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經疏證》~ 本經續疏 (75)
本經續疏 (75)
1. 本經續疏第五卷
《本經》、《別錄》概不一及,何耶?夫《本經》、《別錄》所謂毒,蓋已該氣血於其間矣。夫犀角苦寒,所治者熱,熱至可稱為毒,其奔衝攻突於人身,又有何擇?況所謂吐衄、下利者,竝兼見於傷寒、溫病、天行、疫毒、瘧利中,則又與療傷寒溫疫頭痛寒熱諸毒氣何異?總以其自根至頂,一線直通,原無上下可分,且有表證可驗,但去其熱毒,是剷病之根本,非治血也,而又安問其吐衄與利耶?是可知,捨《本經》、《別錄》所主而浪稱治血,乃金元已後人作俑,漢唐無此法也。
故友魏君培之嘗戲語予曰「犀角是倒大黃,子之乎」?予問其所以,則曰「《千金》云『如無犀角,以升麻代之』《傷寒》〈雜治門〉,木香湯下云『毒盛者,加犀角,無犀角,代以升麻』。升麻能於外寒內熱之毒,使悉舉上行而散,則犀角於內外皆熱之毒,亦使悉舉上行而散,猶大黃之下熱毒也,可不謂大黃之倒者乎」?予玩其言,蓋殊有味也。夫升麻之用,在金貫水中,水從木升,以發越金氣,而歸功於暢水。
犀角之黑質黃花,非土貫水中乎?其白星在中,從根至頂,一線直透,非水從金達乎?而咂而呼吸者,可通氣出入,非土金之氣皆由此發越,以歸功於暢水乎?然氣寒固屬水,而味苦卻屬火。寒載苦,歷土抵金而直達於上,則水之所至,火皆與浹,而無所謂相搏相擊焉。是水之暢,即火之和。
水火暢和,即金土無不諧。以是知,所謂毒,即火之依於金土者也。試更思古人用以治氣噎,可謂火之依於金乎救急療咽喉中氣噎方,在《外臺秘要》八卷?治胷膈氣脹廣濟枳實丸、心腹刺痛廣濟麝香散、久心痛腹痛《古今錄驗》犀角丸竝在《外臺秘要》七卷,可謂火之依於土乎?甚而至療頭面熱風,頭旋,眼濇廣濟方在《外臺秘要》一十五卷,眼赤頭痛延年竹葉飲在《外臺秘要》二十一卷,耳腫廣濟方在《外臺秘要》二十二卷,可謂不直達於頂乎?雖然小品犀角湯、張文仲犀角湯,治下惡血。
猶可謂火依土金乎?深師黃連犀角湯、范汪麝香散竝見《外臺秘要》二卷,猶可謂向上之治乎?夫火不依土,何以血遂變色而利。不使火毒上出,何以療下部瘡䘌。謂非性向上,而去依附金土之熱,不可也。由此推之,則大黃僅能除自中及下之火。犀角,能使火之自下及上,竝透洩無餘。
又大黃是蕩滌,犀角是分解,且有使與水相浹之義焉。魏君可謂深知犀角者矣,內自腑臟,外及肌膚,上至巔頂,無毒不解,無熱不除,則犀角者,可謂至陰之精歟?非也。夫首為陽,人物一也,矧出於首之端,且堅剛不撓者,安得為陰,況非特其體陽,即其致用亦在陽,特成功,則在以陰濟陽耳。
白話文:
《本經》和《別錄》都沒有提到犀角的毒性,這是為什麼呢?其實,《本經》和《別錄》所說的「毒」,已經包含了氣血方面的問題。犀角味苦性寒,主要治療熱症,熱到一定程度可以稱之為「毒」,它在人體內奔騰衝撞,並沒有選擇性。況且,像是嘔吐、流鼻血、腹瀉等症狀,在傷寒、溫病、時疫、毒瘧等疾病中也都會出現,那這些症狀和治療傷寒、溫疫、頭痛、發熱等熱毒的藥物又有什麼區別呢?總的來說,這些疾病的病機都是從根部到頭頂,一線貫通,沒有上下之分,而且有表證可以驗證。只要去除熱毒,就是剷除病根,而不是治療血分問題,又何必在意嘔吐和腹瀉這些症狀呢?由此可知,拋開《本經》、《別錄》的主要作用,而隨意說犀角是治療血分的藥物,是金元時期以後的人才開始這樣做的,漢唐時期並沒有這種說法。
我的朋友魏培之曾經開玩笑地對我說:「犀角是倒著用的大黃,你覺得呢?」我問他為什麼這麼說,他說:「《千金方》說,『如果沒有犀角,可以用升麻代替』。《傷寒論》雜治門的木香湯中也說,『毒性很強的,加犀角,如果沒有犀角,就用升麻代替。』升麻可以將體內外寒內熱的毒氣向上散發出去,那麼犀角對於體內外都有熱毒的情況,也是向上散發,就像大黃向下瀉熱毒一樣,難道不是倒著用的大黃嗎?」我仔細思考他的話,覺得很有道理。升麻的作用,是在金氣旺盛時,讓水從木中上升,以發散金氣,使水運行順暢。
犀角的黑色質地和黃色紋路,不就像是土屬性的東西穿透在水中嗎?它中間的白色星點,從根部到頂端,一線直通,不就像水從金中穿透而出嗎?而且它可以讓人咂吮或呼吸,氣體可以自由出入,不就說明土金之氣都可以由此發散,從而使水運行順暢嗎?雖然寒性屬水,但味苦卻屬火。寒性藥物帶著苦味,穿過土屬性到達金屬性,然後直達上部,那麼水所到達的地方,火也會跟著到達,而不會產生相互搏擊的情況。這樣,水的運行順暢,也就是火的和諧。
水火暢達和諧,金土自然也協調。由此可知,所謂的「毒」,就是火依附在金土之上所產生的。再想想古人用犀角來治療氣噎,可見火是依附在金上的。治療氣噎的方子記載在《外臺秘要》第八卷。另外,治療胸膈氣脹的廣濟枳實丸,治療心腹刺痛的廣濟麝香散,以及治療久心痛腹痛的《古今錄驗》犀角丸,都記載在《外臺秘要》第七卷,可見火是依附在土上的。甚至,像治療頭面熱風、頭暈目眩、眼睛澀痛的廣濟方(《外臺秘要》第十五卷),治療眼睛紅腫頭痛的延年竹葉飲(《外臺秘要》第二十一卷),以及治療耳腫的廣濟方(《外臺秘要》第二十二卷),可見犀角的作用不是直達頭頂嗎?雖然說小品犀角湯、張文仲犀角湯是用來治療惡露不盡,好像是火依附在土金上的作用。但是,像深師黃連犀角湯、范汪麝香散,都記載在《外臺秘要》第二卷,好像也是向上治療的啊?如果火不依附在土上,怎麼會讓血變色並導致腹瀉呢?如果不讓火毒向上發散出去,又怎麼能治療下部的瘡瘍呢?說犀角的藥性不是向上走的,而且是去依附金土之熱,是不對的。由此推論,大黃只能去除從中間到下部的火熱,而犀角能使火從下到上,全部透洩出去。
而且,大黃是瀉下,犀角是分解,並且有使水和火相融合的作用。魏培之可謂是深知犀角的真諦了。從內部的腑臟,到外面的肌膚,上至頭頂,沒有不能解的毒,沒有不能除的熱,那麼犀角可以說是至陰的精華嗎?並非如此。頭部屬於陽,人體也是這樣,更何況犀角是長在頭部的末端,而且堅硬不屈,怎麼能說它是陰性的呢?況且不只是它的本體屬陽,它的作用也在於陽性,只是它成功之處,在於以陰濟陽而已。