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士宗

黃帝素問直解》~ 卷之二 (1)

卷之二 (1)

1. 卷之二

2. 六節藏象大論第九篇

大論二字,舊本誤傳四氣調神下,今各改正。

六節者,天以六為節,天氣始於甲,地氣始於子,子甲相合,六十日而甲子周,六六三百六十日,以成一歲,天有六六之節,地則以九九制會也。藏象者,神藏五,形藏四,合為九藏。神藏五,開竅於耳目鼻口,形藏四,開竅於前後二陰,竅雖有九,其位惟六,又神藏形藏,合於三陽三陰之六氣,猶之以六為節,以九制會,故曰藏象。此篇為《六微旨大論》提綱,故曰《六節藏象大論》。

黃帝問曰:余聞天以六六之節,以成一歲。人以九九制會,計人亦有三百六十五節,以為天地久矣。不知其所謂也?

陰陽之理,一奇二偶,合而為三。三而兩之,為六。三而三之,為九。故天以六六之節以成一歲,而人則以九九制會,周天三百六十五度,計人亦有三百六十五節,以為人身之天地久矣。帝舉以問,意欲詳明天人相應之道也。

岐伯對曰:昭乎哉問也,請遂言之。夫六六之節,九九制會者,所以正天之度,氣之數也。天度者,所以制日月之行也;氣數者,所以紀化生之用也。

天度,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也。氣數,二十四氣之常數也。六六之節,九九制會,所以正天之度,正氣之數也。故申明天度者,所以制日月之行,而有遲速也。氣數者,所以紀化生之用,而有生殺也。

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行有分紀,周有道理,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而有奇焉,故大小月三百六十五日而成歲,積氣余而盈閏矣。

奇,音箕。日月陰陽之行於天地也,行有分野之紀,日月陰陽之周於天地也,周有南北道之理,日行遲,月行疾,故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而有奇焉,日一歲周天,月一月周天,故大小月三百六十五日而成歲,今止三百六十日,復有小月,是以積氣之餘,而有盈閏矣。

立端於始,表正於中,推余於終,而天度畢矣。

上古樹八尺之臬,度日影以正東西,是立端於始也,參日中之影,與極星以正南北,是表正於中也,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推日之行度,氣盈五日有餘,朔虛五日有餘,以終一歲之數,是推余於始也,始中終,合氣數以推之,而天度畢矣。

帝曰:余已聞天度矣,願聞氣數,何以合之?

天度積氣余而盈閏,氣數則十五日為一氣,一歲二十四氣,無有所餘,故問何以合之而成閏。

岐伯曰:天以六六為節,地以九九制會。

天度者,天之道,氣數者,地之理,故天以六六為節,地以九九制會,制會者,二九合三六,四九合六六,以成一歲,又四九合六六,又成一歲,其一九,則合六而餘三,故兩歲有餘以成閏,此氣數之合於天度,九九之制會於六六也。

天有十日,日六竟而周甲,甲六復而終歲,三百六十日法也。

天有十干之十日,日六竟而周甲,甲六復而終歲,此六六三百六十日之大法也。

夫自古通天者,生之本,本於陰陽,其氣九州九竅,皆通乎天氣。故其生五,其氣三。

地之九州,人之九竅,皆通乎天氣者,三才合一之道也,陰陽之理不外五行,故其生五,五行之理,通貫三才,故其氣三,生五氣三,上下相通,自古為然,此引生氣通天論之言,以明三才合一,九九之制會於六六也。

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三而三之,合則為九,九分為九野,九野為九藏,故形藏四,神藏五,合為九藏以應之也。

由生三氣五而推論之,三才各具五行,故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三而三之,合則為九,以九而分應乎地,則為九野,九野,即九州也。以九野而復應乎人,則為九藏,九藏,即九州也。形藏四,謂膀胱,小腸,胃,大腸,所以藏有形之物,故曰形。神藏五,謂肝心脾肺腎,所以藏無形之氣,故曰神。

合為九藏以應之,謂膀胱小腸,前陰主之,胃大腸,後陰主之,是形藏四,而歸竅於前、後二陰也。心腎主耳,肝主目,肺主鼻,脾主口,是神藏五而歸竅於耳目口鼻也。藏雖有九,其位惟六,是九九制會於六六,以明六節藏象之意。

帝曰:余已聞六六九九之會也,夫子言積氣盈閏,願聞何謂氣?請夫子發蒙解惑焉。

承氣余盈閏之言而復問也。

岐伯曰:此上帝所秘,先師傳之也。

天無言而四時成,此上帝所秘,惟古聖能闡明之,先師傳之也。

帝曰:請遂言之。

遂,猶直也。

岐伯曰:五日謂之候,三候謂之氣,六氣謂之時,四時謂之歲,而各從其主治焉。

五日謂之候,如立春五日,東風解凍,次五日,蟄蟲始振,後五日,魚涉負冰者是也;三候謂之氣,一月凡二氣,三候十五日為一氣也:六氣謂之時,一月二氣,三月,則六氣而成時也;四時謂之歲,春夏秋冬四時,以成一歲也,一歲有一歲之主氣,一時有一時之主氣,而各從其主治焉。

五運相襲,而皆治之,終期之日,周而復始,時立氣布,如環無端,候亦同法。

甲乙之歲,土運治之,乙庚之歲,金運治之,丙辛之歲,水運治之,丁壬之歲,木運治之,戊癸之歲,火運治之,五運以次相襲,而一歲之中,各主時而皆治之。期,一歲也,至終一歲之日,則周而復始,時立氣布,言一歲之中,四時立,節氣布,更加環之無端也。候亦同法者,四時之歲,積候而成,與終期復始,同一法也。

故曰:不知年之所加,氣之盛衰,虛實之所起,不可以為工矣。

此《靈樞·官針》篇之言,引之以明六氣加臨,而有盛衰虛實也。年之所加,隨在泉之位,六氣各有客氣之相加也,氣之盛衰,司天之氣,有太過而盛,不及而衰也;虛實所起,因氣之盛衰,而民病虛實,所由起也;必知此始為良工,如不知之,不可以為工矣。

帝曰:五運之始,如環無端,其太過不及何如?

承上文而問五運之周而復始,即如環無端,其運氣有太過不及,則何如?

岐伯曰:五氣更立,各有所勝,盛虛之變,此其常也。

更,平聲。五運化氣,更立其歲,甲己土勝,乙庚金勝,丙辛水勝,丁壬木勝,戊癸火勝,故各有所勝,其中有盛衰虛實之變,此歲氣之常理也。

帝曰:平氣何如?

無太過,無不及,謂之平氣。

岐伯曰:無過者也。

無過,不愆常候也,無過,亦無不及矣。

帝曰:太過不及,奈何?

以盛虛之變為常,則太過不及,奈何?

岐伯曰:在經有也。

太過不及,為運氣之常,故在經有也。此篇乃歲運六氣之提綱,下經歲運諸大論,皆論太過不及,淫勝郁復之氣。

帝曰:何謂所勝?

上文五氣更立,各有所勝,乃五運化氣,土金水木火相生,各主一歲,非勝克也,故復問之。

岐伯曰:春勝長夏,長夏勝冬,冬勝夏,夏勝秋,秋勝春,所謂得五行時之勝,各以氣命其臟。

《金匱真言論》曰:春勝長夏,長夏勝冬,冬勝夏,夏勝秋,秋勝春,所謂四時之勝,蓋四時者,五行也,故曰得五行時之勝,由此言之,各以五行四時之氣,而命其臟。蓋一歲之中,木火土金水,五行相生,以主四時之氣,各以四時五行相生之氣,而命其臟,其中即有相勝矣。命臟者,如春勝長夏,是肝木勝脾土也,餘臟仿此。

帝曰:何以知其勝?

五行四時之勝,何以知之?

岐伯曰:求其至也,皆歸始春。

五運主歲,六氣主時,求其主時之氣至也,皆歸於始春之初氣,六元正紀大論云,六氣者,常以正月朔日平旦視之,睹其位而知其所在也。

未至而至,此謂太過,則薄所不勝,而乘所勝也,命曰氣淫不分,邪僻內生,工不能禁。

未至而至,氣候未至,主時之氣先至也。故此謂太過,太過則薄所不勝,而乘所勝也,薄所不勝,則制我者,而我薄之,寡於畏矣,乘所勝,則我制者而我乘之,亢則害矣,命曰氣淫不分,言主氣淫縱太過,正氣混淆不分別也,五臟應四時,氣淫不分,則邪僻內生,發為民病,工不能禁。

至而不至,此謂不及,則所勝妄行,而所生受病,所不勝薄之也,命曰氣迫。

至而不至,氣候已至,主時之氣未至也。故此謂不及,不及則所勝妄行,如木氣不及,則我勝之土氣妄行矣,所生受病,則生我之水氣受病矣,所不勝薄之,則我不勝之金氣,薄而侮之矣。命曰氣迫,言主氣不及,則所勝所生所不勝之氣,交相逼迫而為病也。

所謂求其至者,氣至之時也。謹候其時,氣可與期,失時反候,五治不分,邪僻內生,工不能禁也。

申明所謂求其至者,乃四時氣至之時,不但始春為然,謹候其春夏秋冬之時,則主時之六氣,可與相期,若未至而至,至而不至,皆失時反候,則五行之主治不分,致邪僻內生,發為民病,工不能禁也。此復申明四時氣候,各有主氣,不必始春為然,所以補上文未盡之意。

帝曰:有不襲乎?

四時六氣,始於厥陰,終於太陽,相為承襲,即五運相襲而皆治之之義,故復問,有不襲乎?

岐伯曰:蒼天之氣,不得無常也,氣之不襲,是謂非常,非常則變矣。

蒼天之氣,不得無常,若主時之氣,不相承襲,是謂非常,非常則變異而災怪矣。

帝曰:非常而變奈何?

非常則變,其變無窮,故復問之。

岐伯曰:變至則病,所勝則微,所不勝則甚,因而重感於邪,則死矣。故非其時,則微,當其時則甚也。

重,平聲。變至則病,病有微甚,如風木之氣,變為驟注,則有土濕之病,木能勝土,為病則微,如風木之氣,變為肅殺,則有燥金之病,土不勝金,為病則甚,斯時而重感於邪,則死矣。故變氣之至,非其克我之時,則病微,當其克我之時,則病甚也。

帝曰:善。余聞氣合而有形,因變以正名,天地之運,陰陽之化,其於萬物,孰少孰多,可得聞乎?

非常而變,即以勝相加之義,帝故善之,氣合而有形,有形之體,本於無形之氣也,因變以正名,命名之正,因於物極之變也,天地之氣運,陰陽之變化,其於草木昆蟲之萬物,有稟四時五行之一二氣者,有稟四時五行之二三氣者,有稟四時五行之全氣者,其氣孰少孰多,可得聞乎。

岐伯曰:悉乎哉問也,天至廣,不可度,地至大,不可量,大神靈問,請陳其方。

度,入聲:量,平聲。天體至廣不可以度度之,地裡至大,不可以量量之,天地陰陽萬物誠大哉,神靈之問,請陳其方。方,略也。

草生五色,五色之變,不可勝視,草生五味,五味之美,不可勝極,嗜欲不同,各有所通。

勝,平聲。竹類甚繁,有色有味。竹生五色,而萬物莫不有色,故五色之變,不可勝視;竹生五味,而萬物莫不有味,故五味之美,不可勝極;人之嗜欲不同,色味各有所通,蓋五色通於神氣,五味通於形藏也。

天食人以五氣,地食人以五味。

食,音飼。氣為陽,主天,故天食人以五氣;味為陰,陰主地,故地食人以五味,

五氣入鼻,藏於心肺,上使五色修明,音聲能彰,五味入口,藏於腸胃,味有所藏,以養五氣,氣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

藏,如字,下封藏同。氣無形,故五氣入鼻,氣為陽,故藏於心肺,心榮色華於面,故上使五色修明,肺主氣,出音聲,故音聲能彰,此氣為陽而上通於神氣也。味有形,故五味入口,味為陰,故藏於腸胃,味有所藏,以養五臟之氣,氣和而生,則有形之津液相成,津液相成,則神乃自生,此味為陰通於形藏,而復為神氣之所資生也。

帝曰:藏象何如?

形藏四,神藏五,其象何如?

岐伯曰:心者,生之本,神之變也,其華在面,其充在血脈,為陽中之太陽,通於夏氣。

心者,身之主,故為生之本,心藏神以應萬事,故為神之變也,心合脈,其榮色,故其華在面,其充在血脈,心屬夏火,故為陽中之太陽,通於夏氣。

肺者,氣之本,魄之處也,其華在毛,其充在皮,為陽中之太陰,通於秋氣。

肺者,臟之蓋,受朝百脈,故為氣之本,肺主氣,而藏魄,故為魄之處也,肺合皮,其榮毛,故其華在毛,其充在皮,肺屬秋金,故為陽中之太陰,通於秋氣。

腎者,主蟄封藏之本,精之處也,其華在發,其充在骨,為陰中之少陰,通於冬氣。

腎者,受藏五臟六腑之精,如蟄蟲周密,故主蟄封藏之本,而為精之處也,腎合骨,其榮發,故其華在發,其充在骨,腎屬冬水,故為陰中之少陰,通於冬氣。

肝者,罷極之本,魂之居也,其華在爪,其充在筋,以生血氣,其味酸,其色蒼,此為陰中之少陽,通於春氣。

罷,作羆。陰中,舊本訛陽中,今改正。肝者,將軍之官,如熊羆之任勞,故為羆極之本。肝藏魂,故魂之居也,肝合筋,其榮爪,故其華在爪,其充在筋,華爪充筋,血氣乃行,故以生血氣,酸,肝味,蒼,肝色也,肝屬春木,故為陰中之少陽,通於春氣。

脾者,倉廩之本,榮之居也,其華在唇四白,其充在肌,其味甘,其色黃,此至陰之類,通於土氣。

舊本混入下段,今改正。唇,音純,即口唇,餘篇仿此。《靈蘭秘典論》云脾胃者,倉廩之官,故脾者,倉廩之本,消化水穀,谷消則脈道乃行,水化則其血乃成,故榮之居也,脾合肉,其榮唇,故其華在唇四白,四白,口四際之白肉也。肌,亦肉也,故其充在肌,甘,脾味,黃,脾色也,脾乃陰中之至陰,故為至陰之類,通於土氣。此申明藏象,而為神藏五者如此。

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名曰器,能化糟粕,轉味而入出者也。

形藏四,胃、大腸、小腸、膀胱也,四者皆藏有形之物,故名曰器,又言三焦者,腸胃膀胱,皆三焦之所主也,《靈樞·榮衛生會》論云,上焦出於胃上口,中焦亦並胃中,下焦別迴腸,注於膀胱,而滲入焉,故水穀者,常並居於胃中,成糟粕而俱下於大腸,而成下焦,是上中下三焦之氣,能化腸胃之糟粕,轉味而入於腸胃,出於前後二陰者也,此申明形藏四,而稟氣三焦者如此。

凡十一臟取決於膽也。

腑能藏物,亦謂之藏。膽為中正之官,決斷所出,膽氣升,則臟腑之氣皆升,故凡十一臟,取決於膽也,上文五臟五腑,今云十一臟,包絡與心相合也。

故人迎一盛,病在少陽,二盛病在太陽,三盛病在陽明,四盛以上,為格陽。

有形之臟腑經脈,合無形之三陽三陰,三陽主六腑,六腑以胃為本,故人迎之脈,以候三陽,人迎,結喉兩旁之胃脈也,經脈論云,胃足陽明之脈,下人迎,故人迎一盛,病在少陽,少陽膽與三焦也,二盛病在太陽,太陽膀胱小腸也,三盛,病在陽明,陽明胃與大腸也,四盛以上為格陽,格陽者,終始篇所謂溢陽為外格也,此以人迎胃脈,而候三陽之六腑也。

寸口一盛,病在厥陰,二盛病在少陰,三盛病在太陰,四盛以上,為關陰。

三陰主五臟,五臟以肺為先,故寸口之脈以候三陰,寸口兩手寸部之肺脈也,經脈論云,肺手太陰之脈,入寸口,蓋寸口,謂之脈口,又謂之氣口,脈口,氣口,皆屬太陰,終始篇云,人迎與太陰脈口俱盛,五臟別論云,氣口亦太陰也,故寸口一盛,病在厥陰,厥陰肝與心包也,二盛病在少陰,少陰心腎也,三盛病在太陰,太陰脾肺也,四盛以上,為關陰,關陰者,終始篇所謂溢陰為內關也,此以寸口肺脈,而候三陰之五臟也。

人迎與寸口俱盛,四倍以上,為關格,關格之脈贏,不能極於天地之精氣,則死矣。

贏,盈同。上文一盛二盛三盛,猶言一倍二倍三倍也,故人迎與寸口俱盛,至四倍以上,為內關外格,內關外格則亢盛盈滿,無以復加,不能極於上天下地之精氣,則死矣。此神藏形藏合於六氣,六氣貴得其平,經脈不宜亢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