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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漢醫學》~ 別論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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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論 (113)

1. 小柴胡湯之注釋

蓋衛氣晝行於陽,與陰不爭,故晝明了也;夜行於陰,與邪相搏,故夜則發熱譫語,至夜只發熱而不譫語者,亦為熱入血室,因有輕重之分,不必拘於譫語也。《經》曰:『無犯胃氣及上二焦,必自愈。』胸膈併胃無邪,勿以譫語為胃實而妄攻之,但熱隨血下時,則自愈矣。

若如結胸狀者,血因邪而結也,當刺期門,以通其結。《活人書》治以柴胡湯,然不若刺期門之效捷也。」

求真按:「說明月經來潮之由來,及晝日明了,至夜發熱譫語之理,雖不免附會,其他則甚佳也。然云小柴胡湯效果,不若刺期門之效捷,是僅知單用柴胡湯之法而不知前舉合用法之故,不可從之。」

錢乙曰:「小柴胡湯中應量加如牛膝、桃仁、丹皮類之血藥。其脈遲身涼者,或少加薑、桂、及酒製大黃少許,則取效尤速,所謂隨其實而瀉之也。若用補不應者,人參亦當去取,尤不可執方以為治也。」

求真按:「小柴胡湯加牛膝、桃仁、牡丹皮之類,不如小柴胡湯合用桂枝茯苓丸之正當。脈遲身涼者,加薑、桂、及酒製大黃,又小柴胡湯中去取人參等說俱誤,不可從之。」

婦人傷寒發熱,經水適來,晝日明了,暮則譫語,如見鬼狀者,此為熱入血室。無犯胃氣及上二焦,必自愈。(《傷寒論》)

【註】

自「婦人傷寒發熱」至「此為熱入血室」云云者,謂婦人當患傷寒而發熱,適遇月經來潮,日中精神雖明了,至日沒時則譫語,且現奇怪之狀態,恰如見妖怪者,此為熱內陷於子宮也。無犯胃氣及上二焦,必自愈者,如下說。

方氏曰:「無,禁止辭。犯胃氣者,言下也。必自愈者,伺其經行之血下,則邪熱得以隨血而俱出,猶如鼻衄之紅汗,故言自愈也。蓋警人勿以妄攻而致變亂之意。」

方氏、程氏、汪氏俱曰:「胃氣及上二焦者,謂汗吐也。」

山田正珍曰:「無犯胃氣者,以似譫語如見鬼狀之承氣證,宜辨之。」

若不施汗、吐,又不以大承氣湯而誤下,一任自然,則熱毒伴經血被排出於體外,故必自然而愈。然此以月經通順為前提,若不然者,當準前條施治。

陽明病,下血,譫語者,此為熱入血室。當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濈然汗出者愈。(《傷寒論》)

【註】

下血,謂子宮出血也。濈然,汗出貌。本條之病證,亦宜準前條之治法。

傷寒五六日,嘔而發熱者,柴胡湯證具,而以他藥下之,柴胡證仍在者,復與柴胡湯。此雖已下之,不為逆,必蒸蒸而振,卻發熱汗出而解。若心下滿而硬痛者,此為結胸也,大陷胸湯主之。但滿而不痛者,此為痞,柴胡不中與之,宜半夏瀉心湯。(《傷寒論》)

【註】

自「傷寒」至「汗出而解」止,謂傷寒經過五六日頃,為病毒轉入於少陽之時期。此時當嘔吐與發熱,以不在小柴胡湯證之外,指此嘔吐發熱發於同時,是以謂柴胡證悉具也。然醫不知此,用下劑誤下後,尚依然有柴胡證(胸脅苦滿證也)者,雖經誤治,未成逆證,故再與柴胡湯時,必瞑眩而治愈也。

白話文:

小柴胡湯之注釋

大概來說,衛氣白天在陽氣運行,與陰氣沒有衝突,所以白天精神清醒;晚上在陰氣運行,與邪氣搏鬥,因此晚上會發熱說胡話。如果晚上只發熱而不說胡話,也是熱邪進入血室的表現,只是輕重程度不同,不必拘泥於一定要說胡話。《傷寒論》說:「不要侵犯胃氣和上焦(心肺),病就會自己好。」如果胸膈和胃沒有邪氣,就不要因為說胡話而認為是胃實熱而亂攻,只要等熱邪隨著經血排出,病自然就會好。

如果出現像結胸的症狀,那是因為血和邪氣結在一起,應該刺期門穴,讓氣血流通。有人用柴胡湯治療,但不如刺期門穴效果快。

求真認為,關於月經來潮的原因,以及白天清醒,晚上發熱說胡話的道理,雖然有些牽強附會,但其他方面都很好。不過,他說小柴胡湯的效果不如刺期門穴快,這是只知道單用柴胡湯的方法,不知道前面提到可以合併使用的方法,這種說法不可取。

錢乙認為,小柴胡湯應該適量加入牛膝、桃仁、丹皮等活血藥。如果脈象遲緩、身體發涼,可以稍微加入薑、桂,以及用酒製過的大黃少量,這樣效果會更快,這就是所謂的「根據實際情況來瀉」。如果用補藥沒有效果,人參也應該考慮是否需要去除,不能死守著方子來治病。

求真認為,小柴胡湯加牛膝、桃仁、牡丹皮等藥,不如小柴胡湯和桂枝茯苓丸一起使用來得正確。脈遲身涼時,加薑、桂和酒製大黃,以及小柴胡湯中去除人參的說法都是錯誤的,不可取。

婦人傷寒發熱,月經剛好來,白天精神清醒,晚上就開始說胡話,好像看到鬼一樣,這是熱邪進入血室的表現。不要侵犯胃氣和上焦,病就會自己好。(《傷寒論》)

【註釋】

從「婦人傷寒發熱」到「這是熱邪進入血室」這段話,是指婦女患傷寒發熱,剛好遇到月經來潮,白天精神清醒,到了晚上就開始說胡話,而且出現奇怪的狀態,好像看到妖怪一樣,這是因為熱邪內陷於子宮。至於「不要侵犯胃氣和上焦,病就會自己好」的意思,解釋如下。

方氏說:「『無』是禁止的意思。侵犯胃氣是指用瀉藥。病會自己好,是指等待月經排出,邪熱就會隨著經血一起排出,就像鼻出血或流汗一樣,所以說會自己好。這是在提醒人們不要亂用藥攻邪,以免引起其他病變。」

方氏、程氏和汪氏都認為:「胃氣和上焦指的是發汗和催吐的方法。」

山田正珍認為:「不要侵犯胃氣,是因為有些說胡話、看到鬼的症狀類似於承氣湯證,應該加以辨別。」

如果不使用發汗、催吐的方法,也不要誤用大承氣湯來瀉下,任其自然,那麼熱毒就會伴隨著經血排出體外,所以病自然會好。但這必須以月經順暢為前提,如果月經不順暢,就要按照前面的方法來治療。

陽明病,出現下血,並且說胡話,這是熱邪進入血室的表現。應該刺期門穴,根據實際情況來瀉,如果大量出汗,病就會好。(《傷寒論》)

【註釋】

下血,指的是子宮出血。濈然,是形容大量出汗的樣子。這條的病症,也應該按照前面的方法來治療。

傷寒五六天,出現嘔吐和發熱,這是小柴胡湯證的症狀,如果用其他藥物來瀉下,小柴胡湯證仍然存在,就應該再服用小柴胡湯。雖然已經用過瀉藥,但這不算逆證,病人會出現發抖,然後發熱出汗,病就會好。如果心下感覺脹滿並且有硬痛,這是結胸的表現,應該用大陷胸湯來治療。如果只是脹滿而不痛,這是痞證,不適合使用柴胡湯,應該用半夏瀉心湯。(《傷寒論》)

【註釋】

從「傷寒」到「汗出而解」這段話,是指傷寒經過五六天左右,病邪轉入少陽階段。這時候會出現嘔吐和發熱,這屬於小柴胡湯證的範圍,也就是說嘔吐和發熱是同時發生的,所以說小柴胡湯證的症狀都出現了。但是醫生如果不知道這個情況,誤用了瀉藥,導致小柴胡湯證(胸脅苦滿的症狀)仍然存在,雖然用錯了藥,但還沒有形成逆證,所以再服用小柴胡湯,病人會出現瞑眩反應(身體不適),然後病就會痊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