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士宗

《黃帝素問直解》~ 卷之一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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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一 (37)

1. 陰陽別論第七篇

陰搏陽別,謂之有子。陰陽虛,腸澼死。

搏,音博。餘篇同。陽結陰結則病,陽搏陰搏則死。故復論陰陽之搏。陰搏陽別謂之有子,言陰氣過盛,搏擊於內,不與陽和,似乎別出,陰盛蓄陽,故在婦人謂之有子。若陰搏陽別而屬陰陽正氣之虛,證見腸澼而下泄者死。即在婦人,亦非有子。所以申明陰搏有屬有子,有屬病死也。

陽加於陰,謂之汗。陰虛陽搏,謂之崩。

陽加於陰謂之汗,言陽氣有餘,內加於陰,陰得陽而外出,故謂之汗。若陽加於陰,陰氣內虛,不與陽和,陽氣搏擊,陽搏於內,則陰虛陽盛,故謂之崩。崩,血下墮也。所以申明陽搏,有屬陰陽和而汗出,有屬陰陽不和而血崩也。

三陰俱搏,二十日夜半死。

夫陰搏則陰盛,陽搏則陽盛。有屬無病者,有屬有病者,有屬病死者。若經脈不和,手足陰陽俱搏者死,故舉三陰三陽而復論之。三陰俱搏者,手足太陰脾肺之氣,俱搏擊於內也。二十日夜半死者,土之成數十,金之成數九。夜半者,半夜子初,乃十九日之終,交二十日之子陽,而即死也。

二陰俱搏,十三日夕時死。

二陰俱搏者,手足少陰心腎之氣,俱搏擊於內也。十三日夕時死者,水之成數六、火之成數七,終水火之成數而死也。又曰夕時者,乃十三日之終,至戌亥方死,所以別上文二十日夜半之子陽也。

一陰俱搏,十日死。

一陰俱搏者,手足厥陰肝與心包之氣,俱搏擊於內也。十日死者,木之成數八,火之生數二也。十日者,終木之成數,火之生數而死也。此三陰五臟相搏,與之死期者如此。

三陽俱搏,且鼓,三日死。

三陽俱搏者,手足太陽膀胱小腸之氣,俱搏擊於內也。且鼓者,三陽既搏且鼓動,手足之一陽也。手之一陽,少陽三焦也;足之一陽,少陽膽經也。膀胱,水也;小腸三焦,火也;膽,木也。三日死者,水之生數一,火之生數二,合而為三。又三者,木之生數。盡水火之生數而死於木也。

三陰三陽俱搏,心腹滿。發盡,不得隱曲,五日死。

三陰三陽俱搏者,手足太陰合手足太陽之氣,而相搏擊也。手太陰,肺金,天也;足太陰,脾土,地也;手太陽,小腸,火也;足太陽,膀胱,水也。太陰,天地之氣;太陽,水火之氣。不和,故心腹滿。三陰三陽俱搏,則肺之天氣,脾之地氣,膀胱之水氣,小腸之火氣,發泄已盡,不得有所隱曲也。隱,幽隱;曲,曲匿。

與上文病發心脾之不得隱曲不同也。五日死者,土之生數五,天地水火不交會於中土而死也。

二陽俱搏,其病溫,死不治,不過十日死。

二陽俱搏者,手足陽明胃與大腸之氣相搏擊也。溫,熱也。其病溫,以陽明之陽,而見溫熱之病。陽亢津竭,故死不治。又曰不過十日死者,言上文不交會於中土,則五日死,此陽明土氣亢熱,亦不過十日死。五、十居中,皆土數也。此言陽搏陰搏則死,是非陰陽之常,而為陰陽之別也。

白話文:

如果陰氣搏動,陽氣卻散開,就表示懷孕了。如果陰氣陽氣都虛弱,就會因腸道疾病(如痢疾)而死亡。

搏,讀音為博,以下篇章的搏字都一樣。陽氣凝聚或陰氣凝聚都會導致疾病,而陽氣搏動或陰氣搏動則會導致死亡。因此再次討論陰陽搏動的狀況。陰氣搏動,陽氣卻散開,代表懷孕,這是說陰氣過於旺盛,在體內衝擊,不能與陽氣調和,好像要分離出來的樣子。陰氣旺盛時會蓄積陽氣,所以在婦女身上就表示懷孕。如果陰氣搏動,陽氣散開,但卻屬於陰陽正氣虛弱,出現腸道疾病且腹瀉,就會死亡。即使是婦女,也不是懷孕的徵兆。這是在說明陰氣搏動,有的是懷孕的徵兆,有的是疾病死亡的徵兆。

陽氣作用於陰氣,就稱為流汗。陰氣虛弱,陽氣搏動,就稱為崩漏。

陽氣作用於陰氣就稱為流汗,意思是說陽氣有餘,內加於陰氣,陰氣得到陽氣的推動而外散,所以稱為流汗。如果陽氣作用於陰氣,但陰氣內部虛弱,不能與陽氣調和,陽氣就會在體內搏擊,形成陰虛陽盛,所以稱為崩漏。崩,指的是血液下墜。這是在說明陽氣搏動,有的是陰陽調和而流汗,有的是陰陽不調和而導致血崩。

如果手足三陰經脈的氣都搏動,會在二十天後的半夜死亡。

陰氣搏動代表陰氣旺盛,陽氣搏動代表陽氣旺盛。有些屬於沒有疾病的狀況,有些屬於生病的狀況,有些屬於會導致死亡的狀況。如果經脈不調和,手足陰陽經脈的氣都搏動就會死亡,所以再次舉出三陰三陽經脈來討論。三陰經脈都搏動,指的是手足太陰脾經和肺經的氣,在體內互相衝擊。二十天后的半夜死亡,是因為土的成數是十,金的成數是九。半夜指的是子時的開始,是十九日的結束,進入二十日的子陽時就會死亡。

如果手足二陰經脈的氣都搏動,會在十三天的傍晚時分死亡。

二陰經脈都搏動,指的是手足少陰心經和腎經的氣,在體內互相衝擊。十三天的傍晚時分死亡,是因為水的成數是六,火的成數是七,當水火的成數結束時就會死亡。又說傍晚,是指十三日的結束,到戌時亥時才死亡,以此區別前面說的二十天半夜的子陽。

如果手足一陰經脈的氣都搏動,會在十天後死亡。

一陰經脈都搏動,指的是手足厥陰肝經和心包經的氣,在體內互相衝擊。十天後死亡,是因為木的成數是八,火的生數是二。十天,代表木的成數結束,火的生數結束時就會死亡。這是在說明三陰經脈和五臟互相搏動,以及死亡時間是這樣的。

如果手足三陽經脈的氣都搏動,而且還會跳動,會在三天後死亡。

三陽經脈都搏動,指的是手足太陽膀胱經和小腸經的氣,在體內互相衝擊。而且還會跳動,代表三陽經脈搏動又鼓動起來,指的是手足的一陽經脈。手的一陽,是少陽三焦經;足的一陽,是少陽膽經。膀胱屬水;小腸和三焦屬火;膽屬木。三天後死亡,是因為水的生數是一,火的生數是二,加起來是三。而且三也是木的生數。代表水火的生數結束時,就會因木而死亡。

如果三陰經脈和三陽經脈的氣都搏動,會出現心腹脹滿。氣機發散耗盡,不能隱藏曲屈,會在五天後死亡。

三陰三陽經脈的氣都搏動,指的是手足太陰經脈與手足太陽經脈的氣互相衝擊。手太陰是肺經屬金,代表天;足太陰是脾經屬土,代表地;手太陽是小腸經屬火;足太陽是膀胱經屬水。太陰經脈,代表天地之氣;太陽經脈,代表水火之氣。陰陽不調和,所以會心腹脹滿。三陰三陽經脈的氣都搏動,則肺經的天氣、脾經的地氣、膀胱的水氣、小腸的火氣都會發散耗盡,不能有所隱藏曲屈。隱,是隱藏;曲,是彎曲。

這與上文疾病發生時,心脾之氣不能隱藏曲屈不同。五天後死亡,是因為土的生數是五,天地水火的氣沒有交會於中土就會死亡。

如果手足二陽經脈的氣都搏動,疾病就會發熱,無法治癒,不超過十天就會死亡。

二陽經脈的氣都搏動,指的是手足陽明胃經和大腸經的氣互相衝擊。發溫,指的是發熱。疾病發熱,因為陽明經是陽氣,所以會出現溫熱的疾病。陽氣過盛,津液枯竭,所以無法治癒。又說不超過十天死亡,是說上文,如果沒有交會於中土,五天就會死亡,而這裡陽明經的土氣過熱,也不會超過十天死亡。五和十都屬於土的數字,都居於中間。這裡是在說陽氣搏動或陰氣搏動會導致死亡,是陰陽不協調的異常情況,而不是陰陽正常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