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壽堂

《醫原》~ 卷上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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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上 (11)

1. 陰陽治法大要論

蓋病雖在此,不必治此,治此反劇;病已去此,猶當顧此,不顧此則損。此陰陽標本先後輕重之大略也。

要之,天地與人,不外陰陽二氣。天之陰陽失,相燮理之;人之陰陽失,醫燮理之。良相、良醫,總在調劑陰陽,使之兩得其平焉已矣。

白話文:

陰陽治法大要論

雖然疾病的症狀表現在某個部位,但未必需要直接治療該部位,反而直接治療可能會加重病情;即使疾病症狀已不在該部位,仍需顧及該部位,否則會造成損傷。這就是陰陽、標本、先後、輕重的治療大原則。

總而言之,天地和人體,都離不開陰陽二氣。天地陰陽失調,靠自然調節;人體陰陽失調,靠醫生調節。好的丞相、好的醫生,都在於調節陰陽,使陰陽二氣達到平衡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