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漢醫學》~ 別論 (135)
別論 (135)
1. 柴胡加芒硝湯之注釋
傷寒十三日不解,胸脅滿而嘔,日晡所發潮熱,已而微利。此本柴胡證,下之而不得利,今反利者,知醫以丸藥下之,非其治也。潮熱者實也,先宜小柴胡湯以解外,後以柴胡加芒硝湯主之。(《傷寒論》)
【註】本條已解說於小柴胡湯條矣,今更補足之。東洞翁曰:「柴胡加芒硝湯,治小柴胡湯證而苦滿難解者。」又曰:「小柴胡湯證有堅塊者主之。」此說有理,故本方因之可活用矣。然《蕉窗雜話》云:「按先生於《傷寒論》柴胡加芒硝湯章云此證日脯所發潮熱。潮熱者,實也,則是證帶陽明胃實證矣,故宜用承氣湯。
然胸脅滿而嘔證未去,故用芒硝加於大柴胡湯中,是即大柴胡、大承氣之合方中去厚朴之方也。」
吉益南涯、淺田宗伯二氏亦主張同說,非不有理。然肯定大柴胡加芒硝湯,非否定柴胡加芒硝湯也,二方俱宜隨證而活用之為是。
柴胡加芒硝湯方
小柴胡湯之方中加芒硝7克。
煎法用法同小柴胡湯。
白話文:
如果傷寒過了十三天還沒好,出現胸部和兩側肋骨脹滿、想吐、在傍晚時分發作像潮水一樣的發熱,之後又稍微拉肚子。這原本是屬於柴胡湯證,不應該用瀉下的藥物來治療,但現在反而拉肚子了,這表示醫生用了丸劑來瀉下,這是不對的治療方式。傍晚發作的潮熱是屬於實證,應該先用小柴胡湯來解除外邪,之後再用柴胡加芒硝湯來治療。(這是《傷寒論》的原文)
【解釋】這個條文在解釋小柴胡湯時已經說過了,現在再補充說明。東洞翁說:「柴胡加芒硝湯,是用來治療屬於小柴胡湯證但腹部脹滿難以解除的情況。」他又說:「小柴胡湯證如果出現腹部有硬塊,就應該用此方。」這種說法是有道理的,因此這個方子可以靈活運用。《蕉窗雜話》則說:「根據先生在《傷寒論》中提到柴胡加芒硝湯的章節,這個症狀是傍晚發作潮熱。潮熱是屬於實證,表示這個症狀帶有陽明胃的實證,因此應該用承氣湯。」
但因為胸部和兩側肋骨脹滿、想吐的症狀還沒消除,所以應該把芒硝加到大柴胡湯中,也就是類似大柴胡湯、大承氣湯的合方,但把厚朴去除。
吉益南涯和淺田宗伯兩位也主張相同的說法,這並非沒有道理。然而,肯定大柴胡加芒硝湯,並不代表否定柴胡加芒硝湯,這兩個方子都應該根據具體情況靈活運用才是正確的。
柴胡加芒硝湯的組成
在小柴胡湯的基礎上加入芒硝7克。
煎藥和服用的方法與小柴胡湯相同。
2. 柴胡去半夏加瓜蔞湯之注釋
柴胡去半夏加瓜蔞湯,治瘧病發渴者,亦治勞瘧。(《金匱要略》)
【註】
治瘧病發渴者,即治瘧疾有渴證者之意。但此渴證,是虛熱所致,非實熱使然,故不加石膏而加瓜蔞根。去半夏者,因體液已枯竭,非有水毒也。又治勞瘧者,乃治疲勞困憊之義。仲景就本方之應用,不言及瘧疾以外者,是仲景將托此病而述其用途,非本病之外,不可用之之意也。
故宜用小柴胡湯之病證而無半夏證,有瓜蔞根證者,或加有疲勞困憊之狀者,特不限於瘧疾焉。凡一切病證而宜與此方者,即用之為佳。
東洞翁本方定義曰:「治小柴胡湯證渴而不嘔者。」
又尾臺氏《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此方與小柴胡湯異者,惟渴與嘔耳,宜照小柴胡標準而運用之。」
如上所述,亦不外此意。余以本方加麥門冬、地黃,兼用第二黃解丸,而治肺結核之身體枯瘦,微咳虛熱,手掌足蹠煩熱者屢效。
柴胡去半夏加瓜蔞湯方
小柴胡湯方中去半夏加瓜蔞根5克。煎法用法同前。
柴胡去半夏加瓜蔞湯再加麥門冬地黃方
前方中加麥門冬10克,地黃7克。煎法用法同前。
白話文:
柴胡去半夏加瓜蔞湯,是用來治療瘧疾發作時口渴的,也能治療因為勞累引起的瘧疾。(出自《金匱要略》)
【註解】
治療瘧疾發作口渴,就是指瘧疾患者出現口渴的症狀。但這種口渴是由於虛熱引起的,並非實熱導致,所以不使用石膏,而是使用瓜蔞根。去掉半夏的原因,是因為患者體內津液已經虧耗,並非有水濕停滯。而治療勞瘧,指的是治療因疲勞困頓引起的瘧疾。張仲景在提到這個方的應用時,沒有講到瘧疾以外的病症,這是因為他藉由瘧疾這個病來闡述這個方的用途,並非這個方只能用於瘧疾。
所以,凡是符合小柴胡湯證,但沒有半夏證,反而有瓜蔞根證,或者同時有疲勞困頓狀況的,就不應局限於瘧疾來使用這個方。任何符合這個方證的疾病,都可以使用。
東洞翁對這個方的定義是:「治療小柴胡湯證,口渴但不嘔吐的狀況。」
另外,尾臺氏在《類聚方廣義》中解釋此方時說:「這個方和小柴胡湯的不同,只在於有沒有口渴和嘔吐,使用時應依照小柴胡湯的標準來運用。」
以上所說,都離不開這個意思。我曾經用這個方加上麥門冬、地黃,同時搭配第二黃解丸,治療肺結核導致的身體消瘦、輕微咳嗽、虛熱、手掌腳掌煩熱的病人,多次有效。
柴胡去半夏加瓜蔞湯的藥方
在小柴胡湯的基礎上,去掉半夏,加入瓜蔞根5克。煎煮方法和服用方法與小柴胡湯相同。
柴胡去半夏加瓜蔞湯再加麥門冬地黃的藥方
在原方的基礎上,加入麥門冬10克,地黃7克。煎煮方法和服用方法與之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