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澍

《本經疏證》~ 本經序疏要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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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經序疏要 (83)

1. 本經序疏要卷之六

在下者,為「著臍下腹痛」下瘀血湯證,「在少腹不去」溫經湯證,「少腹滿,如敦狀,小便微難而不渴」大黃甘遂湯證,「經水閉,不利,藏堅癖不止,下白物」礬石丸證,亦所經見於書者也。

但其所陳,不若此篇之備,然據所謂「如狂喜忘,少腹滿而小便自利,衇微而沉」、「衇沉結,屎雖硬,大便反易,其色黑,無表裏證」,而「發熱,衇浮數,雖下之,衇數不解,消穀善飢」,其景其情,在內在外,固已略備其概矣。

而其最有致者,曰「病人胷滿,唇痿,舌青,口燥,但欲嗽水,不欲嚥,無寒熱,衇微大來遲,腹不滿,其人言我滿,為有瘀血」、曰「病者,如有熱狀,煩滿,口燥而渴,其衇反無熱,此為陰伏,是瘀血也」、曰「婦人年五十,所病下利,數十日不止,暮即發熱,少腹裏急,腹滿,手掌煩熱,唇口乾燥,此曾經半產,瘀血少腹不去」。統而言之,已見熱標而無熱證,衇無熱象者,瘀也。

有所阻則應有所不通,有所阻而氣化仍通者,瘀也。竝無所阻而自謂若有所阻者,瘀也。有燥象而不渴,不應渴而反渴者,瘀也。蓋氣以化而行,血以行而化,氣已行而結者猶結,則非氣病,況血應濡而不濡,實未枯而似枯,是非有瘀,何由得此哉?故曰「仲景書雖似疏,然得為是編之綱。是編雖密,僅能為仲景書之目者,此也」。

柏白皮:微寒○主火灼爛瘡。

生胡麻:****平○潤五藏,主火灼《食療》。

鹽:

豆醬:寒○湯火燒灼,未成瘡,用汁點之。

井底泥:寒○治湯火燒瘡用之。

醋:溫。

黃芩:、大寒○下血閉,惡瘡疽,熱火瘍。

牛膝:****平○主傷熱火爛。

梔子:、大寒。

《集驗》云「凡被火燒者,初慎勿用冷水、冷物,并井下泥,火創得冷,即熱氣更深,轉入至骨,爛壞人筋。攣縮者,良由此也」,《病源》、《千金》亦云然,《聖濟總錄》亦深禁冷物淋搨,又云「水火之氣,當因其勢而利導之,湯火誤傷,毒方熾,通導而洩其氣,可也」。本非氣血所生病,故治不及於湯液,特在乎塗敷膏浴,治其外而已。

乃本篇直列井底泥於中,何哉?夫《別錄》,固謂「為湯火燒創用之」矣,覈之以豆醬下之「未成瘡,用汁點之」之語,則固用於後,而非用於初者也。大抵齊、梁及唐,皆尊信是編,而是編者,又祇列其物,而不下其物注腳,則恐後人宗之者,漫拈以取快一時,不計後日深害耳,其實有何不可用哉?然據此,已足見已成瘡、未成瘡,宜分兩途治矣。

再考《千金》、《外臺》,凡治此者,多以膏油調敷,幾乎無方不然,而本篇所載,僅止九物。醞釀蒸暴而成者,鹽、醬及醋,已得其三。即井底泥之柔冷難燥,柏皮、胡麻之多脂,又得其三。其餘,則牛膝以遏其上游,梔子以醒其變色,黃芩以界其腐潰耳。而居其前者,果何為者耶?夫蒸盦,不至臭敗;暴炙,不為消泯,反能成淨潔之質,芳香之氣,以助人元氣者,何不可救人被蒸盦、暴炙之害。且能耐蒸盦、暴炙者,惟滋膏潤澤耶?是二端者,一以其受成艱苦,化患害於方殷。

白話文:

在下腹部出現的像是「臍下腹痛」這種情況,應該使用下瘀血湯來治療;如果瘀血停留在小腹不去,則應該使用溫經湯;若是「小腹脹滿,像個鼓一樣,小便有點困難且不口渴」的情況,則應使用大黃甘遂湯;如果出現「月經閉塞不通,體內有堅硬的腫塊不消退,而且排出白色分泌物」,則可以使用礬石丸來治療,這些都是在醫書中常見的病症。

但這些醫書所描述的情況,不如本篇的內容詳細。不過,本篇提到的一些症狀,如「出現狂喜、健忘,小腹脹滿但小便正常,脈象微弱而沉」,以及「脈象沉結,大便雖硬卻容易排出,顏色發黑,沒有表證或裡證」,還有「發燒,脈象浮數,即使服用瀉藥,脈數也不會消失,容易飢餓」等等,這些從內到外的各種情況,已經大致說明了病情的概況。

其中,最關鍵的是這幾段描述:「病人胸悶,嘴唇萎縮,舌頭發青,口乾舌燥,只想漱口卻不想吞嚥,沒有發冷發熱,脈象微弱而來得緩慢,肚子不脹,但病人卻說自己脹滿,這是因為有瘀血」,「病人看起來像發熱,煩躁脹滿,口乾口渴,但脈象卻沒有發熱的跡象,這是體內陰氣被瘀血所阻,導致的虛熱」,以及「婦女年過五十,出現腹瀉不止數十日,傍晚發熱,小腹裡急,肚子脹滿,手掌煩熱,嘴唇口乾,這是因為曾經流產,小腹內的瘀血沒有清除」。總而言之,凡是出現熱的表象卻沒有實質的熱證,以及脈象沒有發熱跡象的,都屬於瘀血的表現。

凡是有阻礙的地方,就會有不通暢的情形;有阻礙但氣血運行仍然通暢的,是瘀血所致;沒有阻礙,卻感覺好像有阻礙的,也是因為瘀血;有乾燥的現象卻不口渴,或者不應該口渴卻反而口渴的,也都是瘀血所造成的。這是因為氣以轉化而運行,血以運行而轉化,如果氣已經運行但卻結滯不通,這就不是氣的病,何況血本應滋潤卻無法滋潤,看起來好像枯槁但實際上並未枯竭,如果不是瘀血,又怎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所以說:「張仲景的書雖然看似簡略,但卻是本篇的綱領。本篇的內容雖然詳盡,但只能算是張仲景書的註釋。」

柏樹白皮:性味微寒,主要治療火灼爛瘡。

生胡麻:性味平和,能夠潤澤五臟,主要治療火灼《食療》。

鹽:性味寒涼。

豆醬:性味寒涼,對於湯火燒傷,尚未形成瘡瘍的情況,可以用豆醬汁點塗。

井底泥:性味寒涼,可以治療湯火燒傷。

醋:性味溫熱。

黃芩:性味平和或大寒,可以治療下血閉塞、惡瘡癰疽、熱火所致的瘍瘡。

牛膝:性味平和,主要治療被熱火燙傷。

梔子:性味寒涼或大寒。

《集驗》中說:「凡是被火燒傷的人,一開始千萬不要用冷水、冷敷,或者井底泥來處理,因為火傷如果遇到冷,熱氣會更加深入,甚至侵入到骨頭,導致肌肉潰爛、筋脈攣縮,這都是因為受冷造成的。」《病源》、《千金方》等醫書也有相同的說法,《聖濟總錄》也嚴禁使用冷水冷敷,並提到「水火之氣,應順應其勢而疏導,湯火誤傷,毒氣正盛,疏導以洩其氣,才是正確的方法」。這類病症並非氣血本身所生,所以治療重點不在於湯藥,而是在於外用的塗抹或膏藥,來治療體表損傷。

那麼,本篇為何直接列出井底泥呢?《別錄》的確說它「可以用於治療湯火燒傷」,但如果參照豆醬的用法「在未形成瘡瘍時,用汁點塗」,就可以知道井底泥是用於燒傷的後期,而非初期。大抵來說,齊、梁、唐等朝代都非常尊崇本篇,而本篇的作者又只列出藥物,卻沒有寫明藥物的用法和注意事項,可能是擔心後人只求一時的方便而隨意使用,卻沒有考慮到之後的嚴重後果。其實井底泥並非完全不能使用,只是從這裡可以看出,對於已經形成瘡瘍和尚未形成瘡瘍的情況,應該分開使用不同的方法治療。

再看看《千金方》、《外臺》等醫書,凡是治療燒燙傷的,大多使用膏油調和外敷,幾乎沒有例外。而本篇所記載的藥物,僅有九味。鹽、醬和醋,是經過醞釀蒸煮或曝曬而成的,已經佔了三味。井底泥柔軟寒涼不易乾燥,柏樹皮和胡麻又富含油脂,這又佔了三味。其餘三味,牛膝是用來抑制上炎的火氣,梔子是用來辨別顏色變化,黃芩是用來隔離腐爛潰瘍的部位。那麼,排在前面的這些藥物,又是用來做什麼的呢?經過蒸煮或曝曬的藥物,並不會腐敗變質或消散消失,反而能夠形成純淨的物質和芳香的氣味,用來幫助人體恢復元氣,為什麼不能用來救治那些遭受蒸煮或曝曬傷害的人呢?而且能夠耐受蒸煮和曝曬的,只有滋潤的膏脂類藥物。這兩種情況,一是因為它們在製成過程中歷經艱辛,能夠將危機轉化為治療的良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