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名醫類案》~ 卷二十二 (1)
卷二十二 (1)
1. 卷二十二
2. 蠱
有人行蠱毒以病人。若欲知其姓名者,以敗鼓皮燒作末,飲服方寸匕,須臾自呼蠱家姓名。可語之,令呼喚將去則愈。治之亦有方。(《醫學綱目》。)
干寶外姊夫蔣士先,得疾下血,言中蠱。家人密以囊荷置其席下,士先忽大笑曰:蠱我者,張小也。乃收小,小至,並令解之,士先獲瘳。世以此物,為治蠱之良方。(蘘,音穰。蘘荷草名,本草無。《本草通志略》:出閩槦。)
《梅師方》云:凡中蠱毒,或下血如鵝肝,或吐血,或心腹切痛,如有物咬,不即治之,食人五臟,即死。欲知是蠱,但令病人吐水,沉者是,浮者非也。用敗鼓皮燒灰,服方寸匕,須臾自呼蠱主姓名。(《本草綱目》。)
夷方有蠱毒之害,須袖中嘗帶當歸,遇飲食訖,即咀嚼少許。若有毒則即時嘔吐,無不安然矣。(《漱石閒談》。)
生甘草五錢,煎汁半杯,溫飲之,入咽即吐。初中蠱毒,入腹未久,其蟲未生,得吐即出矣。如恐未盡,再煎五錢服之,加麻黃半盞更妙。
食不輟醋,蠱不入肚。又《肘後方》云:馬兜鈴藤能逐蠱從小便出。用至十兩,水一斗,酒二升,煮三升,分三服。不瘥更服。上人呼為三百兩銀藥。
大蜘蛛一個,研爛,生蜂蜜半盞和服。蠱畏蜘蛛,故用蜘蛛治蠱。而蜘蛛有毒,又用蜂蜜制之。此方獨治金蠶蠱。
蠱毒在上,則服升麻吐之;在腹,服鬱金下之。或合升麻、鬱金服之,不吐即下。李侍郎燾初為雷郡推官,鞠獄得此方,活人甚多。(《範石湖集》。)
新州郡境有藥,人呼為吉財,解諸毒及蠱,神用無比。昔人有嘗至雷州,途中遇毒,而貌頗異,自謂即斃,得吉財數寸飲之,一吐而愈。俗云:昔有遇毒者,其奴吉財得是藥,因以奴名名之。實草根也,類芍藥。凡人遇毒,夜中潛取二三寸,或銼或磨,少加甘草,詰旦煎飲之,得吐即愈。
俗傳將服是藥,不欲顯言,故曰潛取。或云:昔有里媼病蠱,其子為小胥,邑宰命以吉財飲之,暮乃具藥。及旦,其母謂曰:吾夢人告我,若飲是,且死。亟去之,即僕於地。其子又告縣尹,縣尹固令飲之,果愈。豈中蠱者,亦有神若二堅哉。(《投荒雜錄》。)
吉利,草類石斛,根類芍藥。吳黃武中李俁以罪徙合浦,入境遇蠱,其奴吉利取此草解之,遂以為名。(即前之吉財也。)
常撫軍安,己酉歲,秉鉞西臬,讞案有為蠱斃命者,獄已定。因檢卷閱之,緣養蠱婦女,覘富室貿易遠歸,知其必攜財。倩鄰媼詣其家,初作問候狀,後乘機藏蠱於指,彈之立斃。事主疑而執之,送諸官,究得其實。據供,婦女初嫁時,已隨附十九蠱,嫁後與伊夫又害六人,後增至二十五蠱矣。
其所害六人,施察出確證者三,挖土得屍骸者二,其一即犯事之家。予怪之而未信,次日,提婦女復親鞫之,歷歷不諱。因令呈所養蠱視之,出初一竹筒,空然無所有。女稟法堂聽政之所,邪祟不敢入,必咒祭司戶而後可。如是,則果現,乃蠕蠕赤蠱耳,遂令以足踐踏之泥水。
白話文:
[蠱]
有人用蠱毒害人致病。想知道下蠱者姓名的方法是:將腐爛的鼓皮燒成灰,服用一指甲蓋那麼多,不久就會喊出下蠱人的名字。可以與他說話,讓他喊著將蠱毒帶走,病就會好。治療蠱毒也有其他的方法。(出自《醫學綱目》)
干寶的外甥蔣士先,得了下血的病,說是中了蠱。家人暗中將蘘荷放在他坐臥的席子底下,蔣士先突然大笑說:下蠱的是張小!於是抓捕張小,張小招供後,並協助解蠱,蔣士先的病就好了。世人以此法,認為是治療蠱毒的好方法。(蘘,音穰。蘘荷是草藥的名字,本草書中沒有記載。《本草通志略》:產於閩南地區。)
《梅師方》記載:凡是中了蠱毒,有的會下血像鵝肝一樣,有的會吐血,有的會心腹劇痛,感覺像有東西在咬,如果不立即治療,蠱毒會吃掉人的五臟六腑,就會死掉。想知道是不是中了蠱,只要讓病人吐口水,沉下去的是中了蠱,浮起來的不是。用腐爛的鼓皮燒成灰,服用一指甲蓋那麼多,不久就會喊出下蠱人的名字。(出自《本草綱目》)
南方蠻夷地區有蠱毒的危害,需要在袖子裡常備帶著當歸,遇到吃完東西後,就咀嚼一點點。如果有毒,就會馬上嘔吐出來,否則就安然無恙。(出自《漱石閒談》)
生甘草五錢,煎成半杯汁,溫熱服用,服下後就會嘔吐。初期中了蠱毒,蠱蟲還沒在腹中生長,吐出來就能解毒。如果擔心沒吐乾淨,可以再煎五錢服用,加半杯麻黃更好。
經常吃醋,蠱毒就不會進入肚子。又《肘後方》記載:馬兜鈴藤可以把蠱毒從小便排出體外。用十兩馬兜鈴藤,加一斗水,二升酒,煮成三升,分三次服用,如果沒好再繼續服用。古人稱它為「三百兩銀藥」。
用一隻大蜘蛛研磨成泥,和半杯蜂蜜一起服用。蠱毒害怕蜘蛛,所以用蜘蛛治療蠱毒。而蜘蛛有毒,所以用蜂蜜來解蜘蛛毒。這個偏方只治療金蠶蠱。
蠱毒在上焦,就服用升麻把它吐出來;在中焦,就服用鬱金把它排洩出來。或者同時服用升麻、鬱金,不吐就排洩。李侍郎燾早年在雷州做推官時,審理案件時得到這個偏方,救活了很多病人。(出自《範石湖集》)
新州地區有一種藥,人們稱之為吉財,可以解百毒和蠱毒,功效神奇無比。以前有人去雷州,途中中毒,面色非常不好,自認為要死了,得到幾寸長的吉財,服用後嘔吐出來就好了。當地俗語說:以前有人中毒,他的奴僕吉利得到了這種藥,因此就用奴僕的名字來命名它。實際上是一種草根,像芍藥。凡是中毒的人,晚上偷偷挖取二三寸,研磨或切碎,加一點甘草,第二天早上煎服,嘔吐出來就好了。
民間傳說服用這種藥,不希望公開說明,所以說是偷偷挖取。或者說:以前有個村婦中了蠱毒,她兒子是小吏,縣令命令他用吉財給母親服用,傍晚準備好了藥。到第二天早上,她母親說:我夢見人告訴我,如果服用這個藥,就要死了。趕快扔掉它!於是就倒在地上。她兒子又告訴縣令,縣令堅決讓她服用,果然就好了。難道中了蠱毒的人,也有像神一樣的堅定意志嗎?(出自《投荒雜錄》)
吉利,一種草藥,像石斛,根像芍藥。吳黃武年間,李俁因犯罪被流放到合浦,到當地後中了蠱毒,他的奴僕吉利用這種草藥解毒,於是就用這個名字命名它。(就是前面提到的吉財。)
常撫軍安,己酉年,擔任西臬的提刑按察使,審理案件時,有一個被蠱毒害死的案子,案子已經結案了。他檢閱卷宗時,發現是因為一個養蠱的婦女,觀察富人家做生意遠行歸來,知道他們一定會攜帶錢財。於是她讓鄰居老婦去那家富戶家,先假裝問候,然後乘機把蠱藏在手指上,彈射出去,使富戶立刻斃命。事主懷疑並抓住了她,送到官府,查明了真相。據供述,這個婦女結婚時,已經隨身攜帶十九個蠱,結婚後和她丈夫一起害死了六個人,後來增加到二十五個蠱了。
她害死的六個人,查實確有其事的有三個,挖土找到了屍骸的有兩個,其中一個就是受害人家。我對此感到奇怪而且不信,第二天,又提審這個婦女再次審問,她事無巨細地全都招供了。於是命令她拿出她養的蠱來看看,她拿出來一個竹筒,裡面空空如也。這個婦女說:法堂聽政的地方,邪祟不敢進去,必須先咒罵祭祀司戶神後才可以。這樣一來,蠱蟲果然出現了,是一條條蠕動的紅色蠱蟲。於是命令她用腳踩在泥水裡把它們踩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