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

卷之五 (64)

1刺法論第六十五篇

人病心虛,又遇君相二火。司天失守,感而三虛,遇火不及,黑屍鬼犯之,令人暴亡,可刺手少陽之所過,復刺心俞。

人病心虛,心臟虛也,又遇少陰君火。少陽相火。司天失守,天氣虛也。重虛感邪而三虛。火氣不及,水制其火,故有黑屍水鬼犯之,令人暴亡,而有取刺之法也。

人脾病,又遇太陰司天失守,感而三虛,又遇土不及,青屍鬼邪犯之於人,令人暴亡,可刺足陰明之所過,復刺脾之俞。

人虛天虛而感邪,是為三虛。木剋土,故青屍鬼邪犯之,病之所在,即取刺之,下肝腎二段,其義一也。

人肺病,遇陽明司天失守,感而三虛,又遇金不及,有赤屍鬼於人,令人暴亡,可刺手陽明之所過,復刺肺俞。

火剋金,故犯赤屍鬼。

人腎病,又遇太陽司天失守,感而三虛,又遭水運不及之年。有黃屍鬼干犯人正氣,吸人神魂,致暴亡,可刺足太陽之所過,復刺腎俞。

黃屍鬼,土剋水也,所謂三虛相搏為暴疾,此之謂也。

黃帝問曰:十二歲之相使,神失位,使神彩之不園,恐邪於犯,治之可刺,願聞其要。

十二經脈,臟腑主之,腑能藏物,皆謂之藏。神遊旋轉則神彩周園,否則恐邪於犯,刺治何如?

岐伯稽首再拜曰:悉乎哉問!至理道真宗,此非聖帝,焉究斯源,是謂氣神合道,契符上天。

帝屢問詳悉,皆至理至道之真宗,人身氣神合於天道,故曰契符上天。

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可刺手少陰之源。

合下十二官,解見《靈蘭秘典論》。心為君主,出神明,故刺手少陰之源。手少陰,心也。上文升降之刺,有刺其流者,合溜注行而總攝之,則曰流。此則刺其源,蓋出者入之基,入者出之本,合出入而總攝之,則曰源,下源俱仿此。

肺者,相傅之官,治節出焉,可刺手太陰之源。肝者,將軍之官,謀慮出焉,可刺足厥陰之源。

膽者,中正之官,決斷出焉,可刺足少陽之源。膻中者,臣使之官,喜樂出焉,可刺心包絡之所流。

手少陰心,既刺其源,故心包絡刺其所流。

脾為諫議之官,智周出焉,可刺脾之源。

《靈蘭秘典》合脾胃而總言之,故曰脾胃者倉廩之官五味出焉,此則分言之,故如此云云。磨運輸散,猶諫議也,藏意藏智,智之周也,又土灌四旁也。

胃為倉廩之官,五味出焉,可刺胃之源。大腸者,傳道之官,變化出焉,可刺大腸之源。小腸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可刺小腸之源。

腎者,作強之官,伎巧出焉,刺其腎之源。三焦者,決瀆之官,水道出焉,刺三焦之源。

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氣化則能出焉,刺膀脫之源。凡此十二官者不得相失也。

十二官各有所司,相為傳使,故不得相失,解見《靈蘭秘典》。

白話文

刺法論第六十五篇()

當人患有心虛病症,又碰到君火與相火二火當令。若司天之氣失常不能主時,感受外邪而導致人虛、天虛、邪虛的三虛情況,再遇上火運不及的年份,黑色屍鬼就會侵害人體,使人突然死亡。治療時可先針刺手少陽經的原穴,再針刺心俞穴。

當人患有脾病,又遇到太陰司天之氣失常,感受外邪而形成三虛狀態,再碰上土運不及的年份,青色屍鬼邪氣就會侵犯人體,導致突然死亡。治療可先針刺足陽明經的原穴,再針刺脾俞穴。肝腎二臟的治療原理也與此相同。

當人患有肺病,遇到陽明司天之氣失常,感受外邪形成三虛,再加上金運不及的年份,紅色屍鬼就會侵害人體,導致突然死亡。治療可先針刺手陽明經的原穴,再針刺肺俞穴。這是因為火能剋金的緣故。

當人患有腎病,又遇到太陽司天之氣失常,感受外邪形成三虛,再遇上水運不及的年份,黃色屍鬼就會乾擾人體正氣,吸取人的精神魂魄,導致突然死亡。治療可先針刺足太陽經的原穴,再針刺腎俞穴。這是土剋水的表現,三虛相合就會引發暴疾。

黃帝問道:十二臟腑相互為用,若精神失其本位,導致神氣不圓滿,恐怕會有邪氣侵犯,可以用針刺治療,我想瞭解其中的要點。

岐伯恭敬回答說:您問得很詳細啊!這是最根本的道理,若非聖明的帝王,怎能探究這種根源?這就是所謂的身體精氣與神志合乎自然規律,與上天運行相契合。

心臟如同君主,主宰精神意識活動,可針刺手少陰經的原穴。 肺臟如同宰相,主治理調節作用,可針刺手太陰經的原穴。 肝臟如同將軍,主謀慮決策,可針刺足厥陰經的原穴。 膽腑如同中正之官,主決斷能力,可針刺足少陽經的原穴。 羶中(心包絡)如同臣使之官,主喜樂情緒,可針刺心包絡經的滎穴。 脾臟如同諫議之官,主周全的智慧,可針刺足太陰經的原穴。 胃腑如同倉庫之官,主五味調和,可針刺足陽明經的原穴。 大腸如同傳導之官,主傳化糟粕,可針刺手陽明經的原穴。 小腸如同受盛之官,主消化食物,可針刺手太陽經的原穴。 腎臟如同作強之官,主技巧能力,可針刺足少陰經的原穴。 三焦如同疏通之官,主水道運行,可針刺手少陽經的原穴。 膀胱如同州都之官,主貯藏津液,氣化則能排出,可針刺足太陽經的原穴。

這十二個臟腑官職,各司其職又相互配合,不能失去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