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風論第十
獨聖散,治諸風膈實。諸癇痰涎。津液湧溢。雜病亦然。
瓜蒂(一兩)
上剉如麻豆大。炒令黃色。為細末。每服量虛實久新。或三錢藥末。茶一錢。酸齏汁一盞調下。若用吐法。天氣晴明。陰晦毋用。如病卒暴者。不拘於此法。吐時辰巳午前。故內經曰。平旦至日中。天之陽。陽中之陽也。論四時之氣。仲景曰。大法春宜吐。是天氣在上。人氣亦在上。
一日之氣。寅卯辰之候也。故宜早不宜夜也。先令病人隔夜不食。服藥不吐。再用熱齏水投之。如吐風癇病者。加全蠍半錢微炒。如有蟲者。加狗油五七點。雄黃末一錢。甚者加芫花末半錢。立吐其蟲出。如濕腫滿者。加赤小豆末一錢。故此不可常用。大要辨其虛實。實則瓜蒂散。
虛則梔子豉湯。滿加厚朴。不可一概用之。吐罷可服降火利氣安神定志之劑。治風癇病不能愈者。從厚朴丸宜春秋加添外。又於每一料中。加人參,菖蒲,茯神(去木各一兩半),上依厚朴丸春秋加添法。和劑服餌。厚朴丸方。在吐論中。
防風通聖散
防風,川芎,當歸,芍藥,大黃,芒硝,連翹,薄荷麻黃(不去節各半兩),石膏,桔梗,黃芩(各一兩),白朮,山梔子,荊芥穗(各二錢半),滑石(三兩),甘草(二兩)
上為粗末。每服一兩。生薑同煎。溫服。日再服。勞汗當風。汗出為皶。郁乃痤。勞汗出於玄府。脂液所凝。去芒硝。倍加芍藥當歸。發散玄府之風。當調其榮衛。俗云風刺。或生癮疹。或赤或白。倍加麻黃鹽豉蔥白出其汗。麻黃去節。亦去芒硝。咸走血而內凝。故不能發。
汗罷依前方中。加四物湯黃連解毒。三藥合而飲之。日二服。故內經曰。以苦發之。謂熱在肌表連內也。小便淋閉。去麻黃。加滑石連翹。煎藥湯調木香末二錢。麻黃主表。不主於裡。故去之。腰脅痛走注疼痛者。加硝石當歸甘草一服各二錢。調車前子末海金砂各一錢。內經曰。
腰者腎之府。破傷風者。如在表則辛以散之。在裡則苦以下之。兼散之。汗下後。通利血氣。祛逐風邪。每一兩內。加荊芥穗大黃各二錢。調全蠍末一錢。羌活末一錢。諸風潮搐。小兒急慢驚風。大便秘結。邪熱暴甚。腸胃乾燥。寢汗咬牙上竄睡語。筋轉驚悸。肌肉蠕動。每一兩。
加大黃二錢。梔子二錢。調茯苓二錢。如肌肉蠕動者。調羌活末一錢。故經曰肌肉蠕動。命曰微風。風傷於肺。咳嗽喘急。每一兩。加半夏桔梗紫菀各二錢。如打撲傷損。肢節疼痛。腹中惡血不下。每一兩加當歸大黃各三錢半。調沒藥乳香末各二錢。解利四時傷寒。內外所傷。
每一兩內。加益元散一兩。蔥白十莖。鹽豉一合。生薑半兩。水一碗。同煎至五七沸。或煎一小碗。溫冷服一半。以筋探之即吐。罷後服一半。稍熱服。汗出立解。如飲酒中風。身熱頭痛如破者。加黃連須二錢。蔥白十莖。依法立愈。慎勿用桂枝麻黃解之。頭旋腦熱。鼻塞。
中風論第十
獨聖散
治療各種風邪、胸膈實滿、癲癇痰涎、津液湧溢等症,其他雜病也可適用。
製法與用量:
瓜蒂一兩,切碎如麻豆大小,炒至黃色,研磨成細末。每次服用量需根據體質虛實與病情輕重調整,一般可用三錢藥末,搭配一錢茶葉,以一碗酸菜汁調服。
注意事項:
- 使用吐法時,須選擇天氣晴朗時進行,陰雨天忌用。
- 若病情急暴,則不受此法限制。
- 吐法宜在辰時至午前進行(早晨至中午),因這段時間為陽氣旺盛之時。
輔助用法:
- 若服藥後仍不吐,可再服熱酸菜水催吐。
- 治療風癇病時,可加半錢微炒的全蠍。
- 若因蟲疾,加狗油五至七滴、雄黃末一錢;蟲症嚴重者再加半錢芫花末,可迅速吐出蟲體。
- 濕腫脹滿者,加赤小豆末一錢。
禁忌與調整:
此方不可長期使用,需分辨體質虛實:
- 實證:適用瓜蒂散。
- 虛證:改用梔子豉湯。
- 若脹滿明顯,可加厚朴。
吐後可服用清火、順氣、安神的藥物輔助。若風癇病久治不癒,可在春秋時節搭配厚朴丸,並於每劑藥中加入人參、菖蒲、茯神(各一兩半)。
防風通聖散
成分:
防風、川芎、當歸、芍藥、大黃、芒硝、連翹、薄荷、麻黃(不除節,各半兩),石膏、桔梗、黃芩(各一兩),白朮、山梔子、荊芥穗(各二錢半),滑石三兩,甘草二兩。
用法:
研磨成粗末,每次一兩與生薑同煎,溫服,每日兩次。
隨症加減:
- 皮膚問題(如痤瘡、癮疹):
- 去芒硝,加倍芍藥、當歸以調和營衛。
- 若為風疹或紅白疹,加倍麻黃、鹽豉、蔥白發汗(需去麻黃節及芒硝)。
- 小便不暢:
- 去麻黃,加滑石、連翹,並以藥湯調服木香末二錢。
- 腰脅疼痛:
- 加硝石、當歸、甘草各二錢,調車前子末、海金沙各一錢。
- 破傷風:
- 表症用辛散,裡症用苦瀉,每兩藥中加荊芥穗、大黃各二錢,調全蠍末、羌活末各一錢。
- 驚風抽搐或便祕熱盛:
- 每兩加黃芩、梔子各二錢,調茯苓二錢;若肌肉蠕動(微風症),加羌活末一錢。
- 咳嗽喘急:
- 每兩加半夏、桔梗、紫菀各二錢。
- 跌打損傷瘀血:
- 每兩加當歸、大黃各三錢半,調沒藥、乳香末各二錢。
- 傷寒解表:
- 每兩加益元散一兩、蔥白十根、鹽豉一合、生薑半兩,煎服後先吐再汗。
- 酒後中風頭痛:
- 加黃連須二錢、蔥白十根,禁用桂枝、麻黃。
- 頭暈鼻塞:
- 原方基礎上調整(未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