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壽堂

《醫原》~ 卷上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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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上 (8)

1. 陰陽治法大要論

陽,天道也;陰,地道也。非天之陽,地亦不凝,而萬物不生;非地之陰,天亦無依,而萬物不成。天主動,無一息之靜,使稍不動,則失其健運之機,而萬物屯矣;地主靜,無一息之動,使稍不靜,則失其貞凝之義,而萬物否矣。人身之陽,法天者也,一失其流行之機,則百病起;人身之陰,法地者也,一失其安養之義,則百害生。陰陽二氣,固不可稍偏而或失也。

夫所謂陽者,乃人身之真陽。真陽,陰中之陽,非燥烈無濟之亢陽。亢陽無陰則為火,如天之久旱酷暑,不得不藉甘霖以消其亢厲,故丹溪發補陰之論,補陰正所以濟陽也。王太僕謂壯水之主,以制陽光者,此也。所謂陰者,乃人身之真陰。真陰,陽中之陰,非堅凝寒結之濁陰。

濁陰無陽則為水,如天之重陰凜冽,不得不藉皓日以致其睛和,故先哲發扶陽之論,扶陽正所以濟陰也。王太僕謂益火之原,以消陰翳者,此也。

夫乾為陽,坤為陰,乾坤化為坎離,是天地為陰陽之體,水火為陰陽之用。用傷則體害。水火有過不及之弊,在天地則不能無旱澇之災,在人則不能無燥濕之患,其理一也。

陰,人之形也;陽,人之氣也。大凡形質之失宜,莫不由氣行之失序。故地之萬物不生,又皆由天之旱澇失節。人身一分陽氣不到之處,則此處便有病;然陰陽互根,凡陽所到之處,皆陰所到之處,若陽到而陰不到,則此處亦有病。

陰陽又當審其虛實。外感實證,先病陽;內傷虛證,先病陰。病陽者,肺主之;病陰者,脾、胃、腎主之。外感上焦陽氣鬱閉,治以開豁,通天氣也;中焦陽氣燥結,治以苦辛攻下、苦辛開化,平地氣也。(治實火,要使邪有出路,若純用苦寒,逼邪深入,而無出路,非徒無益,而有害之。

乃晉唐以後醫道失傳,如三黃解毒諸方,毫無法律,不可從也。)內傷中焦陽氣下陷,不能上升於肺,治以升補,使地氣上騰乎天也;下焦陽氣外越,不能下歸於腎,治以溫納,使天氣下降於地也。蓋先天真一之氣,自下而上,與後天胃氣,相接而生,而為人身之至寶。若人真陰受傷,致精不能化氣,氣即不能歸精,於是腎中龍火內爍,而見骨蒸等證;龍火外越,而見發熱、顴紅、面赤等證。

一火興而五火熾,將見肝之風火雷火,心之離火,胃之燥火,又必相因而起,而見有餘之象。非有餘也,實下元不足所致耳!經曰:少火生氣,壯火食氣。火在丹田以下為少火,即真火;火離丹田而上為壯火,即虛火。虛火,水中之火,不得再以水滅之固也。奈何世執丹溪法,而用知母、黃柏之苦寒以撲滅之,勢必愈治愈劇,如雨愈大龍愈騰,欲其潛藏也得乎?不獨苦寒不可用也,即甘涼亦當慎投。

白話文:

陰陽治法大要論

天地之道,陽為天,陰為地。沒有天之陽氣,地便不能凝固,萬物也不能生長;沒有地之陰氣,天便無依託,萬物也不能成形。天主運動,一刻不停地運轉,稍有停滯,就會失去其健運的機制,萬物便會停滯不前;地主靜止,一刻不停地安靜,稍有動盪,就會失去其貞凝的特性,萬物便會衰敗。人體之陽氣,效法天道,一旦失去其流行的機制,百病叢生;人體之陰氣,效法地道,一旦失去其安養的特性,百害滋生。陰陽二氣,本不可稍有偏頗或缺失。

所謂陽氣,乃人體之真陽。真陽,是陰中之陽,並非燥烈無益的亢陽。亢陽無陰則成火,如同久旱酷暑的天氣,必須依靠甘霖來消除其亢盛之勢,所以丹溪提出補陰的理論,補陰正是為了濟陽。王太僕所言「壯水之主,以制陽光」,即此意。所謂陰氣,乃人體之真陰。真陰,是陽中之陰,並非堅凝寒冷的濁陰。

濁陰無陽則成水,如同陰冷凜冽的天氣,必須依靠陽光來使其溫暖和煦,所以先哲提出扶陽的理論,扶陽正是為了濟陰。王太僕所言「益火之原,以消陰翳」,即此意。

乾為陽,坤為陰,乾坤化生坎離,天地是陰陽的本體,水火是陰陽的運用。運用受損則本體受害。水火都有過不及的弊端,在天地間則會造成旱澇災害,在人體則會造成燥濕之患,其道理是一樣的。

陰,是人體的形質;陽,是人體的氣機。一般來說,形質的失調,都是由於氣機的紊亂所造成。所以地上的萬物不能生長,也是由於天上的旱澇失調所致。人體任何陽氣不到的地方,都會生病;但陰陽互根,凡陽氣到達的地方,陰氣也必然到達,如果陽氣到達而陰氣不到,此處也會生病。

辨證陰陽還需審察虛實。外感實證,先病陽;內傷虛證,先病陰。病在陽者,肺主之;病在陰者,脾、胃、腎主之。外感上焦陽氣鬱閉,治療應以疏通為主,使天氣通暢;中焦陽氣燥結,治療應以苦辛之品攻下、開化,使地氣平和。(治療實火,必須使邪氣有出路,如果單純使用苦寒之品,會逼邪氣深入,而無出路,不僅無益,反而有害。)內傷中焦陽氣下陷,不能上升到肺部,治療應以升補為主,使地氣上升;下焦陽氣外洩,不能下降到腎臟,治療應以溫煦收斂為主,使天氣下降。先天真一之氣,由下而上,與後天胃氣相接而生,是人體的至寶。如果真陰受損,精氣不能化為氣,氣就不能歸於精,就會導致腎中真火內爍,出現骨蒸等症狀;真火外洩,就會出現發熱、顴紅、面赤等症狀。

一處火旺則五臟皆熱,就會出現肝之風火、雷火,心之離火,胃之燥火,都會相繼出現,呈現有餘之象。但這並不是真的有餘,而是下元不足造成的。經書說:「少火生氣,壯火食氣。」丹田以下的火為少火,即真火;丹田以上的火為壯火,即虛火。虛火,是水中之火,不能再用水來滅火。然而世人執著丹溪之法,用知母、黃柏等苦寒之品來撲滅虛火,結果往往是愈治愈重,如同大雨反而使龍更騰躍,想要讓它潛藏根本不可能。不僅苦寒之品不可用,即使甘涼之品也應謹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