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病機氣宜保命集》~ 卷上 (6)
卷上 (6)
1. 察色論第五
論曰。聲合五音,色合五行。聲色符同,然後定立臟腑之榮枯。若滋榮者其氣生,如翠羽、雞冠、蟹腹、豕膏、烏羽是也。枯夭者其氣敗,如草茲、衃血、枳實、枯骨、炲煤是也。至如青赤見於春,赤黃見於夏,黃白見於長夏,白黑見於秋,黑青見於冬,是謂五臟之生者,以五行之相繼也。得肝脈色見青白;
心脈色見赤黑;脾脈色見黃青;肺脈色見白赤;腎脈色見黑黃。是謂真臟之見者,以五行之相剋也。若乃肺風而眉白,心風而口赤,肝風而目青,脾風而鼻黃,腎風而肌黑,以風善行數變故爾。肝熱而左頰赤,肺熱而右頰赤,心熱而顏赤,脾熱而鼻赤,腎熱而頤赤,以諸熱皆屬火故爾。
以至青黑為痛,黃白為熱,青白為寒,以九氣不同故爾。鼻青為腹水,黑為水氣,白為無血,黃為胸寒,赤為有風,鮮明為留飲,而五色取決於此故爾。然審病者,又皆以真脾為本。蓋真脾之黃,是謂天之氣,五色又明,病雖久而面黃必生者,以其真氣外榮也。此數者雖皆成法,
然自非心清見曉於冥冥,不能至於此。故五色微診,可以目察,尤難。《難經》曰:「望而知之謂之神。」為見五色於外,故決死生也。
白話文:
察色論第五
聲音與五音相對應,顏色與五行相對應。聲音和顏色互相印證,才能確定臟腑的盛衰。如果臟腑滋潤旺盛,其氣就生發,例如翠綠羽毛、雞冠、蟹腹、豬膏、烏黑羽毛等顏色。如果臟腑枯萎夭亡,其氣就敗壞,例如枯草、萎黃的顏色、血色、枳實的顏色、枯骨、焦炭等顏色。
春天見到青色和赤色,夏天見到赤色和黃色,長夏見到黃色和白色,秋天見到白色和黑色,冬天見到黑色和青色,這是五臟生發的表現,順應五行相生的次序。肝脈的顏色呈現青白色,心脈的顏色呈現赤黑色,脾脈的顏色呈現黃青色,肺脈的顏色呈現白赤色,腎脈的顏色呈現黑黃色,這就是臟腑的真實顏色,順應五行相剋的次序。
如果出現肺風,則眉毛發白;心風,則口唇發赤;肝風,則眼睛發青;脾風,則鼻子發黃;腎風,則肌膚發黑,這是因為風的特性是善於運行和變化多端。肝熱則左臉頰發紅,肺熱則右臉頰發紅,心熱則臉色通紅,脾熱則鼻子發紅,腎熱則下巴發紅,這是因為各種熱症都屬於火性。
青黑色表示疼痛,黃白色表示熱症,青白色表示寒症,這是因為九種不同的氣息造成的。鼻子發青表示腹水,黑色表示水氣過盛,白色表示缺血,黃色表示胸部寒冷,赤色表示有風症,顏色鮮明表示體內有積液,五種顏色判斷疾病的依據就在於此。然而,判斷病情,最終都要以脾胃的健康為根本。因為脾胃的健康所呈現的黃色,是天賦之氣的表現,五種顏色的變化也因此更加明顯。即使病情很久,但只要面色黃潤,就表示生命力旺盛,因為真氣外顯。以上這些診斷方法雖然都是成熟的規律,
但是,如果沒有清澈的心境,深入觀察,就無法領會這些奧妙。因此,通過觀察微小的顏色變化診斷疾病,非常困難。《難經》說:「望而知之謂之神」,就是指通過觀察外在的顏色變化,就能判斷生死。
2. 傷寒論第六
論曰。夫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或愈或死。止於六七日間。若兩感於寒者。必不免於死。經所謂人之傷於寒者。則為病熱。熱雖甚不死。蓋傷寒者。非雜病所比。非仲景孰能明此。故張仙公深得玄機之理趣。達六經之標本。知汗下之淺深。若投湯劑。正與不正。禍福影響。
何暇數日哉。然仲景分三百九十七法。一百一十三方。其證有六。其治有四。經云。一日巨陽受之。其脈尺寸俱浮。二日陽明受之。其脈尺寸俱長。三日少陽受之。其脈尺寸俱弦。四日太陰受之。其脈尺寸俱沉細。五日少陰受之。其脈尺寸俱微緩。六日厥陰受之。其脈尺寸俱沉澀。
其太陽病者。標本不同。標熱本寒。從標則太陽發熱。從本則膀胱惡寒。若頭項痛腰脊強。太陽經病也。故宜發汗。其陽明病者。雖從中氣。標陽本實。從標則肌熱。從本則譫語。若身熱目痛鼻乾不得臥。陽明經病。故宜解肌。太陽傳陽明。非表裡之傳。若譫語從本為實。故宜下便。
王注曰。以陽感熱。其少陽病者。標陽本火。從標則發熱。從本則惡寒。前有陽明。後有太陰。若胸脅痛而耳聾。往來寒熱。少陽經病。故宜和解。其太陰病者。標陰本濕。從標則身目黃。從本則腹脹滿。若腹滿而嗌乾。太陰經病。故宜泄滿下濕。從其本治其標。少陰病者。
標陰本熱。從標則爪甲青而身冷。從本則脈沉實而發渴。若口燥舌乾而渴。少陰經病。故宜溫標下本。其厥陰病者。故厥陰之中氣宜溫也。若煩滿囊縮。厥陰經病。故為熱。宜苦辛下之。故經所謂知標知本。萬舉萬當。不知標本。是為妄行。又曰。各通其臟。乃懼汗泄非宜。
此之謂也。故明斯六經之標本。乃為治傷寒之規矩。此所謂證有六也。且如發汗桂枝麻黃之輩。在皮者汗而發之。葛根升麻之輩。因其輕而揚之法也。承氣陷胸之輩。下者因而竭之法也。瀉心十棗之輩。中滿泄之法也。瓜蒂梔豉者。高者因而越之法也。故明此四治之輕重。可為了傷寒之繩墨。
此之謂其治有四也。若明六經四法。豈有發黃生斑蓄血之壞證。結胸痞氣之藥過。難經所謂未滿三日可汗而已。其滿三日可泄而已。故仲景曰。太陽病。脈浮緊無汗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證仍在。當發其汗。宜麻黃湯主之。少陰病。得三二日口燥咽乾者。急宜大承氣下之。
孰敢執於三四日汗泄之定法也。是以聖人書不盡言。言不盡意。說其大概。此之謂也。經所謂發表不遠熱。攻裡不遠寒。余自制雙解通聖辛涼之劑。不遵仲景法桂枝麻黃髮表之藥。非余自衒。理在其中矣。故此一時。彼一時。奈五運六氣有所更。世態居民有所變。天以常火。
人以常動。動則屬陽。靜則屬陰。內外皆擾。故不可峻用辛溫大熱之劑。縱獲一效。其禍數作。豈曉辛涼之劑。以蔥白鹽豉。大能開發鬱結。不惟中病令汗而愈。免致辛熱之藥。攻表不中。其病轉甚。發驚狂衄血斑出。皆屬熱藥所致。故善用藥者。須知寒涼之味況。兼應三才造化通塞之理也。
白話文:
傷寒論第六
總論:熱病皆屬傷寒範疇,病情輕重不一,有的痊癒,有的死亡,大多數在六七天內會有結果。但若再次受寒,則必死無疑。經書所云「人傷於寒則為病熱」,即使熱象很重,也不一定致死,因為傷寒與其他雜病不同,非張仲景不能明白此理。張仲景深得傷寒之精髓,通曉六經的標本,瞭解汗法、下法的深淺,以及湯劑的運用,正與不正,禍福相關,豈能僅憑幾日觀察就斷定?故仲景制定三百九十七法,一百一十三方,以六種證候,四種治法加以闡述。
經書記載:一日巨陽受邪,脈浮;二日陽明受邪,脈長;三日少陽受邪,脈弦;四日太陰受邪,脈沉細;五日少陰受邪,脈微緩;六日厥陰受邪,脈沉澀。
太陽病:標證為熱,本證為寒。從標證論治則表現為發熱,從本證論治則表現為膀胱惡寒。若頭項痛、腰脊強直,皆屬太陽經病,宜發汗。陽明病:雖從中氣,但標證為陽,本證為實。從標證論治則表現為肌膚發熱,從本證論治則表現為譫語。若身熱、目痛、鼻乾、不能臥臥,皆屬陽明經病,宜解肌。太陽傳陽明,並非表裡傳變,若譫語從本證出現,則為實證,宜下瀉。
王注云:陽邪引起的熱證。少陽病:標證為陽,本證為火。從標證論治則表現為發熱,從本證論治則表現為惡寒。少陽居於陽明之後,太陰之前。若胸脅痛、耳聾、往來寒熱,皆屬少陽經病,宜和解。太陰病:標證為陰,本證為濕。從標證論治則表現為身目發黃,從本證論治則表現為腹脹滿。若腹滿、咽喉乾燥,皆屬太陰經病,宜泄滿利濕,從本證入手治療標證。少陰病:標證為陰,本證為熱。從標證論治則表現為指甲青紫、肢體冰冷,從本證論治則表現為脈沉實、口渴。若口乾舌燥、口渴,皆屬少陰經病,宜溫散標證、瀉下本證。厥陰病:厥陰之中氣宜溫。若煩躁、腹部脹滿、陰囊縮小,皆屬厥陰經病,屬熱證,宜用苦辛之藥瀉下。故經書所云「知標知本,萬舉萬當;不知標本,是為妄行」。又云,各通其臟腑,方能避免汗下治療失當。
這就是六經標本的意義。掌握六經標本,才能成為治療傷寒的準則。這就是所謂的「證有六」。如發汗藥物(桂枝、麻黃等),治療表證,使汗出而解;升提藥物(葛根、升麻等),因其輕揚之力而上達;承氣湯、陷胸湯等瀉下藥物,治療裡證,使邪氣排出;瀉心湯、十棗湯等,治療中滿之證;瓜蒂、梔子、豉等,治療氣機鬱滯之證。這就是所謂的「治有四」,掌握四種治法的輕重緩急,才能成為治療傷寒的準繩。
如果明瞭六經和四法,就不會出現黃疸、斑疹、出血等嚴重併發症,以及胸部痞滿、氣滯等因藥物過度使用而產生的後果。《難經》所云「未滿三日可汗而已,其滿三日可泄而已」,仲景也說:「太陽病,脈浮緊無汗,身痛,八九日不解,表證仍在,當發汗,宜用麻黃湯。」少陰病,得病三二日,口乾咽燥者,急宜用大承氣湯瀉下。
誰敢拘泥於三四日汗瀉的固定方法?所以聖人著書言簡意赅,只講述大概。這就是所謂的「發表不遠熱,攻裡不遠寒」。我(作者)自己創製雙解通聖辛涼之劑,不遵循仲景的桂枝、麻黃等發表之法,並不是自我標榜,而是道理在此。
時勢不同,五運六氣變化無常,社會狀況和人群體質也在變化。天有常規之火,人有常規之動,動則屬陽,靜則屬陰,內外皆受擾亂,因此不可峻猛使用辛溫大熱之劑,即使一時見效,後患無窮。辛涼之劑,如蔥白、鹽豉,能很好地疏通鬱結,不僅能使患者出汗而愈,更能避免辛熱藥物攻邪不中,病情加重,出現驚狂、鼻衄、出血、斑疹等情況,這些都是熱藥所致。善用藥者,必須了解寒涼藥物的特性,以及三才造化、氣機通塞的道理。
所以經書所云「不知年份、氣候盛衰、虛實之變化,則不能稱之為醫術精湛」。總的來說,雜病是氣機的常態,因時因地而異,其治療方法也不同;急症是氣機的異常,其治療方法相同,但療效卻不同。黃帝曾詢問四方醫術,岐伯也闡述了四種治法,所以傷寒的治法已經很完善了,實在是博大精深,如同探尋深淵,如同迎接浮雲,沒有盡頭。因此,要了解發表、攻裡的藥性,觀察標本虛實的相互傳變,衡量患者年齡、體質、勞逸情況,仔細切脈,分辨陰陽的部位,詳細分析邪氣的深淺,才能運用恰當的治療方法。《內經》所云「謹察陰陽,不可與眾謀」,就是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