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

卷之五 (50)

1繆刺論第六十三篇

邪客於足陽明之經,令人鼽衄,上齒寒,刺足中指次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痏,左刺右,右刺左。

《經脈》論云:胃足陽明之脈,起於鼻交頞中,下循鼻外,上入齒中,病則鼽衄。邪客於足陽陰之經,故令人鼽衄。上齒寒,當刺足中指之次指,中指次指即大指次指也,爪甲上與肉交者,足陽明厲兌井穴也,刺其左右各一痏,若病陽明之絡,而鼽衄寒,則當左刺右,右刺左,而為繆刺以治之。

齒齲,刺手陽明,不已,刺其脈入齒中,立已。

舊本在邪客於五臟之間上,今改正於此。齲,音矩。齒齲,齒腐痛也。承上文齒寒之意,而言齒齲腐痛,則刺手陽明之俞穴,刺之而齒齲不已,更刺其脈入齒中者,則齒齲立已,脈入齒中,乃足陽明上入齒中之脈也。

繆傳引上齒,齒唇寒痛,視其手背脈血者,去之,足陽明中指爪甲上各一痏,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各一痏,立已,左取右,右取左。

舊本在五刺已之下,今改正於此。舊本無名字,今臆補。承上文而言刺其入齒中之脈,其病不已,復繆傳引上齒,甚至齒唇寒痛,當視其手背之脈,有血絡者,刺去其血,更刺足陽明中指爪甲上,乃中指次指,足陽明之厲兌井穴也,左右各一痏,及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商陽井穴,左右各一痏,齒唇寒痛當立已,繆傳引上齒,故當左刺右,右刺左,而為痹刺以治之也。

邪客於足少陽之絡,令人脅痛,不得息,咳而汗出,刺足小趾

次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痏,不得息立已,汗出立止,咳者,溫,衣飲食,一日已,左刺右,右刺左,病立已,不已,復刺如法。

《經脈》論云:膽足少陽之脈,合缺盆以下胸中,循脅裡,邪客於足少陽之絡,循脅裡,故令人脅痛,合缺盆以下胸中,故不得息,不得息則咳,不得息而咳,故咳則汗出,當刺足小趾,之次指爪甲上與肉交者,足少陽竅陰井穴也,刺其左右各一痏,不得息當立已,汗出當立止,咳不能已,故云咳者當溫其衣,溫其飲食,勿使形寒飲冷,則一日氣機環轉,其咳可已,其脅痛未愈,當繆刺以治之,左刺右、右刺左,其痛病當立已,不能立已,復為繆刺,亦如左刺右,右刺左之法。

邪客於足少陰之絡,令人嗌痛,不可內食,無故善怒,氣上走

賁上,刺足下中央之脈各三痏,凡六刺立已,〖左刺右右刺左〗嗌中腫,不能內唾,時不能,出唾者,刺然谷之前,出血,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內,音納。賁,音奔。前左刺右右刺左六字衍文。《經脈》論云:腎足少陰之脈,從腎上貫肝膈,入肺中,病則飢不能食,氣上,嗌乾及痛,邪客於足少陰之絡,令人嗌痛,即嗌乾及痛也,不可內食,即飢不欲食也,無故善怒,即上貫肝膈也,氣上走,即入肺中也,賁上,即氣上也,如是之病,當刺足下中央之脈,腎足少陰湧泉井穴也,中央,及中央之前,中央之後,左右各三痏,凡六刺,其病立已。若嗌痛不已,致嗌中腫,腫則不能內唾,內,猶咽也。

白話文

繆刺論第六十三篇

當邪氣侵襲足陽明經時,會使人流鼻血、上齒發冷。治療方法是刺激足中趾次趾(即第二腳趾)指甲與肉相接處(厲兌穴),左右各刺一次。若左側生病則刺右側,右側生病則刺左側。

關於牙齒蛀蝕疼痛,可先刺激手陽明經的穴位。若無效,則刺入通往牙齒的經脈(足陽明經),疼痛會立刻停止。

若病邪牽連至上齒,導致牙齒與嘴唇發冷疼痛,應觀察手背的血絡並放血。同時,刺激足陽明經的中趾次趾(厲兌穴)與手大指次指(商陽穴)指甲與肉相接處,左右各刺一次,疼痛會立刻消失。治療時需遵循左病刺右、右病刺左的原則。

邪氣侵犯足少陽經的絡脈時,會引發肋痛、呼吸困難、咳嗽並出汗。治療時刺激足小趾次趾(竅陰穴)指甲與肉相接處,左右各刺一次,呼吸困難與出汗會立即緩解。咳嗽則需保暖並溫熱飲食,通常一天內會好轉。肋痛未癒時,同樣採用左病刺右、右病刺左的方法,若仍未見效,則重複施針。

若邪氣侵入足少陰經的絡脈,會導致喉嚨痛、無法進食、易怒、氣逆上衝。治療時刺激足底中央(湧泉穴)及周圍,左右共六針,症狀會立即緩解。若喉嚨腫脹至無法吞嚥唾液,則刺然谷穴前端放血,同樣遵循左病刺右、右病刺左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