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
戾,了戾也。諸轉反戾,則溲便不利,溲便不利則水液渾濁,乃手太陽小腸之病。太陽者,陽熱之氣也,故皆屬於熱。
諸病水液,澄澈清冷,皆屬於寒。
水液澄澈清冷,則下焦虛寒,乃足少陰腎經之病。腎主水寒,故皆屬於寒。
諸嘔吐酸,暴注下迫,皆屬於熱。
嘔吐酸水,暴注下迫,乃膽足少陽之病。少陽者,火也,故皆屬於熱。此病有形之形藏,而內屬於無形之六氣也。
故大要曰:謹守病機,各司其屬,有者求之,無者求之,盛者責之,虛者責之,必先五勝,疏其血氣,令其調達,而致和平,此之謂也。
承上文而總結之。以明審察之法也。上文諸病,有屬於肝心脾肺腎者,有屬於風火熱濕寒者,故大要曰,謹守病機,各司其屬。有屬形藏之有形者,當求之而得其真;有屬氣化之無形者,亦當求之而得其真有餘而盛者,不得其平,故當責之。不及而虛者,不得其平,亦當責之。
必先知五行之勝。若勝,則當疏其血氣,令其調達,而致和平。即此有無求之,盛虛責之之謂也。
帝曰:善。五味陰陽之用,何如?
疏其血氣,令其調達,必有五味陰陽之用,故相繼而問之。
岐伯曰: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湧泄為陰,鹹味湧泄為陰,淡味滲泄為陽。六者,或收或散,或緩或急,或燥或潤,或耎或堅,以所利而行之,調其氣使其平也。
五味陰陽之用,彼此相濟以成。如辛主發散,從內而外,必濟以甘,故辛甘之味,為能發散而屬乎陽。苦主湧泄,從中上湧,從中下泄,必濟以酸,故酸苦之味,為能湧泄而屬於陰。鹹味潤下,主能下泄,能下泄,即能上湧,故鹹味湧泄為陰。五味之外,復有淡味,淡主漬滲,能漬滲,即能行泄,故淡味滲泄為陽。
此辛甘酸苦鹹淡六者,氣味雖殊,功用相濟,或收或散者,收而能散,散而能收也。或緩或急者,緩而能急,急而能緩也。或燥或潤者,燥而能潤,潤而能燥也。或耎或堅者,耎而能堅,堅而能耎也。此五味陰陽相濟,以為功也。各以所利而行之,疏其血氣也。調其氣,令其調達也。
疏其血氣,令其調達,而致和平,故曰使其平也。
帝曰:非調氣而得者,治之奈何?有毒無毒,何先何後,願聞其道。
承調氣使平之言,而復問也。謂非調氣而得,則當以藥治之。藥之有毒無毒,調治何先何後,必有其道,故願聞之。
岐伯曰:有毒無毒,所治為主,適大小為制也。
治病各有其主,藥之有毒無毒,以所治之病為主,更適方之大小以為制,此其道也。
帝曰:請言其制。
請言大小之制。
岐伯曰:君一臣二,制之小也;君一臣三佐五,制之中也;君一臣三佐九,制之大也。
寒者熱之,熱者寒之,微者逆之,甚者從之,堅者削之,客者除之,勞者溫之,結者散之,留者,攻之,燥者濡之,急者緩之,散者收之,損者益之,逸者行之,驚者平之,上之,下之,摩之浴之,薄之劫之,開之發之,適事為故。
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
戾,即纏繞不順之意。各種轉筋、反張、拘攣的症狀,往往伴隨小便不利;而小便不利會導致體液混濁,這屬於手太陽小腸經的病變。太陽經主司陽熱之氣,因此這類症狀多歸因於熱證。
若患者的體液清澈冷涼,則屬於寒證,代表下焦虛寒,是足少陰腎經的病變。腎主水而性寒,故此類症狀皆歸於寒。
嘔吐酸水、突然劇烈腹瀉或裡急後重,多屬熱證,與足少陽膽經相關。少陽屬火,因此這些症狀皆歸於熱。這些病症雖表現於有形臟腑,但根本與無形的六氣(風、火、熱、濕、寒、暑)相聯。
總結而言,關鍵在於嚴守病機,辨明病症屬性。無論有形的臟腑病變或無形的氣化異常,都需探求根源:過盛則抑制,不足則補益。須先掌握五行生剋規律,疏通血氣,使其調暢而恢復平衡。
黃帝問:「五味的陰陽作用如何?」
岐伯答:辛味、甘味具發散作用,屬陽;酸味、苦味能催吐、瀉下,屬陰;鹹味亦有瀉下作用,屬陰;淡味能滲濕利水,屬陽。這六類味道可收斂或發散、緩和或急迫、燥濕或潤澤、軟化或堅固,需依病情需要靈活運用,以調和氣機。
黃帝又問:「若非調氣能治的病,該如何處理?用藥有毒或無毒,孰先孰後?」
岐伯答:用藥以對症為原則,並根據病情輕重決定劑量。小方用一君藥、二臣藥;中方配一君藥、三臣藥、五佐藥;大方則用一君藥、三臣藥、九佐藥。
治法包括:寒證用熱藥、熱證用寒藥;輕症逆治(如寒證散寒)、重症從治(如假熱用溫藥);堅積需消削、外邪當祛除;虛勞宜溫補、鬱結應疏散;滯留者攻逐、乾燥者滋潤;緊急症狀緩解、耗散者收斂;虧損則補益、氣滯需行氣;驚悸者鎮靜,並綜合運用升提、降逆、按摩、藥浴、迫擊或疏散等手段,一切以病情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