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

卷之二 (16)

1移精變氣論第十三篇

而常中有變,變中有化,變化相移,可以觀其神妙,即可以知其要道。欲知其要,則色脈常變是矣。色主氣為陽,故色以應日,脈主血為陰,故脈以應月,以陰陽之常,求其色脈之要,則得其大要也。

夫色之變化,以應四時之脈。此上帝之所貴,以合於神明也。所以遠死而近生,生道以長,命曰聖王。

色為陽氣,脈為陰血。陰血隨陽氣以運行,故夫色之變化,以應四時之脈,色脈相應,此上帝之所貴,以合於天地日月之神明也。上古之世,所以遠死而近生,生道以長,命曰聖王,非今時所能及也。

中古之治,病至而治之,湯液十日,以去八風五痹之病,十日不已,治以草蘇草荄之枝,本末為助,標本已得,邪氣乃服。

荄,音該。湯液五穀精汁,為湯成液也。蘇,葉也;荄,根也。中古之世,病至而後治之,故湯液十日,以去八風五痹之病。八風,八方之邪風。五痹,皮肌筋脈骨之痹也。若湯液十日,其病不已,則治以草蘇草荄之枝,草蘇草荄,毒藥之類也。荄枝為本,蘇枝為末,本末為助者,用以散荄而助正也,標本已得,邪氣乃服者,《湯液醪醴論》曰:「病為本,工為標;標本不得,邪氣不服」。今治病得宜,故標本已得,邪氣乃服,此中古之世為然,而今時亦不能也。

暮世之病也,則不然,治不本四時,不知日月,不審逆從,病形已成,乃欲微針治其外,湯液治其內,粗工凶凶,以為可攻,故病未已,新病復起。

凶,上聲。今暮世之治病也,則不然,治不本四時之五行,不知日月之色脈,不審逆從之標本,病形已成,乃欲微針治其外,湯液治其內。粗工凶凶,以為可攻,或攻以針石,或攻以毒藥,本有之故病未已,妄攻之新病復起,此暮世不得同於中古,而大遠於上古也。

帝曰:願聞要道。

必願聞要道,如日月光。

岐伯曰:治之要極,無失色脈,用之不惑,治之大則。逆從到行,標本不得,亡神失國,去故就新,乃得真人。

到,作倒。極,盡也,無以加也。治之要極,仍無失色脈。惟用之不惑,即治之大則。若逆從倒行,則工與病違。故標本不得,神不守形。故亡神失國,必去其逆從倒行之故疾。就色脈神變之日新,乃得同於上古,而稱為真人。所以勉暮世之治,不但同於中古,而必同於上古也。

帝曰:余聞其要於夫子矣,夫子言不離色脈,此余之所知也。

帝始問欲知其要,如日月光。伯言色脈者上帝之所貴,復問願聞要道,又言治之要極,無失色脈,岐伯之言,始終不離色脈,帝舉以問,所以探其始終不離之義。

岐伯曰:治之極於一。

治之大要,研求其極,只有色脈一端,故治之極於一。

帝曰:何謂一?

白話文

移精變氣論第十三篇

事物的常態中藏有變化,變化中蘊含轉化,兩者相互影響,由此可觀察其奧妙,進而掌握關鍵法則。要理解核心要義,需從面色與脈象的常態與變化著手。面色反映氣屬陽,故對應太陽;脈象反映血屬陰,故對應月亮。透過陰陽的規律,探究面色與脈象的關聯,便能掌握根本原理。

面色隨四季脈象而變化,此為天地至高法則,與自然規律相合。遵循此法則可遠離死亡、延續生命,此即上古聖王長壽之道。面色屬陽氣,脈象屬陰血,陰血隨陽氣運行,故面色變化與四季脈象相應。這種色脈和諧的狀態,被視為契合天地日月運行的神聖法則。上古之人因此能遠離死亡、延續生命,此境界非當今所能企及。

中古時代的治療方式,是在發病後才進行醫治。先以五穀精華熬製的湯液治療十日,祛除八方邪風與五種痹症(皮、肌、筋、脈、骨)。若十日未癒,則改用草葉(蘇)、草根(荄)及枝條等藥材,以標本兼治的方式輔助療效。當治療符合「病為本、醫為標」的原則(《湯液醪醴論》所述),邪氣便會消退。此為中古時期的療法,當今亦難復現。

當今時代的治療卻非如此:不遵循四季規律、不察日月變化、不辨病情順逆,待病症形成後才用針灸治外、湯藥治內。醫術粗疏者貿然強攻,或施針石,或用猛藥,導致舊疾未癒又添新病。這顯示當今醫術不僅不及中古,更遠遜於上古。

黃帝詢問核心要義,岐伯回答:「治療的最高準則在於不離色脈診斷,堅守此法則。若違逆常規、本末倒置,將導致神氣消散(亡神失國)。唯有捨棄錯誤方法,回歸色脈變化的本質(去故就新),才能達到上古真人的境界。」強調當世醫者不應止步於中古水平,而應追求上古智慧。

黃帝表示已理解色脈的重要性,岐伯進一步指出:「醫道的終極關鍵在於『一』。」當黃帝追問「一」的涵義時,暗示色脈和諧即為醫道至簡至要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