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病機氣宜保命集》~ 卷上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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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上 (16)

1. 本草論第九

服自有約。故病有久新,方有大小,有毒無毒,固宜常制矣。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無毒治病,十去其九。穀肉果菜,食養盡之;無使過之,傷其正也。不盡行復如法。王注曰:法謂前四約也。余病不盡,然再行之,毒之小大,如約而止,必無過也。

是以上古聖人,謂重身之毒,有故無殞,衰其大半而止。故藥之性味,本以藥治疾;誠能處以中庸,以疾適當,且如半而止之,亦何疑於攻治哉?此之謂也。

故非調氣而得者,治之奈何?有毒無毒,何先何後?願聞其道。王注曰:夫病生之類,其有四焉: 一者始因氣動而內有所成,為積聚、癥瘕、瘤氣、癭起、結核、癲癇之類是也。 二者不因氣動而外有所成者,謂癰腫、瘡瘍、痂疥、疽痔、掉瘛、浮腫、目赤、瘭胗、胕腫、痛癢之類是也。 三者不因氣動而病生於內,留飲、澼食、飢飽、勞損、宿食、霍亂、悲恐、喜怒、想慕、憂結之類是也。 四者不因氣動而病生於外,為瘴氣、賊魅、蟲蛇、蠱毒、蜚屍、鬼擊、沖薄、墮墜、風寒暑濕、斫射、剌割、捶樸之類是也。

如此四類者:有獨治內而可愈,大小承氣、陷胸、抵當湯、三花、神祐、藏用之類是也。有兼治內而愈者,大小柴胡、通聖、洗心、涼膈、黃連解毒之類是也。有獨治外而愈者,善應膏、拔毒散、點眼藥、生肌之類是也。有兼治外而愈者,撥雲散、苦參散、千金內托散之類是也。有先治內後治外而愈者,瘭胗、丹毒、瘡瘍、癰疽、斑疹之類,悉因三焦相火,熱甚於內,必先疏啟其中,涼苦寒之劑,盪滌臟腑,或以砭射、敷掃、塗抹於外者是也。有先治其外後治其內而愈者,傷寒、刺割、破傷,皆因風寒之邪,從外之內;先以發散其外,發之不已,量其淺深峻泄之。有齊毒而攻擊者,暴病、大小便不利、胎死、堅積滿脹之類是也。

復有無毒而調引者:痰滯、氣痞、胃虛脾弱、氣不往來,以通經利其氣之藥之類是也。方法所施,或勝或復。寒者熱之,熱者寒之;溫者清之,散者收之;抑者折之,燥者潤之;急者緩之,剛者耎之;衰者補之,強者瀉之;堅者削之,留者攻之;客者除之,勞者溫之,溫養也。結者散之,燥者濡之;損者溫之,溫補也;逸者行之,勞者動之;驚者平之,平常也。

常見常聞:上之吐之,下之泄之;磨之灸之,浴之薄之;劫之燔之,針劫其下;開之發之。適可為故,各安其氣,必清必淨,則病氣衰去,歸其所宗。此治之大體也。

是以聖人法無定體,體變布施;藥不執方,合宜而用。故論言治寒以熱,治熱以寒,而方士不能廢繩墨而更其道也。有病熱者,寒之而熱;有病寒者,熱之而寒。二者皆在,新病復起,奈何?治諸寒而熱者,取之以陰;熱之寒者,取之以陽,所謂求其屬也。王注曰:謂治之而病不衰退,反因熱寒而隨生寒熱。

白話文:

服藥有它的原則,所以疾病有新舊之分,藥方有大小之別,藥物有毒無毒之分,這些都應該有常規的規範。使用大毒性的藥物治病,能去除十分之六的病邪;使用一般毒性的藥物治病,能去除十分之七的病邪;使用小毒性的藥物治病,能去除十分之八的病邪;使用無毒性的藥物治病,能去除十分之九的病邪。至於穀物、肉類、水果、蔬菜等食物,可以用來保養身體,但不應過量,以免傷害正氣。如果疾病沒有完全痊癒,就應該按照原來的法則再次治療。王注說:「法則是指前面提到的四種原則。」如果疾病還沒有完全好,可以再次使用藥物,藥物的毒性大小,也應該按照原則來控制,絕對不能過量。因此,古代聖人認為,使用毒性較強的藥物,如果病情不危急,不要完全去除病邪,只要去除大半就可以了。所以藥物的性質和味道,本來就是用來治療疾病的。如果能以中庸之道來使用藥物,使藥物與疾病相適應,而且使用藥物到一半就停止,那還有什麼好懷疑它的療效呢?這就是這個道理。所以,不是通過調理氣機就能治好的疾病,應該如何治療?藥物有毒和無毒,應該先用哪一種,後用哪一種?希望能夠了解其中的道理。王注說:「疾病的產生大致有四種情況:第一種是因氣機紊亂而導致體內產生病變,如積聚、癥瘕、腫瘤、氣癭、結核、癲癇等;第二種是不因氣機紊亂而導致體外產生病變,如癰、腫、瘡、瘍、痂、疥、疽、痔、掉瘛、浮腫、目赤、瘭胗、胕腫、疼痛、瘙癢等;第三種是不因氣機紊亂而導致體內產生病變,如留飲、澼食、飢飽、勞損、宿食、霍亂、悲恐、喜怒、想慕、憂結等;第四種是不因氣機紊亂而導致體外產生病變,如瘴氣、賊魅、蟲蛇、蠱毒、蜚屍鬼擊、沖薄、跌墜、風寒暑濕、斫射、刺割、捶樸等。」

對於這四種類型的疾病,有些只需要治療內部就可以痊癒,比如大小承氣湯、陷胸湯、抵當湯、三花神祐藏等;有些需要內外兼治才能痊癒,比如大小柴胡湯、通聖散、洗心涼膈散、黃連解毒湯等;有些只需要治療外部就能痊癒,比如善應膏、拔毒散、點眼藥、生肌藥等;有些需要內外兼治才能痊癒,比如撥雲散、苦參散、千金內托散等;有些需要先治療內部,然後再治療外部才能痊癒,比如瘭胗、丹毒、瘡瘍、癰疽、斑疹等,這些疾病都是因為三焦相火過盛,熱邪在體內過盛,必須先疏通內部的熱邪,用清熱、苦寒的藥物來清洗臟腑,或者用砭石、針刺、敷貼、塗抹等方法來治療外部。有些需要先治療外部,然後再治療內部才能痊癒,比如傷寒、刺割、破傷等,這些疾病都是因為風寒邪氣從體外侵入體內,所以要先發散體表的邪氣,如果發散後仍然沒有痊癒,就應該根據病情輕重,用峻猛的藥物來洩除邪氣。有些疾病需要用猛烈的藥物來攻治,比如暴病、大小便不通、胎死、堅積、腹脹等。

還有一些疾病需要用無毒性的藥物來調引,比如痰液滯留、氣機痞塞、胃虛脾弱、氣機不暢等,應該使用通經絡、疏理氣機的藥物。治療方法的使用,有時會有效,有時會失效。對於寒性疾病,要用熱性藥物治療;對於熱性疾病,要用寒性藥物治療;對於溫性疾病,要用清性藥物治療;對於散漫的病症,要用收斂的藥物治療;對於抑制的病症,要用折衝的藥物治療;對於乾燥的病症,要用滋潤的藥物治療;對於急性的病症,要用緩慢的藥物治療;對於剛強的病症,要用柔和的藥物治療;對於虛弱的病症,要用補益的藥物治療;對於強盛的病症,要用瀉下的藥物治療;對於堅硬的病症,要用消磨的藥物治療;對於停留的病症,要用攻伐的藥物治療;對於外來的病邪,要用驅除的藥物治療;對於勞損的病症,要用溫養的藥物治療。

對於結聚的病症,要用疏散的藥物治療;對於乾燥的病症,要用滋潤的藥物治療;對於損傷的病症,要用溫補的藥物治療。對於安逸的病症,要用活動的藥物治療;對於勞累的病症,要用運動的藥物治療;對於驚嚇的病症,要用平靜的藥物治療。這些都是常見常用的方法,可以通過嘔吐、排泄、磨擦、艾灸、沐浴、敷貼、劫掠、焚燒、針刺等方法來治療疾病,開通阻塞的經絡,使氣機通暢,要做到恰如其分,使體內的氣機各得其所,一定要使身體清淨,這樣病氣就會衰退,回歸其本源,這就是治療疾病的大原則。所以聖人使用藥物沒有固定的方法,而是根據病情變化來靈活使用,藥方也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要根據實際情況來選擇。所以有句話說,治療寒病要用熱藥,治療熱病要用寒藥,但是那些執著於藥方的人,卻不能打破固有的法則來改變治療方法。如果有的疾病,用寒涼的藥物治療,反而會加重熱證;有的疾病,用溫熱的藥物治療,反而會加重寒證,這兩種情況同時出現,新的疾病又出現了,應該怎麼辦呢?對於那些用寒藥治療反而出現熱證的疾病,應該用陰性的藥物來治療;對於那些用熱藥治療反而出現寒證的疾病,應該用陽性的藥物來治療,這就是要找到疾病的根本原因。王注說:「這就是說,治療疾病,如果病症沒有減退,反而會因為熱藥或寒藥而產生新的寒證或熱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