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

類經附翼卷二 (8)

1黃鐘生度

又曰:岐伯云八尺之士,與周禮云人長八尺相符,則是上自黃帝,下至成周,數千年間,人與尺度,未嘗有異,此蓋言魁偉丈夫之身,非眾人之度也,故黃帝問於伯高曰眾人之度長七尺五寸是也,外臺亦作七尺五寸,正與此同。

梁陶弘景撰本草序錄,一用累黍之法,孫思邈從而用之,其書言尺則用夏家古尺,而又參諸司馬法六尺為步以互證之,其立意之精,豈尋常醫家者所及?但孫氏云夏尺古尺,即江淮吳越所用八寸小尺是也,當唐尺八寸。唐會要云:唐高祖武德四年,行開元通寶錢,徑八分,蓋唐尺之八分也。

夫一錢徑八分,十錢徑八寸,即孫氏所謂夏家古尺之一尺也。開元錢今固有之,以錢考尺,則尺可知矣。近世醫家,取同身寸法,其說一出,無復考古,幸孫氏之方及唐會要可證耳。

眾人身度,當以黍尺七尺五寸為準,其如曹交之長,九尺為有餘,晏子之短,六尺為不足,二者折衷之,亦得七尺五寸,故孔子荀子,皆謂七尺之體為中人之率,黍尺七尺五寸,蓋今曲尺六尺也。素問、周禮所謂八尺者,黍尺八尺,比今曲尺六尺四寸也,其偉人之度歟?故素有八尺及七尺五寸二說。而庸俗弗曉古今尺度不同,乃謂古今人品有異,豈不謬哉?!

白話文

《黃鐘生度》:

這段文字提到,岐伯與《周禮》中記載人的身高為八尺,顯示從黃帝時代到周朝,數千年間人體與尺度標準並未改變。但此處所指的是高大魁梧的男子,並非一般人的身高。因此黃帝詢問伯高時,伯高回答普通人身高為七尺五寸,《外臺秘要》也採用相同數據。

梁朝陶弘景在《本草序錄》中使用累積黍粒的測量方法,孫思邈沿用此法。孫思邈著作中使用的尺是夏朝古尺,並參考《司馬法》「六尺為步」的記載相互驗證,其考證之精確非一般醫家能及。孫思邈所說的夏朝古尺,即江淮吳越地區使用的八寸小尺,相當於唐代尺度的八寸。《唐會要》記載,唐高祖武德四年發行的開元通寶錢直徑八分,即唐尺的八分。

一枚錢幣直徑八分,十枚排列即為八寸,這就是孫思邈所說的夏朝古尺一尺長度。現存開元通寶錢幣可用來考證當時的尺度標準。近代醫家採用「同身寸」測量法後,便不再考證古代尺度,幸有孫思邈著作和《唐會要》可作為證據。

一般人身高應以黍尺七尺五寸為標準。像曹交身高九尺屬特例,晏子身高六尺則較矮,兩者折衷也是七尺五寸。因此孔子、荀子都認為七尺身高是普通人的標準(黍尺七尺五寸約當後世曲尺六尺)。《黃帝內經》和《周禮》所說的八尺(黍尺八寸約合曲尺六尺四寸),應是指特別高大的人。因此自古就有八尺與七尺五寸兩種說法。世俗之人不瞭解古今尺度差異,誤以為是古今人種不同,這種看法實在荒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