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漢醫學》~ 總論 (8)
總論 (8)
1. 論多數傳染病不當一以其病原體為斷,宜隨其發現證治之
《瘟疫論》曰:「邪之著人,如飲酒然。凡人酒醉時,脈必洪數、氣高身熱、面目俱赤,乃其常也。及言其變,各有不同。有醉後妄言妄動,而醒後全然不知者;有雖沉醉,而神思不亂者;有醉後應面赤,而反刮白者;有應萎弱,而反剛強者;有應壯熱,而反惡寒戰慄者;有易醉而易醒者;有難醉而難醒者;有發呵欠及噴嚏者;有頭眩眼花及頭痛者。因其氣血虛實之不同,臟腑稟賦之各異,更兼多飲少飲之別,故考其情狀各自不同。
至於論酒醉一也,及其醒也,則一切諸態如失。」
白話文:
《瘟疫論》裡說:「病毒感染人的症狀,就像喝酒一樣。任何人喝醉酒後,脈搏一定會又快又強、呼吸急促、身體發熱、臉紅,這是正常情況。但如果有變化,就各有不同了。有的人喝醉後胡言亂語、胡作非為,酒醒後卻完全不知道;有的人雖然喝醉了,但思緒卻很清晰;有的人喝醉後臉應該變紅,但反而臉色蒼白;有的人應該變得虛弱,但反而變得剛強;有的人應該變得發燒,但反而畏寒發抖;有的人容易醉,也容易醒;有的人難以醉,也難以醒;有的人打哈欠、噴嚏;有的人頭暈、眼花、頭痛。這都是因為每個人的氣血狀況不同,臟腑功能各異,再加上飲酒量多或少的緣故,所以觀察他們的症狀會各有不同。
關於醉酒,以及醒來後,一切神態就像迷失了一般。
上述均為酒醉,而其醉態所以有千差萬別者,由其稟賦體質之各異,則於施治時不應執單治其酒毒,而應隨其所呈之症狀以研究之。其原因為酒毒固不待說,而除去其原因,實為理想之療法。
白話文:
以上都是酒醉的症狀,而這些症狀之所以千差萬別,是由於每個人的體質不同造成的。因此,在治療時不應只針對酒毒進行治療,而應根據患者所表現的症狀進行研究。其原因是酒毒固然是導致這些症狀的因素,但去除其原因纔是理想的治療方法。
但酒類既竄入體內,浸潤於各臟器、組織之中,欲一舉而去之,恐為不可能之事實,故當隨醉者之狀態及酒毒所在之不同,或用發汗劑自汗腺驅逐之;或以吐劑自口腔驅逐之;或以下劑自肛門驅逐之;或以利尿劑自尿道驅逐之,為不二法門也。傳染病亦然,假令被侵入同一之病原體,亦隨患者之體質,及病毒所在之各異,發現種種不同之病狀。除二三病證外,欲無損於身體,而使病原體殺滅,不留餘孽者,為不可能也。
白話文:
酒進入體內後,會浸潤到各個臟器和組織中,想要一次性全部清除掉是不可能的。因此,根據醉酒者的狀態和酒毒的所在位置,可以選擇不同的方法來驅逐酒毒。可以用發汗劑通過汗腺排出,可以用吐劑通過口腔排出,也可以用下劑通過肛門排出,還可以利尿劑通過尿道排出。這些方法都是有效的。傳染病也是如此,即使感染了同一種病原體,也會因為患者的體質和病毒所在位置的不同,出現各種不同的症狀。除了少數病症外,想要不損害身體,同時徹底清除病原體,是不可能的。
故吳有性氏曰:「諸竅者,乃人身之戶牖也。邪自竅而入,未有不自竅而出者。」《經》有曰:「未入於府,汗之可已。已入於府,下之可已。」麻徵君復增汗、吐、下三法,總是引導其邪自門戶而出,為治法之大綱也。舍此者,皆為治標云爾。
白話文:
因此吳有性先生說:「人的各種竅孔,就好比人體的門窗。外邪會從這些門窗進入人體,沒有不從這些門窗出去的」。《內經》上說:「外邪還沒進入體內,發汗可以治癒。外邪已經進入體內,攻下可以治癒。」麻徵君又補充了發汗、吐法、攻下三種方法,總的來說都是引導外邪從人體的門窗排出,這也是治療疾病的基本原則。拋開這些原則,治病都只是治標。
如上所述,必當隨其發現症狀而選用汗、吐、下三法之理也,是即仲景所謂「當隨其證而治之」之義。此所以不拘於病原、病名,專闡明病者之體質及病毒之所在,而創製應對之治劑也。
白話文:
如上所述,使用汗、吐、下三種治療方法,必須隨著患者的症狀表現而選擇,這與仲景所說的「當隨其證而治之」的原則是一致的。所以,我不拘泥於病原、病名,而是專門闡明患者的體質和病毒所在的位置,並據此製定相應的治療方案。
如是,則西醫之所謂對證療法,與中醫之隨證治之,似無分別,實似是而非。前者之對證療法,係以病者之自覺不定症狀為目的,而期其鎮靜,是中醫之所謂治標也,與中醫之隨證治之完全不同。中醫之治法,以自覺證與他覺證合為確固不動之症狀為目的,然後對之而處以治法,則對於證之本體,得稱原因療法,亦得稱特效。
白話文:
如果這樣,那麼西醫所謂的對證療法,與中醫的隨證治療,似乎沒有區別,但實際上卻不是這樣。前者的對證療法,是以病人的自覺不定的症狀為目的,而期望其鎮靜下來,這是中醫所謂的治標,與中醫的隨證治療完全不同。中醫的治療方法,是以自覺症狀和其他覺症狀結合為確固不動的症狀為目的,然後對它進行治療,那麼對於症狀的本體,就可以稱之為原因療法,也可以稱之為特效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