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氣穴論第五十八篇
岐伯曰:孫絡三百六十五穴會,亦以應一歲,以溢奇邪,以通榮衛。榮衛稽留,衛散營溢,氣竭血著,外為發熱,內為少氣。疾瀉無怠,以通榮衛,見而瀉之,無問所會。
經脈之外,是為絡脈。絡脈之外,是為孫絡。孫絡三百六十五穴會,言周身孫絡與三百六十五穴相會合也。孫絡與穴會合,故亦以應一歲之歲。奇邪者,《繆刺》論云:邪入舍於孫絡,不得入於經,流溢於大絡而生奇病。奇邪,猶奇病也。奇邪在絡,故孫絡以溢奇邪。溢,泛溢,猶外出也。
孫絡之所以溢奇邪者,以孫絡合大絡而通榮衛也。如孫絡不通榮衛,則榮衛稽留,稽留則衛散榮溢。衛散則氣外竭,榮溢則血內著,血著則外為發熱,氣竭則內為少氣。如是之證,當疾瀉無怠,以通榮衛。疾瀉者,見其稽留而即瀉之,無問孫絡與氣穴之所會也。
帝曰:善。願聞溪谷之會也。
孫絡會氣穴而通榮衛,帝故善之。溪谷亦會三百六十五穴,故又問之。
岐伯曰:肉之大會為谷,肉之小會為溪,肉分之間溪谷之會,以行榮衛,以會大氣。邪溢氣
壅,脈熱肉敗,榮衛不行,必將為膿,肉消骨髓,外破大膕,留於節湊,必將為敗,積寒留舍,榮衛不,居,卷肉縮筋,肋肘不得伸。內為骨痹,外為不仁,命曰不足。大寒留於溪谷也。溪谷三百六十五,會穴,亦應一歲,其小痹淫溢,循脈往來,微針所及,與法相同。
會,合也。肉之大合處即為谷,肉之小合處即為溪,會之所在,即分之所在。分之所在,即會之所在。故肉分之間即為溪谷之會。溪谷之會,內外相通。內通經脈,以行榮衛,外通皮毛,以會大氣。大氣、宗氣也,積於胸中,以司呼吸,而合於皮毛者也。如溪谷不通於內外,則邪泛溢,而氣壅滯,血脈熱而肌肉敗。
夫邪溢氣壅,則榮衛不行,必將為膿,脈熱肉敗,則內消骨髓,外破大膕,留於節湊,必將為敗。為膿為敗,皆積寒留舍於溪谷,致榮衛血氣不居於溪谷之間,而卷肉縮筋。夫卷肉縮筋則肋肘不得舒伸,從筋至骨,則內為骨痹;從肉至皮,則外為不仁,邪盛正虛,命曰不足。此皆積寒留舍之所致,乃大寒留於溪谷也。
周身三百六十五溪谷,與三百六十五氣穴相會,亦以應一歲之數。故寒留溪谷,而內為骨痹,外為不仁。若其小痹淫溢,則循孫絡之脈,往來於身。治之之法,但當微針所及,與見而瀉之,無問所會之法相同,不若大寒之留於溪谷也。
帝乃闢左右而起,再拜曰:今日發蒙解惑,藏之金匱,不敢復出。乃藏之金蘭之室,署曰氣穴所在。
闢,作擗。藏,如字。三百六十五穴,與孫絡溪谷相會。伯明其旨,誠為發蒙解惑,帝尊奉而珍寶之,藏之金蘭之室,署曰氣穴所在,而問答之言,即為氣穴論也。
氣穴論第五十八篇
岐伯說:人體的孫絡與三百六十五個穴位相通,這也對應一年的天數。孫絡能疏洩異常的病邪,並疏通營衛之氣。若營衛之氣停滯不暢,衛氣耗散、營氣外溢,就會導致氣血衰竭、血液瘀滯,外在表現為發熱,內在則氣虛不足。此時應迅速施以瀉法疏通營衛,只要發現氣血滯留就立即瀉治,不必拘泥於具體穴位。
經脈之外是絡脈,絡脈之外是孫絡。所謂「孫絡三百六十五穴會」,是指全身孫絡與三百六十五個穴位相互連通。這種對應關係如同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所謂「奇邪」,即《繆刺論》所說:邪氣侵入孫絡卻未深入經脈,泛溢於大絡而引發異常病症。孫絡能疏洩這些異常病邪,因其與大絡相連而溝通營衛。若孫絡阻塞導致營衛滯留,衛氣耗散則外氣衰竭,營氣外溢則內血瘀結,進而引發外熱內虛之症。此時應果斷瀉治以通暢營衛,無需刻意選擇特定穴位。
黃帝說:講得好!請再說明溪谷與穴位的關係。
岐伯答道:肌肉匯聚的大凹陷處稱為「谷」,小凹陷處稱為「溪」。肌肉紋理間的溪谷與穴位相通,既能運行營衛之氣,又可聯通宗氣。若邪氣泛溢、氣機壅滯,會導致血脈瘀熱、肌肉潰敗,營衛失調則化膿,內耗骨髓、外潰腠理,關節積聚寒邪將引發更嚴重症狀——肌肉萎縮、筋脈拘攣,致使肋肘無法伸展。內在形成骨痹,外在表現為麻木不仁,此屬正氣不足所致,根源在於寒邪久留溪谷。
人體三百六十五處溪谷與穴位相應,如同對應年歲之數。若輕微痹症遊走於孫絡間,可用細針按常法治療;但若是寒邪深伏溪谷引發的重症,則需更深入調治。
黃帝聽後屏退侍從,起身恭敬行禮道:今日您啟發我的蒙昧、解除疑惑,這番教誨將珍藏在金匱秘閣,永誌不忘。於是將此論命名為《氣穴所在》,珍藏於金蘭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