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病機氣宜保命集》~ 卷中 (2)
卷中 (2)
1. 癘風論第十一
內經曰。癘者。有榮氣熱胕。其氣不清。故使其鼻柱壞而色敗。皮膚瘍潰。風寒客於脈而不去。名曰癘風。又曰。脈風成為癘。俗云癩病也。故治法云。病大風骨節重。鬚眉墮。名曰大風。刺肌肉為故。汗出百日。王注曰。泄衛氣之怫熱。刺骨髓汗出百日。泄榮氣之怫熱。凡二百日。
鬚眉生而止針。怫熱屏退。陰氣內復。故多汗出鬚眉生也。先樺皮散。從少至多。服五七日後。灸承漿穴七壯。灸瘡輕再灸。瘡愈再灸。後服二聖散泄熱祛血之風邪。戒房室三年。針灸藥止述類象形。此治肺風之法也。然非止肺臟有之。俗云鼻屬肺。而病發於肺。端而言之不然。
如此者。既鼻準腫赤脹。但為瘡之類。乃謂血隨氣化。既氣不施化。則血聚矣。然血既聚。使肉腐爛而生蟲也。謂厥陰主生五蟲。厥陰為風木。故木主生五蟲。蓋三焦相火熱甚而制金。金衰故木來克侮。經曰侮勝也。宜瀉火熱利氣之劑。蟲自不生也。法云流水不腐。戶樞不蠹。
樺皮散,治肺臟風毒。遍身瘡疥。及癮疹瘙癢。搔之成瘡。又治面風刺。及婦人粉刺。
上將皂角刺一二斤。燒灰研細。煎大黃半兩。湯調下二錢。早服樺皮散。中煎升麻湯下瀉青丸。晚服二聖散。此數等之藥。皆為緩疏泄血中之風熱也。
皆治風壅邪熱。潤利大腸。中風風癇癘風。大便秘澀。皆可服之。此方局方中治法曰。雖訶子味苦澀。而能止臟腑。此利藥中用訶子。令大黃枳實緩緩而推陳。泄去邪氣。若年老風秘澀者。乃津液內亡也。故不可用峻劑攻之。內經曰。年四十而陰氣自半也。起居衰矣。年五十體重耳目不聰明矣。
年六十陰痿氣大衰。九竅不利。下虛上實。涕泣出矣。故曰知之則強。不知則老。舉世皆言。年老之人。無熱俱虛。豈不明年四十而陰氣自半。故陰虛陽盛明矣。是以陰虛其下。陽甚於上。故上實下虛。此理明矣。
2. 破傷風論第十二
論曰。夫風者。百病之始也。清淨則腠理閉拒。雖有大風苛毒。而弗能為害也。故破傷風者。通於表裡。分別陰陽。同傷寒證治。閭閻往往有不知者。只知有發表者。不知有攻裡者和解者。此汗下和三法也。亦同傷寒證。有在表者。有在裡者。有半在表半在裡者。在裡宜下。
在表宜發汗。在表裡之間宜和解。然汗下亦不可過其法也。又不可妄意處治。各通其臟腑。免汗泄之非宜也。故破傷風者。從外至內甚於內者。則病也。因此卒暴傷損風襲之間。傳播經絡。至使寒熱更作。身體反強。口噤不開。甚者邪氣入臟。則分汗下之治。諸瘡不瘥。榮衛虛。
肌肉不生。瘡眼不合者。風邪亦能外入於瘡。為破傷風之候。故諸瘡不瘥時。舉世皆言著灸為上。是謂熟瘡。而不知火熱客毒逐經諸變。不可勝數。微則發熱。甚則生風而搐。或角弓反張。口噤目邪。皆因瘡鬱結於榮衛。不得宣通而生。亦有破傷不灸而病此者。瘡著白痂。瘡口閉塞。
氣難通泄。故陽熱易為鬱結。而熱甚則生風也。故表脈浮而無力。太陽也。脈長而有力者。陽明也。脈浮而弦小者。少陽也。太陽宜汗。陽明宜下。少陽宜和。若明此三法。而治不中病者。未之有也。
羌活防風湯,治破傷風邪。初傳在表。
上㕮咀。每服五七錢。水一盞半。同煎至七分。去滓熱服。不拘時候。量緊慢加減用之。熱則加大黃二兩。大便秘。則加大黃一兩。緩緩令過。
芎黃湯
川芎(一兩),黃芩(六錢),甘草(二錢)
上㕮咀。每服五七錢。水一盞半。同煎至七分。去渣溫服。不拘時候。三服即止。再用下藥。
大芎黃湯
川芎(二兩),羌活,黃芩,大黃(各一兩)
上㕮咀。依前煎服。宜利為度。
雄黃(一錢),防風(二錢),草烏(一錢)
上件為細末。每服一字。溫酒調下。里和至愈可服。里不和不可服。
蜈蚣(一對),鰾(五錢),左蟠龍(五錢炒煙盡為度野鴿糞是也)
上件為細末。每服一錢。清酒調下。治法依前用。里和至愈可服。但有里證不可服。次當下之。用前蜈蚣散四錢。燒飯為丸。如綠豆大。每服一丸。漸加六七丸。清酒調蜈蚣少許送下。宣利為度。內外風去。可常服羌活湯。緩緩而治。不拘時候服之。羌活湯者。治半在表半在裡也。
羌活湯
上㕮咀。每服五錢。水一盞半。入生薑五片。同煎至一盞。去渣稍熱服。不拘時候。日進二服。
左龍丸
左蟠龍(五錢炒),白殭蠶,鰾(各五錢炒),雄黃(一錢)
上同為細末。燒餅為丸。如桐子大。每服十五丸。溫酒下。如里證不已。當於左龍丸末一半內。入巴豆霜半錢。燒餅為丸。如桐子大。每服一丸。同左龍丸一處合服。每服藥中加一丸。如此漸加服至利為度。若利後更服後藥。若搐痓不已。亦宜服後藥羌活湯也。
羌活湯
羌活,獨活,防風,地榆(各一兩)
上㕮咀。每服五錢。水一盞半。煎至一盞。去滓溫服。如有熱加黃芩。有涎加半夏。若病日久。氣血漸虛。邪氣入胃。宜養血為度。
上為細末。每服一錢。溫酒調下。如有涎。於此藥中加大黃為下藥。
地榆防風散,治破傷中風。半在表。半在裡。頭微汗。身無汗。不可發汗。宜表裡治之。
上㕮咀。每服一兩。水一盞半。煎至一盞。去滓溫服。不拘時候。
江鰾丸,治破傷風。驚而發搐。臟腑秘澀。知病在裡。可用江鰾丸下之。
江鰾(半兩剉炒),野鴿糞(半兩炒),雄黃(一錢),白殭蠶(半兩),蜈蚣(一對),天麻(一兩)
上件為細末。又將藥末作二分用。一分燒餅為丸。如桐子大。硃砂為衣。後一分入巴豆霜一錢同和。亦以燒餅為丸。如桐子大。不用硃砂為衣。每服硃砂為衣者二十丸。入巴豆霜者一丸。第二服二丸。加至利為度。再服硃砂為衣藥。病愈止。
沒藥散,治刀箭所傷。止血定痛。
上件各研為細末。同和勻再研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