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經疏證》~ 本經疏證 (71)
本經疏證 (71)
1. 本經疏證第四卷
氣分之結散,則當降者,自降桃核承氣湯、烏梅丸、澤漆湯、桂枝生薑枳實湯、烏頭桂枝湯、桂苓五味甘草湯、蜘蛛散、竹皮大丸、枳實薤白桂枝湯、四逆散、防己黃芪湯、桂苓五味甘草去桂加乾薑細辛湯。血分之結散,則當行者,自行。皆自然而然,非可勉強者鼈甲煎丸、桂枝茯苓丸、溫經湯、土瓜根散。
至「補中」一節,尤屬義精妙而功廣博。蓋凡中氣之虛,有自餒而成者,有為他藏剋制而成者。自餒者,薓、朮、芪、草所主,非桂枝可施。惟土為木困,因氣弱而血滯,因血滯而氣愈弱者,必通血而氣始調,氣旣調而漸能旺小建中湯、黃連湯、黃芪建中湯、桂甘薑棗麻辛附子湯、《千金》內補當歸建中湯。此其所由,又非直一補氣可概也。
愚謂「窺古人用藥之意,於加減間尤其親切」,今計兩書中,除桂枝加桂湯、理中丸,已具論外。其餘,小茈胡以不渴,外有微熱加。四逆散,以悸加。防己黃芪湯,以上氣加。其和營、通陽、下氣之功,已顯然無可疑矣。
若夫「服桂枝湯,或下之,仍頭項強,翕翕發熱,無汗,心下滿微痛,小便不利者,桂枝湯去桂加茯苓白朮湯主之」、「服桂苓五味甘草湯後,衝氣低,反更欬,胷滿者,桂苓五味甘草湯去桂加細辛乾薑,以治其欬滿」,二條。前一條,表證明明未罷而去之。後一條,衝氣僅低,亦去之。
頗為費解。殊不知,甘能增滿,則兩條皆有胷滿也。且病之互相牽屬者,必并力解其一面。則所畱一面,自無所依,不能為大患。如前條之表邪也、水飲也。是水飲為表邪之根,故去其飲,邪遂無所容。後條之上氣也、支飲也,是上氣由支飲而發。故但溫宣其飲,上氣可不論矣。
可見治病用藥,貴乎審其前後緩急,經服何劑,不得執一藥之氣味功能,而遂用之。若二病者,非忌桂枝,實用桂枝後,權其不得更用,故不用也。
或問「桂枝與白虎,寒熱天淵,安可兼用,且論中諄諄以表不解,禁用白虎。旣可兼用,則何不加此,而必待表解耶?」曰「表不解不可與白虎條,上文言『衇浮,發熱,無汗』,乃麻黃證,非特不得用白虎,且不得用桂枝矣。白虎證者,衇大也,汗出也,煩渴欲飲水也,三者不兼,即非是。
今云『其衇即平,身無寒,但熱,時嘔』,皆非白虎證,亦未必可用桂枝。特旣與白虎,則三者必具,再加骨節疼煩之表。則無寒,不得用茈胡。有汗,不得用麻黃。熱證多,又不得用附子。不用桂枝和營通絡,而誰用哉!且古人於病,有分部。非如後世,多以陰陽五行生剋為言。
傷寒有傷寒用藥之例,溫瘧有溫瘧用藥之例。蓋傷寒自表入裏,故有一毫未入,則有一毫未化之寒,即不可與全入者竝論。溫瘧自內出外,裏旣全熱,但有骨節疼煩一種表證,即不得全認為熱,而單用白虎,則兼用桂枝,使之盡化,又何不可耶?是白虎加桂枝湯之用桂枝,不過和營,竝無甚深妙義也」。
白話文:
關於氣的運行與結散,若氣應向下行,就應使用桃核承氣湯、烏梅丸、澤漆湯、桂枝生薑枳實湯、烏頭桂枝湯、桂苓五味甘草湯、蜘蛛散、竹皮大丸、枳實薤白桂枝湯、四逆散、防己黃芪湯、桂苓五味甘草去桂加乾薑細辛湯等方劑來引導它下行。若是血的運行與結散,則應讓它自行運行。這些都是自然而然的過程,無法勉強。至於能使血行運的,則有鼈甲煎丸、桂枝茯苓丸、溫經湯、土瓜根散等方劑。
關於「補中」這一章節,尤其精妙且功效廣泛。因為凡是中氣虛弱,有的是自身虛弱造成的,有的是被其他臟腑抑制造成的。若是自身虛弱,就應該使用人參、白朮、黃耆、甘草等藥物,而不是桂枝。若是因脾土受木克制,導致氣虛而血瘀,又因血瘀而氣更虛的情況,就必須先疏通血脈,氣才能調和,氣調和後才能逐漸強盛,這時可使用小建中湯、黃連湯、黃芪建中湯、桂甘薑棗麻辛附子湯、《千金》內補當歸建中湯等方劑。這種情況並不能單純用補氣的方法來概括。
我認為,要深入了解古人用藥的用意,在藥物的加減之間,尤其能體現他們用藥的精髓。現在分析這兩本書中的方劑,除了桂枝加桂湯和理中丸已經討論過外,其餘的方劑,例如小柴胡湯,如果病患不口渴,且體外有輕微發熱,就可加入其他藥物。四逆散,如果病患心悸,就可加藥。防己黃芪湯,如果病患氣逆上沖,就可加藥。這些方劑的和營、通陽、降氣功效,已經非常明顯,無可置疑。
至於「服用桂枝湯後,如果又使用下法,仍然出現頭頸僵硬,身體發熱卻不出汗,心下滿悶,輕微疼痛,小便不利等症狀,就應該用桂枝湯去桂枝加茯苓白朮湯來治療。」、「服用桂苓五味甘草湯後,衝氣下降,反而咳嗽更劇烈,胸滿的症狀加重,就應該用桂苓五味甘草湯去桂枝加細辛乾薑來治療咳嗽和胸滿」這兩條說明,前者很明顯是表證未解而誤用下法,後者是衝氣僅僅下降,也應該去除桂枝。
這兩條說明令人費解。實際上,甘味容易使人胸滿,所以這兩條都是因為有胸滿的症狀。而且,如果兩種病症互相牽連,就應該集中力量解決其中一個方面,那麼剩下來的另一個方面,自然就失去了依附,不會成為大患。例如第一條,病患有表邪和水飲,水飲是表邪的根源,所以去除水飲,表邪自然就沒有容身之處。第二條,病患有上氣和支飲,上氣是由支飲引發的,所以只要溫化宣散支飲,上氣自然就會緩解。
由此可見,治病用藥,貴在審慎考慮病情的先後緩急,以及之前服用過哪些藥物,不能只執著於藥物的氣味和功效,就隨意使用。上面說的這兩種情況,並非是忌諱桂枝,而是因為用了桂枝之後,權衡之下不宜再用桂枝,所以才不用。
有人問:「桂枝與白虎湯的藥性,一個溫熱,一個寒涼,差異如此之大,怎麼可以同時使用?而且《傷寒論》中明明強調表證未解,禁用白虎湯。既然可以同時使用,那為何不直接加用?而一定要等到表證解除後才能用?」答曰:「《傷寒論》說表證未解不可使用白虎湯,是因為原文提到『脈浮,發熱,無汗』,這是麻黃證,不僅不能使用白虎湯,連桂枝湯都不能用。白虎湯證的特徵是:脈大、出汗、煩渴想喝水,如果這三者不兼具,就不是白虎湯證。
現在說的是『脈已經平緩,身體沒有寒冷,只是發熱,時常嘔吐』,這都不是白虎湯證,也未必能用桂枝。如果已經用了白虎湯,就必須具備上述三種症狀,再加上骨節疼痛煩躁的表證。因為沒有寒冷,所以不能用柴胡,有汗,所以不能用麻黃,熱證很明顯,又不能用附子。如果不使用桂枝來調和營衛,疏通經絡,又能用什麼藥呢!而且古人對於疾病,是分部位來論述的,不像後世,多用陰陽五行生剋的理論。
傷寒有傷寒的用藥規律,溫瘧有溫瘧的用藥規律。因為傷寒是由表入裡,所以即使只有一點點邪氣未入,就還有一點點未化解的寒邪,不能與完全深入體內的邪氣相提並論。而溫瘧是由內出外,裡已經完全發熱,只是有骨節疼痛煩躁的表證,就不能完全認為是熱證,而單獨使用白虎湯。因此兼用桂枝,使邪氣完全化解,又有什麼不可以呢?白虎加桂枝湯使用桂枝,不過是為了調和營衛,沒有什麼特別深奧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