桃核承氣湯的證和抵當湯的證,都是下焦畜血,雖然中間有輕重之分,但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這是因為發汗不當,有的人該發汗時不發汗,有的人發汗遲緩,有的人脈搏旺盛汗液稀少,有的人蓋被不周而不出汗,太陽之邪,從而不出,所以隨著經絡進入腑臟,積結在膀胱中。 總之,雖然疾病在下方,但都是屬於實證,是陽明病的變證。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腹不滿,其人言我滿者。此不特血塊也,而瘀血專在於絡之證也。若驗其證,自能知之。子炳云:『心下痞,按之濡,腹不滿,其人言我滿者,於證則同,於方則異,男子必用三黃丸,婦人則用浮石丸或抵當丸。』誤也。心下痞與瘀血壅滯,豈同證耶?況二方主治所不同,而方用豈可拘泥耶?墮撲折傷,瘀血凝滯,心腹脹滿,二便不通者。或經閉而少腹硬滿,或眼目赤腫,疼痛不能瞻視者。

白話文:

《類聚方廣義》本條說:「腹部空虛,卻說自己感覺很飽。這不只是血塊的問題,而是瘀血沉積在經絡中的表現。如果仔細觀察症狀,就能知道。子炳說:『心下痞悶,按壓時有濡濕感,腹部空虛,卻說自己感覺很飽,在證狀上是相同的,但在治療方法上卻不同,男性必須服用三黃丸,女性則服用浮石丸或抵當丸。』這是錯誤的。心下痞悶和瘀血壅滯,難道是相同的證狀嗎?況且兩種藥方的主治不同,難道在治療時還能墨守陳規嗎?跌傷、撲傷、折傷,瘀血凝滯,心腹脹滿,二便不通。或月經閉止,小腹堅硬脹滿,或眼睛紅腫疼痛,無法視物。

或經水閉滯,腹底有癥,腹皮見青筋者,皆宜此方。若不能煮服者,為丸以溫酒送下亦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