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醫隨筆》~ 卷六 (8)
卷六 (8)
1. 四因正義
仲景曰:病人一臂不遂,時復轉移在一臂,是也。
陽氣者,煩勞則張,精絕,闢積於夏,使人煎厥。目盲不可以視,耳閉不可以聽,潰潰乎若壞都,汩汩乎不可止。
此言養陽者,宜調其形體也。形體煩勞,則血脈爭張,津液必有偏絕,屢犯而闢積以至於夏,則陰精內竭,時火外迫,如煎而厥矣。闢積,即襞積,猶言零碎積累也。蓋煩勞偶犯,津液猶可漸復,惟屢犯不止,而至於夏,則內外合邪,變症作矣。目盲以下,煎厥證狀也。都,防也。
凡中風卒倒,痰涎潮湧,腹中比水流波浪之聲更甚。煎厥由於陰虛,薄厥由於陽實。煎、薄二字可味。
陽氣者,大怒則形氣絕,而血菀於上,使人薄厥。有傷於筋,縱,其若不容。
此言養陽者,宜和其心性也。若大怒,則形與氣必相離絕,不相維矣。何則?怒則氣逆,而血隨氣升,亦菀於上,血氣相薄,上實下虛,其人必厥。薄者,迫也。氣血並迫,經絡壅塞而不通,故厥也。亦有不發為厥者,怒生於肝,肝主於筋,怒則血氣奔逸,火升液耗而筋傷,筋則肌肉無所束,而形體縱大若不容矣。此皆形氣離絕之證也。
筋非骨會之大筋,乃散絡之管攝肌肉者,常有怒罵叫號,以致頭面胕腫,四肢痠軟難動,如痿廢者,見之屢矣。氣復即愈,此形與氣絕,非死絕也。經中言「絕」,義多如此。薄厥見症於氣,筋縱見症於形。《陰陽應象》曰:暴怒傷陰,暴喜傷陽,厥氣上行,滿脈去形。即此義也。
白話文:
四因正義
張仲景說:病人一隻手臂癱瘓,有時又轉移到另一隻手臂,這就是[中風]。
陽氣如果過度勞累,就會使氣血充盈,精氣耗竭,長期積累到夏天,就會讓人產生煎厥的症狀。眼睛失明看不見,耳朵閉塞聽不見,身體好像要崩潰一樣,病情嚴重到無法控制。
這說明保養陽氣,應該調節身體狀況。身體過度勞累,就會導致血脈充盈,體液必然會出現不足,經常這樣,積累到夏天,就會導致陰精內耗,陽火外盛,像被煎熬一樣而發病。襞積,就是零碎積累的意思。一般勞累,體液還能逐漸恢復,但如果經常勞累不止,到夏天就內外邪氣交合,病情就會變化。眼睛失明等等,都是煎厥的症狀。都,指防禦能力。
凡是中風突然倒地,痰涎湧出,腹中發出比水流波浪聲更大的聲音。煎厥是因為陰虛,薄厥是因為陽實。煎、薄兩個字可以體會其病理狀態。
陽氣如果大怒,就會導致形氣分離,血液淤滯在上,使人出現薄厥。如果傷到筋脈,身體就會腫脹,好像容不下自己。
這說明保養陽氣,應該調和心性。如果大怒,形氣就會分離,互相不能維持。為什麼呢?因為生氣會導致氣逆,血液隨著氣往上走,也淤滯在上,血氣互相衝擊,上實下虛,人就會發病。薄,就是衝擊的意思。氣血都衝擊,經絡阻塞不通,所以發病。也有不發病的,怒氣生於肝,肝主筋,生氣就會導致血氣奔逸,陽火上升,津液耗損而傷及筋脈,筋脈受損,肌肉就沒有束縛,身體腫脹好像容不下自己。這些都是形氣分離的表現。
筋,不是指骨骼交接處的大筋,而是指遍佈全身、連結肌肉的筋絡。經常怒罵叫喊,就會導致頭面腫脹,四肢酸軟難以活動,像痿廢一樣,這樣的病人我見過很多。氣血恢復就能痊癒,這只是形氣分離,並不是真正的死亡。經文中說「絕」,意思大多如此。薄厥表現在氣,筋縱表現在形。《陰陽應象大論》說:暴怒傷陰,暴喜傷陽,厥氣上行,脈象充盈而形體消瘦。就是這個意思。
2. 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也君二臣六偶之制也
一三五七,二四六八者,品數之單駢也。奇偶者,所以制緩急厚薄之體,以成遠近汗下之用者也。於品數之單駢何與耶?品數之單駢,於治病之實又何與耶?制病以氣,數之單駢無氣也。蓋嘗思之,用一物為君,復用同氣之二物以輔之,是物性專一,故曰奇也;用二物一補一瀉為君,復用同氣者各二物以輔之,是兩氣並行,故曰偶也。君二而臣有多寡,則力有偏重,故亦曰奇;臣力平勻,則亦曰偶。
推之品數加多,均依此例。此奇偶之義,不可易者也。舊解皆專指數之單駢,且曰汗不以奇,而桂枝用三;下不以偶,而承氣用四。以此為神明之致也,可為噴飯!
白話文:
這段文字討論的是中醫方劑配伍中的「君臣佐使」法則,以及奇數和偶數在方劑配伍中的作用。
文中說明,一、三、五、七是奇數,二、四、六、八是偶數。奇數和偶數的運用,用來控制藥物作用的緩急、輕重,以及藥效發揮的遠近、汗下等。
單純的奇數偶數本身並不能直接治病,關鍵在於藥物本身的氣性。 一個藥物作君藥,再用兩個性質相同的藥物輔佐,因為藥性單一專一,所以稱為「奇」。兩個藥物一補一瀉作為君藥,再用性質相同的藥物各兩個輔佐,因為兩種藥氣同時作用,所以稱為「偶」。
君藥用兩個,臣藥數量多少則會造成藥力偏向某一方,故稱之為「奇」;如果臣藥力量均衡,則稱之為「偶」。 更多的藥物配伍,也遵循這個原則。這種奇偶的配伍原則非常重要,不能輕易改變。
以往的解釋過於拘泥於奇數偶數本身,認為發汗方劑不用奇數(例如桂枝湯用三味藥),瀉下方劑不用偶數(例如大承氣湯用四味藥),這種說法是荒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