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澍

《本經疏證》~ 本經疏證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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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經疏證 (61)

1. 本經疏證第三卷

病暫者,治其流則已;病緩者,必追其源。是故,發汗仍有桂枝湯在,其用黃芪,非助發汗也。防己茯苓湯證,曰「水氣在皮膚中」,桂枝加黃芪湯證,曰「如有物在皮中狀」,是皮膚中病,黃芪皆治之矣。「陽明病,反無汗,其身如蟲行皮中狀」,何以不用?按此,當辨其病根何在。

皮水、黃汗,病本在外,脾胃中氣無所堵塞。若陽明病,係胃家實,是內實外虛。彼用黃芪,是治內虛外實,與此適相反,不可用也。

白話文:

對於病情較輕、時間短暫的,只要處理表面的症狀就可以了;而對於病情較慢、持續較久的,就一定要追溯到疾病的根源。因此,使用發汗的藥物,仍然有桂枝湯的應用,其中加入黃芪,並不是為了幫助發汗。防己茯苓湯證描述為「水氣停留在皮膚中」,桂枝加黃芪湯證描述為「感覺好像有東西在皮膚裡面」,這都屬於皮膚層面的疾病,而黃芪都能夠治療。「陽明病,反而沒有汗,身體感覺好像有蟲子在皮膚裡面爬」,為什麼不用黃芪呢?要探究這個問題,必須辨明疾病的根源在哪裡。

皮水、黃汗這類疾病,病根在於體表,是因為脾胃的氣機沒有被阻礙。如果陽明病是屬於胃實,那是內裡實邪而外表虛弱。陽明病使用黃芪,是用來治療內裡虛弱而外表實邪,這和皮水、黃汗的病機恰恰相反,所以不應該使用黃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