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完素

《素問病機氣宜保命集》~ 卷上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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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上 (16)

1. 本草論第九

服自有約。故病有久新。方有大小。有毒無毒。固宜常制矣。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無毒治病。十去其九。穀肉果菜。食養盡之。無使過之。傷其正也。不盡行復如法。王注曰。法謂前四約也。余病不盡。然再行之。毒之小大。如約而止。

必無過也。是以上古聖人。謂重身之毒。有故無殞。衰其大半而止。故藥之性味。本以藥治疾。誠能處以中庸。以疾適當。且如半而止之。亦何疑於攻治哉。此之謂也。故非調氣而得者。治之奈何。有毒無毒。何先何後。願聞其道。王注曰。夫病生之類。其有四焉。一者始因氣動而內有所成。

為積聚癥瘕瘤氣癭起結核癲癇之類是也。二者不因氣動而外有所成者。謂癰腫瘡瘍痂疥疽痔掉瘛浮腫目赤瘭胗胕腫痛癢之類是也。三者不因氣動而病生於內。留飲澼食飢飽勞損宿食霍亂悲恐喜怒想慕憂結之類是也。四者不因氣動而病生於外。為瘴氣賊魅蟲蛇蠱毒蜚屍鬼擊沖薄墮墜風寒暑濕斫射剌割捶樸之類是也。

如此四類者。有獨治內而可愈。大小承氣陷胸抵當湯三花神祐藏用之類是也。有兼治內而愈者。大小柴胡通聖洗心涼膈黃連解毒之類是也。有獨治外而愈者。善應膏拔毒散點眼藥生肌之類是也。有兼治外而愈者。撥雲散苦參散千金內托散之類是也。有先治內後治外而愈者。瘭胗丹毒瘡瘍癰疽斑疹之類。

悉因三焦相火。熱甚於內。必先疏啟其中。涼苦寒之劑。盪滌臟腑。或以砭射敷掃塗抹於外者是也。有先治其外後治其內而愈者。傷寒刺割破傷。皆因風寒之邪。從外之內。先以發散其外。發之不已。量其淺深峻泄之。有齊毒而攻擊者。暴病大小便不利胎死堅積滿脹之類是也。

復有無毒而調引者。痰滯氣痞。胃虛脾弱。氣不往來。以通經利其氣之藥之類是也。方法所施。或勝或復。寒者熱之。熱者寒之。溫者清之。散者收之。抑者折之。燥者潤之。急者緩之。剛者耎之。衰者補之。強者瀉之。堅者削之。留者攻之。客者除之。勞者溫之。溫養也。

結者散之。燥者濡之。損者溫之。溫補也。逸者行之。勞者動之。驚者平之。平常也。常見常聞。上之吐之。下之泄之。磨之灸之。浴之薄之。劫之燔之。針劫其下。開之發之。適可為故。各安其氣。必清必淨。則病氣衰去。歸其所宗。此治之大體也。是以聖人法無定體。體變布施。

藥不執方。合宜而用。故論言治寒以熱。治熱以寒。而方士不能廢繩墨而更其道也。有病熱者。寒之而熱。有病寒者。熱之而寒。二者皆在。新病復起。奈何。治諸寒而熱者。取之以陰。熱之寒者。取之以陽。所謂求其屬也。王注曰。謂治之而病不衰退。反因熱寒而隨生寒熱。

白話文:

服藥有它的原則,所以疾病有新舊之分,藥方有大小之別,藥物有毒無毒之分,這些都應該有常規的規範。使用大毒性的藥物治病,能去除十分之六的病邪;使用一般毒性的藥物治病,能去除十分之七的病邪;使用小毒性的藥物治病,能去除十分之八的病邪;使用無毒性的藥物治病,能去除十分之九的病邪。至於穀物、肉類、水果、蔬菜等食物,可以用來保養身體,但不應過量,以免傷害正氣。如果疾病沒有完全痊癒,就應該按照原來的法則再次治療。王注說:「法則是指前面提到的四種原則。」如果疾病還沒有完全好,可以再次使用藥物,藥物的毒性大小,也應該按照原則來控制,絕對不能過量。因此,古代聖人認為,使用毒性較強的藥物,如果病情不危急,不要完全去除病邪,只要去除大半就可以了。所以藥物的性質和味道,本來就是用來治療疾病的。如果能以中庸之道來使用藥物,使藥物與疾病相適應,而且使用藥物到一半就停止,那還有什麼好懷疑它的療效呢?這就是這個道理。所以,不是通過調理氣機就能治好的疾病,應該如何治療?藥物有毒和無毒,應該先用哪一種,後用哪一種?希望能夠了解其中的道理。王注說:「疾病的產生大致有四種情況:第一種是因氣機紊亂而導致體內產生病變,如積聚、癥瘕、腫瘤、氣癭、結核、癲癇等;第二種是不因氣機紊亂而導致體外產生病變,如癰、腫、瘡、瘍、痂、疥、疽、痔、掉瘛、浮腫、目赤、瘭胗、胕腫、疼痛、瘙癢等;第三種是不因氣機紊亂而導致體內產生病變,如留飲、澼食、飢飽、勞損、宿食、霍亂、悲恐、喜怒、想慕、憂結等;第四種是不因氣機紊亂而導致體外產生病變,如瘴氣、賊魅、蟲蛇、蠱毒、蜚屍鬼擊、沖薄、跌墜、風寒暑濕、斫射、刺割、捶樸等。」

對於這四種類型的疾病,有些只需要治療內部就可以痊癒,比如大小承氣湯、陷胸湯、抵當湯、三花神祐藏等;有些需要內外兼治才能痊癒,比如大小柴胡湯、通聖散、洗心涼膈散、黃連解毒湯等;有些只需要治療外部就能痊癒,比如善應膏、拔毒散、點眼藥、生肌藥等;有些需要內外兼治才能痊癒,比如撥雲散、苦參散、千金內托散等;有些需要先治療內部,然後再治療外部才能痊癒,比如瘭胗、丹毒、瘡瘍、癰疽、斑疹等,這些疾病都是因為三焦相火過盛,熱邪在體內過盛,必須先疏通內部的熱邪,用清熱、苦寒的藥物來清洗臟腑,或者用砭石、針刺、敷貼、塗抹等方法來治療外部。有些需要先治療外部,然後再治療內部才能痊癒,比如傷寒、刺割、破傷等,這些疾病都是因為風寒邪氣從體外侵入體內,所以要先發散體表的邪氣,如果發散後仍然沒有痊癒,就應該根據病情輕重,用峻猛的藥物來洩除邪氣。有些疾病需要用猛烈的藥物來攻治,比如暴病、大小便不通、胎死、堅積、腹脹等。

還有一些疾病需要用無毒性的藥物來調引,比如痰液滯留、氣機痞塞、胃虛脾弱、氣機不暢等,應該使用通經絡、疏理氣機的藥物。治療方法的使用,有時會有效,有時會失效。對於寒性疾病,要用熱性藥物治療;對於熱性疾病,要用寒性藥物治療;對於溫性疾病,要用清性藥物治療;對於散漫的病症,要用收斂的藥物治療;對於抑制的病症,要用折衝的藥物治療;對於乾燥的病症,要用滋潤的藥物治療;對於急性的病症,要用緩慢的藥物治療;對於剛強的病症,要用柔和的藥物治療;對於虛弱的病症,要用補益的藥物治療;對於強盛的病症,要用瀉下的藥物治療;對於堅硬的病症,要用消磨的藥物治療;對於停留的病症,要用攻伐的藥物治療;對於外來的病邪,要用驅除的藥物治療;對於勞損的病症,要用溫養的藥物治療。

對於結聚的病症,要用疏散的藥物治療;對於乾燥的病症,要用滋潤的藥物治療;對於損傷的病症,要用溫補的藥物治療。對於安逸的病症,要用活動的藥物治療;對於勞累的病症,要用運動的藥物治療;對於驚嚇的病症,要用平靜的藥物治療。這些都是常見常用的方法,可以通過嘔吐、排泄、磨擦、艾灸、沐浴、敷貼、劫掠、焚燒、針刺等方法來治療疾病,開通阻塞的經絡,使氣機通暢,要做到恰如其分,使體內的氣機各得其所,一定要使身體清淨,這樣病氣就會衰退,回歸其本源,這就是治療疾病的大原則。所以聖人使用藥物沒有固定的方法,而是根據病情變化來靈活使用,藥方也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要根據實際情況來選擇。所以有句話說,治療寒病要用熱藥,治療熱病要用寒藥,但是那些執著於藥方的人,卻不能打破固有的法則來改變治療方法。如果有的疾病,用寒涼的藥物治療,反而會加重熱證;有的疾病,用溫熱的藥物治療,反而會加重寒證,這兩種情況同時出現,新的疾病又出現了,應該怎麼辦呢?對於那些用寒藥治療反而出現熱證的疾病,應該用陰性的藥物來治療;對於那些用熱藥治療反而出現寒證的疾病,應該用陽性的藥物來治療,這就是要找到疾病的根本原因。王注說:「這就是說,治療疾病,如果病症沒有減退,反而會因為熱藥或寒藥而產生新的寒證或熱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